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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峰中学工程设计、造价及审计服务项目(第二次) 更正公告 一、采购项目名称:泸峰中学工程设计、造价及审计服务项目(第二次) 二、项目编号:LSZJ-2026-0101 三、更正内容: 将采购文件第五章 采购项目技术、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内容条款及其他:二、服务要求(实质性要求):第2包:审计服务:3、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 “2.1计价原则:本项目服务费采用“以基准价为基础,按成交下浮率据实结算”的方式计取。 2.2计费依据:本项目结算审计服务费用以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的《四川省会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川发改价格〔2013〕901号)文件规定为基础,严格按照该办法中对应结算审计服务类型的计费标准计算基准收费额(即未享受任何优惠前的全额收费金额)。结合“服务期内据实结算、按下浮率报价”的要求,基准收费额核算需同步匹配实际完成的结算审计工作内容与成果。 2.3结算公式:供应商采用“报价下浮率”方式参与,下浮率在合同有效期内固定不变。最终结算费用=按川发改价格〔2013〕901号文计算的基准收费额×(1-报价下浮率)。 2.4.风险承担:服务期内,如遇国家或四川省出台新的会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替代川发改价格〔2013〕901号文,本项目计费依据及中标下浮率不作调整,相关政策变动风险由中标人自行承担。”更正为:“2.1计价原则:本项目服务费采用“以基准价为基础,按成交下浮率据实结算”的方式计取。2.2计费依据:本项目结算审计服务费用以四川省造价工程师协会发布的《四川省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参考标准(试行)》(川建价师协[2022]56号)及(川建价师协〔2023〕31号)文件规定为基础,按照该办法中对应结算审计服务类型的计费标准计算基准收费额(即未享受任何优惠前的全额收费金额)。结合“服务期内据实结算、按下浮率报价”的要求,基准收费额核算需同步匹配实际完成的结算审计工作内容与成果。2.3结算公式:供应商采用“报价下浮率”方式参与,下浮率在合同有效期内固定不变。最终结算费用=《四川省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参考标准(试行)》(川建价师协[2022]56号)及(川建价师协〔2023〕31号)文计算的基准收费额×(1-报价下浮率)。2.4.风险承担:服务期内,如遇国家或四川省出台新的相关服务收费参考标准,本项目计费依据及中标下浮率不作调整,相关政策变动风险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四、本项目其他内容不变。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凉山州泸峰中学 地址:西昌市太和镇太安村九组 联系人:任老师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采购代理机构:凉山州中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西昌市凯乐路75号(心苗幼儿园旁大门内电梯上5楼) 联 系 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