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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标准、技术规范的规定和要求,我局对姬国建筑垃圾综合利用项目、钢塑管生产线技术升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申报材料进行了受理并公示,根据审查结论,参考受理公示意见反馈,现拟作出审批决定。为保障公众环境保护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按照审批程序相关规定,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拟审批公示,公示期为*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共计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提出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的意见和建议,举报相关违法行为;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须依法另行向其他有关主管部门反映。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日内,建设项目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传真):0312—3628996(环评专线)
通讯地址:涿州市范阳东路5号政务服务大厅
邮 编:072750
| 一、 姬国建筑垃圾综合利用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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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设单位 |
涿州市姬国水泥制品有限公司 |
| 建设地点 |
保定市涿州市义和庄镇大兴庄村 |
| 环评机构 |
石家庄承慧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 项目概况 |
本项目不新增占地,利用厂区现有厂房,新增1条建筑垃圾破碎生产线,项目建成后,预计年处理建筑垃圾19.2万吨,为自有搅拌站提供原材料。 |
| 主要环节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施工期 施工期主要施工过程为生产设备的安装、调试,期间产生废气、废水、噪声和固体废物等。 1.废气:主要为设备运输、装卸及安装过程产生的扬尘。企业应加强道路清扫及洒水抑尘,施工期扬尘须满足排放限值要求。 2.废水:主要为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和施工现场产生的冲洗水。生活污水全部为生活盥洗水,产生量较小,且水质简单,全部用于洒水抑尘。项目施工废水可通过设置临时沉淀池等措施处理后回用于场地洒水抑尘,不外排。 3.噪声:施工期使用低噪声机械设备,同时在设备安装和调试过程中,要求工作人员严格按操作规范安装和调试各类机械;合理安排设备安装和调试时间;施工企业应对设备安装和调试噪声进行自律,文明施工,避免因施工噪声产生纠纷。 施工期厂界噪声须达标排放。 4.固体废物:主要为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弃土、新设备废包装以及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新设备废包装收集后外售;弃土、生活垃圾块全部按环卫部门要求送至指定建筑垃圾填埋场统一处置。 (二)运营期 1.废气 (1)有组织废气 本项目上料、颚式破碎、圆锥破碎、筛分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收集后进入布袋除尘器进行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 (2)无组织废气 原料装卸废气及上料、颚式破碎、圆锥破碎、筛分工序未被收集的废气以无组织形式排放,主要成分为颗粒物。 2.废水 本项目无生产废水外排;本项目车辆冲洗依托现有洗车平台,车辆冲洗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产车间抑尘用水、厂区道路喷洒用水全部自然蒸发不外排。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故不新增生活污水。 3.噪声 项目实施后噪声主要为生产设备噪声和风机运行产生的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降噪,项目边界噪声达标排放。 4.固体废物 (1)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除尘器产生的除尘灰、废布袋,沉淀池产生的沉渣。 (2)危险废物:设备维修产生的废机油、废机油桶暂存危废间,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 (3)生活垃圾:本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故不新增生活垃圾。 |
| 二、 钢塑管生产线技术升级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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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设单位 |
涿州市众友管业有限公司 |
| 建设地点 |
河北省保定市涿州市开发区工业园荣盛街路西 |
| 环评机构 |
中朗云畅工程项目管理(河北)有限公司 |
| 项目概况 |
(一)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建成后不新增建构筑物,利用现有建筑进行建设。对受灾后的现有5条生产线进行维修改造,同时新增4条生产线进行生产,为了保证原料混合的均匀性,在生产线前端配备3台混料机。扩建后全厂的设备利旧65台/套,改造15台/套,淘汰10台/套,新增81台/套。扩建项目新增年产750万米钢塑复合管,扩建完成后全厂年产1500万米钢塑复合管。 (二)生产规模 扩建项目新增年产750万米钢塑复合管,扩建完成后全厂年产1500万米钢塑复合管。 |
| 主要环节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施工期 施工期主要为施工过程生产设备的安装、调试的噪声。应充分利用厂房布置产噪设备,减轻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施工期厂界噪声须达标排放。 (二)运营期 1.废气 (1)有组织废气 项目聚乙烯颗粒、色母加热挤出、热熔胶加热挤出产生废气,主要污染物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加热挤出过程的挤出机上方均设置集气罩,废气经集气罩收集,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根15m排气筒排放。 (2)无组织废气 项目打磨工序产生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钢带打磨工序颗粒物在封闭打磨箱内沉降,密闭车间无组织排放;加热挤出过程未收集的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在密闭车间无组织排放。 2.废水 扩建项目主要为生产用水,钢塑管内管冷却水、钢带清洗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不外排,故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本次扩建不新增劳动定员,扩建前后生活污水排放情况不发生变化,生活污水仍经化粪池处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涿州市东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同时满足涿州市东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 3.噪声 项目实施后噪声主要为生产设备噪声。生产设备安装于生产车间内,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降噪,项目边界噪声达标排放。 4.固体废物 (1)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加热挤出工序产生的废塑料管;焊接、打磨、裁切工序产生的废钢塑管;原料包装产生的废原料包装袋;裁切工序下脚料;打磨工序产生的打磨碎屑;钢带清洗循环水池产生的沉泥,分类收集后,外售处理。 (2)危险废物:主要包括废气处理装置产生的废活性炭,收集后在危废暂存间暂存,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单位处置。 (3)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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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版)钢塑管生产线技术升级项目.pdf(公示版)姬国建筑垃圾综合利用项目.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