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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滋市刘家场镇柳林冲村历史遗留废渣(1#、7#、8#)综合治理工程(招标编号:JZSZ-202605QT-001001001)
澄清答疑
针对部分投标人提问: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的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11本项目为不允许分包。但附录一: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的其他要求又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因此,本项目招标文件到底是允许分包还是不允许分包请予以澄清。
现作如下回复:本项目不允许分包。(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11中分包是指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详见投标人须知正文部分第1.11条款)。(2)附录一: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的其他要求中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是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允许大中型企业参与投标,在价格评审时享受优惠政策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详见附录一: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备注内容)。
其它内容不变,特此公告。
招标人:松滋市刘家场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华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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