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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3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人:行政审批科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传真:*开通会员可解锁*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 单位 |
建设 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 |
绥中高岭储能科技有限公司绥中200MW/400MWh储能电站项目 |
绥中高岭储能科技有限公司 |
辽宁省葫芦岛市绥中县东戴河 |
辽宁净川环保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
该项目位于辽宁省葫芦岛市绥中县东戴河高岭工业园区,拟建绥中200MW/400MWh储能电站项目,本项目总装机容量为200MW,其中电化学储能150MW/300MWh、超级电容储能50MW。工程内容包括:储能电站为构网型储能电站,建设规模为200MW/400MWh,选用免维护磷酸铁锂电池及超级电容,配套建设1座升压站及其相关设施等主体工程、临时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和环保工程。项目总投资6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71万元,占总投资的0.62%。 |
主要环境影响及措施: 1、施工期:落实施工期各项环保措施,加强项目施工期间的环境保护管理工作,防止施工废水、扬尘、固体废物和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2、废气:本项目废气排放源主要为施工扬尘、焊接烟尘、机动车尾气和储能电站食堂油烟废气等。施工期地面、车行道路和土方工程等采取硬化路面和洒水等降尘处理;对工程材料、砂石以及剥离的表土等易产生扬尘的物料应当加盖苫布;食堂油烟采用高效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引至楼顶排放,油烟废气需满足《餐饮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5808-2023)表1中“小型”标准限值排放。 3、废水:本项目废水主要为施工废水和生活污水等。施工及清洗等废水经防渗沉淀池收集沉淀后用于道路洒水降尘,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50m3防渗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掏不外排。 4、噪声: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机动车行驶产生的交通噪声和加油泵等设备噪声。采取选用优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隔声、减振和禁止鸣笛等降噪措施,确保项目实施后厂界噪声符合声环境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的要求。 5、固废: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事故废油、废蓄电池、废磷酸锂电池、超级电容和生活垃圾等。废油可由排油管排至事故油池(65m3);废铅酸蓄电池暂存于危废贮存点(10m2)。危险废物贮存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规定中相关要求,送有资质单位处置,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强化危险废物运输的环境保护措施,有效避免发生突发环境事件。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6、生态环境:本项目主要是对植被、农业生态、土地利用、对野生动物、景观生态和水土流失等不利的生态影响。遵循“因地制宜、因害设防、保护优先、综合治理”的原则,主要采取加强施工期和运行期管理;优化施工布置方案,严格控制施工范围,避免超范围清除植被;应做好表土剥离、分类存放和回填利用、定期洒水降尘,避免扬尘覆盖植被;减少裸露面积与风蚀起尘;建立完善的截排水系统,防止坡面水漫坡流动,侵蚀土壤,造成水土流失。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尽量缩短施工工期,减少对当地自然植被及野生动物的影响;植被恢复及长期管护,加强地表覆盖,持续巩固防沙治沙成效 7.环境风险:针对厂内各设施可能产生的废油、磷酸铁锂电池等危险物质火灾、爆炸和有毒有害物质的泄漏、大气污染物的产生与扩散以及事故废水等可能产生的事故风险,进一步强化生产运营管理,规范设置报警、事故处理系统以及环境风险三级防控系统。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与相关管理部门和所在区域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妥善衔接,报环境应急管理部门备案。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应急演练及区域应急联动,切实提高事故状态下污染控制和风险防范能力,有效防范和应对环境污染事故。 8.电磁辐射:本项目工频电场和工频磁场主要是储能站区域内。加强施工期和运行期管理,合理设计并保证设备及配件加工精良,控制绝缘与表面放电。储能站电磁环境影响需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相应限值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