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涿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行政审批局关于拟审批凌云吉恩斯科技有限公司涿州分公司点凸焊产品迁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公示
发布时间:
2026-09-10
发布于
河北保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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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标准、技术规范的规定和要求,我局对凌云吉恩斯科技有限公司涿州分公司点凸焊产品迁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申报材料进行了受理并公示。根据审查结论,参考受理公示意见反馈,现拟作出审批决定。为保障公众环境保护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按照审批程序相关规定,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拟审批公示,公示期为*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共计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提出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的意见和建议,举报相关违法行为;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须依法另行向其他有关主管部门反映。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工作日内,建设项目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传真):*开通会员可解锁*

通讯地址:涿州市天兴路6号高新区行政审批局大厅

邮 编:072750

凌云吉恩斯科技有限公司涿州分公司点凸焊产品迁建项目

建设单位

凌云吉恩斯科技有限公司涿州分公司

建设地点

涿州市松林店镇工业西路西侧、学校街南侧的1#厂房

(河北涿州松林店经济开发区内)

环评机构

河北德帆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本项目将现有点凸焊产品生产线整体迁移至涿州市格林技术开发有限公司现有1#厂房,该厂房为租赁,厂房面积4180m2,新增生产设备13台(套),搬迁原有生产设备11台(套),用于点凸焊产品的生产制造。

新增设备承接汽车配件外协焊接加工件50万件;搬迁现有点凸焊产品生产线继续承担现有132工房汽车配件热成型处理后的半成品的焊接任务,焊接总成件150万件。

迁扩建项目实质就是搬迁了现有工程的点凸焊生产线,其余设备不动,因此迁扩建后现有工程汽车热成型焊接总成件仍为200万件/年(50万件所有工序在现有场地直接完成,150万件在现有场地热成型后于搬迁场地完成后续焊接工序),在建过程不涉及搬迁内容汽车热成型焊接总成件仍为150万件/年。

主要环节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气

施工期:项目施工期主要涉及设备安装,不涉及土建施工,废气主要来自设备安放过程掀起的地面扬尘,经采取设备安装前清扫地面,车间封闭,车间洒水抑尘等措施,废气排放《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13/2934-2019)表1标准,不会对环境产生影响。

营运期:

项目废气主要为点焊、凸焊、弧焊工序产生的颗粒物,涂胶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

有组织废气:无

无组织废气:弧焊是氩气、二氧化碳气体混合保护焊,产生的焊接烟尘经集气罩收集+滤筒除尘器处理后车间内无组织排放;凸焊、点焊利用电流通过金属产生热量,使金属熔化并形成焊接接头,不使用焊条,仅焊点瞬时高温使板材表层轻微氧化,生成极微量金属氧化物颗粒物。该类金属氧化物密度大、自沉降性强,产生后可就近沉降,几乎无向外扩散及无组织逸散贡献,颗粒物外排可忽略不计,车间内无组织排放;企业使用的结构胶属于低VOCs含量产品规定的胶粘剂,涂胶机器人点涂,涂胶非甲烷总烃产生量极少,车间内无组织排放。

经采取措施后厂界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最大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厂房外监控点无组织非甲烷总烃监控点处1h平均浓度值和监控点处任意一次浓度值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25)表2厂区内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限值;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最大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2.废水

施工期: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生活污水依托涿州市格林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化粪池处理后排入松林店污水处理厂,安装人员全部来自全部从凌云吉恩斯科技有限公司涿州分公司现有人员,现有生活污水排放量已经纳入松林店污水处理厂收水总量,因此,施工期废水对周围环境影响很小。

营运期: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无生产废水。本项目生活污水主要污染物为COD、NH3-N、SS、TN、TP等。

生活污水依托涿州市格林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化粪池处理后通过园区污水管网排入松林店污水处理厂。

本项目废水依托涿州市格林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化粪池处理后各污染物排放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同时满足松林店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且均不与地表水体发生直接水力联系。

3.噪声

施工期:主要为内部装修、设备安装噪声。施工期禁止夜间(晚22∶00至次日晨6∶00)施工,使用低噪声设备。噪声排放满足《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中表1标准要求,不会对周围环产生影响。

营运期:本项目运营期间噪声源主要为凸焊机、点焊机、等设备,据同类设备类比调查,其设备噪声值为75~85dB(A)。本项目采取了基础减振、车间封闭等隔声降噪措施控制噪声源对周边声环境的影响。

经预测,本项目完成后东、北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昼间的标准要求。西、南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昼间的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

施工期: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废包装材料。施工人员生活垃圾清运至当地环卫部门指定地点,集中处置;废包装材料外售综合利用。

营运期:

(1)一般固体废物主要为除尘灰、废电极帽、废滤筒,除尘灰、废电极帽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滤筒厂家回收。

(2)危险废物主要为废胶桶、废胶,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3)职工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5、生态与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周围无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自然保护区、生态功能保护区、文物保护地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环境敏感区,无生态环境保护目标,不会产生明显生态影响。

6.地下水、土壤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土壤、地下水污染防治采取分区防渗处理。经采取措施后,可有效切断对土壤、地下水的污染途径,不会对地下水和土壤环境产生影响。

7.环境风险

本企业涉及的风险物质为项目生产中涉及的风险物质主要为废胶桶、废胶。建设项目经采取有效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完善的安全管理、降低风险的规章制度,在管理、控制、监督、运营及维护方面采取有效措施后,建设项目运营的安全性将得到有效保证,环境风险事故的发生概率可控制在可接受水平。

附件:凌云吉恩斯科技有限公司涿州分公司点凸焊产品迁建项目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_1.pdf

凌云吉恩斯科技有限公司涿州分公司点凸焊产品迁建项目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_2.pdf

凌云吉恩斯科技有限公司涿州分公司点凸焊产品迁建项目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_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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