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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标准、技术规范的规定和要求,我局对涿州市隽诚化工有限公司增强改性塑料生产线扩建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申报材料进行了受理并公示,根据审查结论,参考受理公示意见反馈,现拟作出审批决定。为保障公众环境保护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按照审批程序相关规定,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拟审批公示,公示期为*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共计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提出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的意见和建议,举报相关违法行为;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须依法另行向其他有关主管部门反映。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日内,建设项目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环评专线:0312—3628996
通讯地址:涿州市范阳东路5号政务服务大厅
邮 编:072750
| 一、涿州市隽诚化工有限公司增强改性塑料生产线扩建建设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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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设单位 |
涿州市隽诚化工有限公司 |
| 建设地点 |
河北省保定市涿州市东城坊镇大洛各庄村 |
| 环评机构 |
中朗云畅工程项目管理(河北)有限公司 |
| 项目概况 |
(一)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不增加建筑面积,引进1套双螺杆挤出机及其配套设备,建设一套产能2000吨/年的增强改性塑料颗粒生产线。 (二)生产规模 项目扩建后增强改性塑料颗粒产能提升至4000吨/年。 |
| 主要环节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施工期 施工内容主要为现有厂房内部设备安装调试,无土建工程。施工期污染物主要为噪声。安装过程在密闭厂房内进行,加强设备的维护与管理,施工期厂界噪声须达标排放。 (二)运营期 本项目外购聚丙烯粉、聚丙烯颗粒、聚乙烯、滑石粉、抗氧剂、苯甲酸钠、2,2'-亚甲基-双(4,6-二叔丁基苯基磷酸)碱式铝、羧酸盐等,生产工艺流程主要为上料筛分、上料、混料、加热挤出、拉丝冷却、切粒、筛分、包装。不合格品粉碎、水洗后回用于生产。主要污染物为: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 1.废气 扩建项目主要为加热挤出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以非甲烷总烃表征),上料、上料筛分、粉碎过程产生的颗粒物废气。 扩建项目增强改性塑料生产线上料、粉碎过程产生颗粒物,设置集气罩收集,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过1根15m排气筒(DA001)排放;增强改性塑料生产线加热挤出过程产生非甲烷总烃废气,设置集气罩收集,通过三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对废气处理,然后经过1根15m排气筒(DA002)排放;增强改性塑料上料筛分工序产生的颗粒物,设置集气罩收集,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然后经过1根15m排气筒(DA003)排放。扩建增强改性塑料生产线粉碎过程产生颗粒物,设置集气罩收集后,与其他高分子材料稀土助剂生产线筛分、投料、包装过程及产生的颗粒物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然后经过1根15m排气筒(DA005)排放。未收集的无组织颗粒物、非甲烷总烃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各污染物须达标排放。 2.废水 扩建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由厂区现有生产人员进行重新调配,职工生活进入厂区化粪池,定期清掏。 扩建项目水洗工序使用循环水洗料机对粉碎料进行清洗,清洗水经三级沉淀+过滤棉处理后循环使用;增强改性塑料生产线冷却水由冷却塔冷却后循环使用;扩建项目生产废水均不外排。 3.噪声 项目实施后,厂区噪声源主要为各类生产设备等运行过程产生的噪声。生产设备均置于车间内,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降噪措施,项目厂区边界噪声须达标排放。 4.固体废物 (1)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除尘灰收集后分别回用于生产;下脚料、不合格品收集后,经水洗、破碎处理回用于生产;废过滤棉、布袋除尘器废布袋收集后外售;沉淀池污泥集中收集后交环卫部门处置。 (2)危险废物:主要为废机油、废机油桶、废活性炭经收集后暂存于危废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定期清运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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