山东省监狱管理局信息化工程监理服务定点竞价采购公告
竞价
发布时间:
2025-10-17
发布于
山东济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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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信息

(一)项目编号:SDGP37*开通会员可解锁*1013312_A,项目包号: A

(二)项目名称:山东省监狱管理局刑罚执行办案平台升级信息化监理项目

(三)预算金额:20,000.00

(四)采购需求:

编号 服务分项名称 数量 计量单位 技术指标
1 信息化工程监理 1 一、监理要求 1、监理工作范围 项目监理代表应配合采购人,对整个项目中涉及的供应商及合同进行监督、管理并编制监理大纲,对项目中涉及的关键技术方案、总体架构、项目进度和服务质量控制等作总体把握,提供综合技术服务。 监理工作围绕采购人刑罚执行办案平台升级项目的实施目标进行,保证项目能够达到预期建设目标,帮助采购人出具和审核各种论证报告、测试报告、变更报告、协调各系统投标人之间的工作等。 2、监理原则 在项目监理实施过程中,遵循以下原则: (1)独立公正原则:监理单位将公正、独立、自主地开展监理工作,对本项目的质量和进度进行全面监控。 (2)监理工程师负责制原则:监理单位对本项目的全过程监理实行监理工程师负责制。 (3)依法原则:监理单位的监理活动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强制性标准、规范和规定。 (4)保密原则:监理单位对在监理过程中所涉及的项目有关涉密内容严格保密。 (5)回避原则:监理单位不从事与本项目相关的信息系统开发或集成业务,作为公正、独立的第三方机构,对该项目的开发或集成商在业务上以及核心技术上不构成竞争关系。 3、监理依据 (1)国家、省、市信息化建设相关标准、技术规范和行业标准等。 (2)采购人与承建方签订的合同、项目的采购文件、响应文件及项目实施过程中签署的补充文件; (3)采购人与监理单位签订的监理合同。 4、监理工作内容 在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指导下,监理单位将对本项目实施阶段和验收阶段进行程监理,主要监理内容包括平台升级与部署、数据同步、试运行、培训、直至竣工验收、系统移交等。监理单位应按照国家相关信息工程建设监理的基本原则和要求,对工程进行三控二管一协调,保证项目按期完工,并实现项目建设的目标,主要有以下内容: (1)工程质量控制 审查并确认项目承建方的响应文件、合同及实施方案等,确保系统模块实施严格按系统工程方法等国标规范进行,提交规范文档;负责对系统的开发、集成、数据交换方案进行审核,建设过程中对项目变更等环节进行把控,监督承建方的施工质量或开发水平等;对软件产品督促承建方进行质量自测;协助制定验收大纲。 (2)工程进度控制 审核工程的进度分解计划,确认分解计划可以保证总体计划目标的实现;对项目工程实施进度进行实时跟踪,并要求项目承建方对进度计划进行动态调整,确保项目工程的阶段和总体进度目标的实现。 (3)投资控制 通过对项目实施中的方案及设计优化,对项目升级不可预见费用的开支使用情况进行技术性审核并提出意见,确保投资控制在预算之内尽可能节省经费;对项目建设过程中所发生的项目变更进行审核、确认,并提交采购方确认;作好变更文档的管理工作根据合同约定,审核项目承建方的支付资金申请。 (4)合同管理 跟踪检查合同的执行情况,确保项目承建方按时履约;对合同工期的延误进行审核确认;对合同变更、索赔等事宜进行审核确认。 (5)信息管理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做好工程监理日记及工程备忘录等;做好双方合同、技术建设方案、测试文档、验收报告等各类往来文件的文档管理;作好项目协调会、技术专题会的会议纪要工作,并监督会议有关事项的执行。 (6)安全控制 负责项目建设过程中所涉及的敏感数据和资料的保护,保证不被非授权使用;负责项目建设施工过程中安全控制,确保不出现安全事故。 (7)工程组织协调 接受委托,负责组织协调本项目所涉及的各单位之间的工作关系,并协调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各类纠纷。 5、监理工作目标 本项目监理工作的目标是:承担本项目的监理工作,确保项目按设计和技术规范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并验收合格。 监理单位以采购文件、响应文件、合同、国家有关法规、技术规范与标准、项目需求为依据,协助采购人全面地进行项目管理和技术监督,对影响工程进度、质量的诸多因素进行检测、核验,对差异提出调整措施,对信息系统建设进行全过程的监督管理,并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确保建设行为合法、合理、科学、经济,促使建设进度、造价、质量达到建设合同规定的目标。 二、组织要求 1、监理单位应根据项目需要,至少指派1名监理工程师,并配备相应的设备和工具。 2、监理过程中,监理人员应按科学、认真的工作态度开展监理工作,并承担建设单位与承建方负责的信息保密义务。 3、监理单位在责任期内,应当履行约定的义务。如果因监理人过失而造成了采购人的经济损失,应当向采购人赔偿。 4、监理单位在履行本合同的义务期间,应认真、勤奋地工作,为采购人提供与其水平相适应的咨询意见,公正维护各方面的合法权益,若违反本条规定引起的与之有关的事宜,向采购人承担赔偿责任。

其他服务要求

编号 需求内容
1 1、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规定,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须具备信息系统工程监理乙级资质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在人员、资金、设备等方面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能力和经验; 3、项目负责人要求: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具有信息系统监理师证书。 4、信誉要求:近3年供应商社会信誉自查承诺(盖公司公章);供应商在信息填报时需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本单位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的网页截图(盖公司公章);采购人应对属于限制参与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活动失信被执行人依法依规予以限制; 5、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五)竞价公告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15:40:27

(六)供应商报价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 *开通会员可解锁* 17:00:01

需求信息

交付时间(合同生效之后X日生效):360

二、供应商报价须知

(一)本项目的供应商采用公开邀请的方式,符合需求的供应商都可以参与。

(二)供应商应完整、真实、准确的按照采购需求中规定的所有内容进行报价响应。供应商没有对采购需求作出实质性响应,有可能导致其报价被认定为无效报价。

(三)如果因为供应商报价时填报的内容不详,或没有提供采购需求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及数据,由此造成的后果,其责任由供应商承担。

(四)供应商应认真核对报价信息,确保符合采购需求,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与实际不符,一经查实,将视为弄虚作假,当次报价无效,并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三、定点竞价规则

(1)供应商按采购需求逐项响应报价,系统自动计算总报价,报价不得高于项目预算。

(2)竞价时间截止前,供应商可多次报价,也可以撤回报价,以最后一次提交的报价为最终报价。

(3)竞价时间截止后,系统按照报价由低到高排序,采购人对参与报价供应商的响应情况进行审核,如认为供应商未实质性响应采购需求的,应当向供应商说明理由。

(4)采购人确定实质性响应采购需求且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报价相同的,采购人可任意指定一家成交。

(5)竞价公告期间,采购人因故取消采购任务、变更采购需求,或者在报价时间截止后,参与报价供应商不足3家的,竞价项目终止。

四、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李正 *开通会员可解锁*

采购单位:山东省监狱管理局

*开通会员可解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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