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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地块基本情况
地块名称:紫荆大道以西、宜生东路以北32亩地块
占地面积:21647.35平方米
地理位置:湛江市霞山区机场路24号,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0.362213°,北纬21.212034°,地块现状北侧为闲置空地、机场闲置登机区,西侧为机场闲置登机区,南侧为闲置空地、林地,东侧为紫荆大道(在建)。
土地使用权人:湛江市土地储备管理中心
土地利用现状:地块现为机场闲置空地
地块未来规划:调查地块未来规划为二类居住用地(R2)、防护绿地(G2),因此本次调查以《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的第一类用地评价。
土壤调查单位:华南农业大学-广州国寰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联合体
调查缘由:地块原为机场特种车库、机场油库(地上式储罐)、员工值班用房、办公综合用房以及停车场使用,拟变更为二类居住用地(R2)、防护绿地(G2),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二、第一阶段调查
第一阶段调查工作开展时间为*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
根据第一阶段调查结果可知,1936年前,地块为荒坡地,未开发利用建设。1936年,法国殖民者修建机场;*开通会员可解锁*,机场开通民航业务,至2022年一直作为机场特种车库、机场油库、员工值班用房、办公综合用房以及停车场使用;期间,2003年,机场油库设有4个27m3的高品质耐腐蚀铝合金移动式拖挂车罐作为储罐和收发油系统等;2014年,机场油库撤走4个移动式拖挂车罐,设了4座100m3的地上式卧罐、三级隔油沉淀池等供油配套设施并在地块东北侧建设停车场使用;;2018年,机场对油库区域实施扩建改造施工(地块内仍为4座100m3的地上式卧罐及相关供油配套设施;地块外东侧设有4座200m3卧式罐组、隔油池以及事故应急池等相关供油配套设施);*开通会员可解锁*永久关闭机场民用设施,不再接受任何航班起降。2022-2023年,机场油库内相关供油设施已全部撤出地块内,一直为闲置空地。*开通会员可解锁*,地块纳入市土地储备库,土地权属人为湛江市土地储备管理中心,至今一直为闲置空地。
其潜在污染途径主要为地块内机场油库在运输、储存、装卸、事故废液收集暂存过程中航天煤油可能会发生跑冒滴漏,通过地表裂缝渗漏进入土壤及地下水,进而导致对地块造成污染;特种车库在维修、废机油暂存过程中,可能发生废机油泄漏,通过地表裂缝渗漏进入土壤,进而导致对地块造成污染。
根据污染识别结果,调查地块内重点关注区域为地块内油罐区(一期)、油泵房、三级隔油沉淀池、油库危废暂存点、油罐区(二期)、特种车辆维修区、维修区危废暂存点等。潜在污染因子为石油烃(C10-C40)、石油烃(C6-C9)、苯、甲苯、二甲苯、2-甲基萘、三甲基苯(1,2,4-三甲基苯、1,3,5-三甲基苯)、丁苯(正丁基苯、叔丁基苯、仲丁基苯)、丙苯(正丙苯、异丙苯)、多环芳烃类等污染物,上述污染因子在上述作业活动中可能通过大气扩散、遗撒、渗漏和管道泄漏等污染途径,对地块土壤和地下水造成污染。
三、第二阶段调查
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初步调查共布设土壤监测点位12个,采样深度为8m,共采集土壤样品77个(不包含现场平行样及对照点),土壤对照点分别选取距地块北侧670m未利用地处(SDZ1)和西南侧1100m的未利用地处(SDZ2)。土壤样品检测项目包括重金属(7项)、VOCs(27项)、SVOCs(11项)、石油烃(C10-C40)、石油烃(C6-C9)、苯、甲苯、二甲苯、三甲苯、2-甲基萘、三甲基苯(1,2,4-三甲基苯、1,3,5-三甲基苯)、丁苯(正丁基苯、叔丁基苯、仲丁基苯)、丙苯(正丙苯、异丙苯)、多环芳烃类;共布设地下水监测井3口,井深为8m。采集地下水样品3组(不包含现场平行样),地下水样品检测项目包括理化性质(2项)、重金属(7项)、VOCs(27项)、SVOCs(11项)、石油烃(C10-C40)、石油烃(C6-C9)、2-甲基萘、三甲基苯(1,2,4-三甲基苯、1,3,5-三甲基苯)、丁苯(正丁基苯、叔丁基苯、仲丁基苯)、丙苯(正丙苯、异丙苯)、多环芳烃类(芘、芴、苊、苊烯、苯并[g,h,i]苝、荧蒽、菲、蒽)。
地块内土壤样品中:重金属及无机物检测结果可得,汞、砷、镉、铜、铅、镍共6项检出;从土壤有机物检测结果可得,石油烃(C10-C40)1项检出;挥发性有机物中氯甲烷、二氯甲烷、三氯乙烯、1,2-二氯丙烷、甲苯、正丙苯、1,2,3-三氯丙烷、1,3,5-三甲基苯、叔丁基苯、1,2,4-三甲基苯、仲丁基苯、正丁基苯共12项检出;半挥发性有机物中苯并[a]蒽、䓛、苯并[b]荧蒽、苯并[k]荧蒽、苯并[a]芘、茚并[1,2,3-cd]芘共6项检出;多环芳烃中荧蒽、芘、苯并[g,h,i]苝共3项检出。所有检出项目的含量均未超筛选值,其余指标均未检出。
地块内地下水样品中:浊度、砷、铜、镍、铅、可萃取性石油烃(C10-C40)、挥发性石油烃(C6-C9)、苯并(a)蒽、䓛、菲、荧蒽、芘共12项检出。所有检出项目的含量均未超筛选值,其余指标均未检出。
因此,本地块土壤、地下水采样分析中,所有因子均未超过所选取的筛选值,符合本地块规划要求。
四、调查结论
综上调查结果表明,调查地块土壤检测污染物指标均不超过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及推导的风险评估控制值,地下水检测污染物指标均不超过Ⅲ类水的标准及推导的风险评估控制值,因此调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质量符合未来用地规划对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质量的要求。该地块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已结束,无需再做下一步的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工作。
五、报告公开属性
本报告内容均可公开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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