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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标准、技术规范的规定和要求,我局对河北亚大汽车塑料制品有限公司技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申报材料进行了受理并公示,根据审查结论,参考受理公示意见反馈,现拟作出审批决定。为保障公众环境保护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按照审批程序相关规定,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拟审批公示,公示期为*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共计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提出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的意见和建议,举报相关违法行为;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须依法另行向其他有关主管部门反映。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日内,建设项目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传真):0312—3628996(环评专线)
通讯地址:涿州市范阳东路5号政务服务大厅
邮 编:072750
| 一、河北亚大汽车塑料制品有限公司技改扩建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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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设单位 |
河北亚大汽车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
| 建设地点 |
河北省涿州开发区朝阳路207号 |
| 环评机构 |
河北欣玖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 项目概况 |
(一)主要建设内容 技改扩建项目在现有厂区的现有厂房内进行,不新增建筑物。项目分三期进行建设,一期淘汰落后老旧生产设备55台(套),新增胶管挤出生产线1条、硫化罐1台、清洗机1台、波纹管挤出生产线2条、蒸汽发生器2套,引进先进生产设备弯管机、成型机、贴标机、包装机、装配机等148台(套);二期新增胶管挤出生产线1条、硫化罐1台、清洗机1台、蒸汽发生器1套;三期新增胶管挤出生产线1条、硫化罐1台、清洗机1台、蒸汽发生器1套。 (二)生产规模 项目实施后一期年增产汽车零部件760t、二期年增产汽车零部件400t、三期年增产汽车零部件400t。 |
| 主要环节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施工期 施工期主要施工过程为生产设备的安装、调试及生产废水处理站池体的扩建,期间产生废气、废水、噪声和固体废物等。 1.废气:主要为污水处理站建设过程中施工扬尘、施工机械及车辆尾气。严格落实河北省施工扬尘防治相关规定要求,施工现场应设置连续、封闭的围挡,实行全封闭施工;对主要出入口、主要道路、堆放区的地面按规定进行硬化处理;施工现场集中堆放的土方和裸露场地采取覆盖、固化或绿化等降尘措施,严禁裸露;进出工地的物料、渣土、垃圾运输车辆,采用密闭车斗,保证物料不遗撒外漏;施工现场建立洒水清扫抑尘制度,配备洒水设备。施工期扬尘须满足排放限值要求。 2.废水:主要为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 3.噪声:主要为设备安装和污水处理站建设施工噪声。厂房密闭,污水处理站建设时应在四周设围挡。施工期厂界噪声须达标排放。 4.固体废物:主要为新增设备安装、污水处理站建设的建筑垃圾及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送指定建筑垃圾堆放场倾倒填埋;各类建材的包装箱、袋等专人负责收集分类存放,统一运往废品收购站回收利用;生活垃圾收集后送至环卫部门指定地点集中处置。 (二)运营期 1.废气 (1)有组织废气 一期工程波纹管生产线挤出、烤火、激光打码、注塑、激光切割、成型、破碎工序废气主要污染物为:SO2、NOX、烟气黑度、非甲烷总烃、颗粒物、臭气浓度。挤出生产线、激光打码机、成型机、注塑机、破碎机上方设集气罩。挤出工序、烤火工序、激光打码工序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进入厂区现有活性炭吸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注塑工序、激光切割工序、成型工序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进入厂区现有活性炭吸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破碎工序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进入厂区现有滤筒除尘器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 一期工程胶管生产线挤出、硫化工序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硫化氢。挤出生产线上方设集气罩,硫化罐全封闭设计、设集气管道。以上废气经集气罩/集气管道收集后进入气旋塔+活性炭吸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由1根不低于1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蒸汽发生器天然气燃烧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SO2、NOX、烟气黑度,采用低氮燃烧工艺,烟气经1根不低于8m高烟囱达标排放。 二期工程胶管生产线挤出、硫化工序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硫化氢。挤出生产线上方设集气罩,硫化罐全封闭设计、设集气管道。以上废气经集气罩/集气管道收集后进入一期工程气旋塔+活性炭吸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由1根不低于1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蒸汽发生器天然气燃烧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SO2、NOX、烟气黑度,采用低氮燃烧工艺,烟气经1根不低于8m高烟囱达标排放。 三期工程胶管生产线挤出、硫化工序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非甲烷总烃、臭气浓度、硫化氢。挤出生产线上方设集气罩,硫化罐全封闭设计、设集气管道。以上废气经集气罩/集气管道收集后进入一期工程气旋塔+活性炭吸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由1根不低于1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蒸汽发生器天然气燃烧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SO2、NOX、烟气黑度,采用低氮燃烧工艺,烟气经1根不低于8m高烟囱达标排放。 (2)无组织废气 挤出工序、激光打码工序、成型工序、硫化工序、装配工序、破碎工序会产生少量无组织废气,废气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非甲烷总烃、硫化氢、臭气浓度,直接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污水处理站废气主要污染物为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污水处理站封闭设计,废气无组织排放。 2.废水 技改扩建项目无新增生活污水,新增生产废水为:软化水制备系统废水、蒸汽发生器排水、气旋塔废水、硫化工序废水、清洗工序废水,主要污染物为:pH、COD、BOD5、SS、氨氮、总氮、总磷、石油类。生活污水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生产废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一并由污水管网排入涿州东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生活污水一体化处理设施处理工艺:“调节池+A/O+沉淀池”。生产废水污水处理站处理工艺:“调节池+芬顿+调节池+气浮+一级A/O生化+二级A/O生化+沉淀池+活性炭过滤”。废水水质需满足排放标准,同时满足涿州东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 3.噪声 项目实施后噪声主要为生产设备噪声和风机、泵类、硫化罐排气。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降噪,项目边界噪声达标排放。 4.固体废物 (1)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主要为波纹管汽车零部件整理工序产生的下脚料、原辅材料产生的废包装袋、检验工序产生的不合格品、截长工序产生的下脚料、滤筒除尘器收集的除尘灰、滤筒除尘器更换的废滤筒、废气治理设施更换的废催化剂;胶管汽车零部件原辅材料产生的废包装袋、截长工序产生的下脚料、编织工序产生的废编织线、检验工序产生的不合格品、蒸汽发生器软水制备系统更换的废离子交换树脂、废气治理设施更换的废催化剂,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污泥、废活性炭。其中塑料下脚料、塑料不合格品经破碎后回用于生产;废包装袋、橡胶下脚料、橡胶不合格品、废编织线、除尘灰均暂存一般固废暂存间,全部外售;废滤筒、废离子交换树脂、废催化剂、污水处理站废活性炭由厂家更换回收。 (2)危险废物:主要包括废纤维棉、废活性炭、浮渣、废润滑油和废包装桶(润滑油),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收集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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