椹川大道中46号(原电冰箱厂)92亩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公示
发布时间:
2026-0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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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地块基本情况

地块名称:椹川大道中46号(原电冰箱厂)92亩地块

总占地面积:61639.14平方米(合92亩)

地理位置:湛江市霞山区椹川大道中46号,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0.380914°,北纬21.226129°,地块现状北侧为闲置厂房,西侧为椹川大道,南侧为泉庄路,东侧为银帆路。

土地使用权人:湛江市鑫鹏置业有限公司、广东中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块土地利用现状:工业用地和仓储用地

地块未来规划:二类居住用地(R2)、公园绿地(G1)、中小学用地(A33)以及体育用地(兼容交通场地用地),按照一类用地筛选值评价。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单位:华南农业大学—广州国寰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检测单位:中科检测技术服务(湛江)有限公司

钻探单位:深圳洁然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调查缘由:地块现为工业用地和仓储用地,拟转变为二类居住用地(R2)、公园绿地(G1)、中小学用地(A33)以及体育用地(兼容交通场地用地),土地使用权人应当依法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二、第一阶段调查

第一阶段调查工作开展时间为*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调查地块经营企业较多元化、历史沿革比较清楚,调查地块1981年前为坡地,不涉及工业企业生产活动。1981年至今入驻的企业主要从事灯泡组装加工、电冰箱生产加工、零配件生产加工(机加工)、塑料制品生产加工、木门生产加工、渔网生产加工、玩具、纺织品生产加工以及雨伞、门窗以及钢筋生产加工等。至2021年企业陆续停产搬迁,原有构筑物已完全拆除,现施工建设住宅、学校,其中,地块内大部分用地为住宅区和学校用地,其中西侧为龙湖鑫达青云府,东侧为湛江市第七小学(已建成)、幼儿园(已建成)。地块内西南侧为公园绿地;地块内东北侧为空地,无建筑物。

其潜在污染途径主要为原辅材料运输、装卸过程中,可能会产生总石油烃(C10-C40)污染,无生产活动,污染影响较小;其柴油存放及使用过程中,可能产生总石油烃(C10-C40)污染,吸塑工序过程中,可能会产生邻苯二甲酸酯类污染,注塑工序过程中,可能会产生邻苯二甲酸酯类污染,封边覆膜工序过程中,可能会产生苯系物(苯、甲苯、二甲苯以及苯乙烯)污染,原辅料运输装卸、暂存过程中,由于人员操作不规范或包装材料破裂,原辅料发生泄漏,产生氰化物、锌、氟化物污染,熔融拉丝过程可能产生邻苯二甲酸酯类污染,脱脂磷化过程可能产生含油废水、磷化废水滴漏,进而导致锌、总石油烃(C10-C40)污染,喷粉固化过程可能产生苯系物(苯、甲苯、二甲苯以及苯乙烯)污染,发泡过程可能产生氰化物污染,冷媒充注过程可能产生氟化物污染,喷油、移印过程可能产生水性油墨、水性油漆滴漏,进而导致甲苯、二甲苯污染,地块内变压器使用绝缘油可能产生的多氯联苯类、总石油烃(C10-C40)污染,各历史企业生产设备使用过程及维护时机油、润滑油的滴漏等,导致总石油烃(C10-C40)污染。

调查地块四至现状北侧为闲置厂房,西侧为椹川大道,南侧为泉庄路,东侧为银帆路。

调查地块四至历史曾涉及废品收购站、湛江市委印刷厂、海燕渔业用品厂、加信汽车配件商行、湛江市生活物资供应公司汽车配件经营部、湛江市霞山区燊特利饼业加工厂、湛江市霞山区深湛汽车配件行、湛江市通胜汽车贸易有限公司。涉及的潜在污染物主要为铅、总石油烃(C10-C40)、苯系物(苯、甲苯、二甲苯、苯乙烯)、邻苯二甲酸酯类。相邻地块的生产加工活动可能对地块内土壤及地下水造成潜在污染。

根据污染识别结果,调查地块内重点关注区域为地块内各区域企业生产设备旁、有毒有害原辅材料堆放区、危废暂存点、柴油存放区、维修区、变压器处、地块内雨污管道旁以及相邻企业生产车间的区域等。潜在污染因子为多氯联苯类、锌、铅、氟化物、氰化物、苯系物(苯、甲苯、二甲苯、苯乙烯)、总石油烃(C10-C40)以及邻苯二甲酸酯类等,上述污染因子在生产活动中可能通过大气扩散、遗撒、渗漏和管道泄漏等污染途径,对地块土壤和地下水造成污染。

因此,在第二阶段调查过程中,土壤及地下水监测指标为pH、含水率/浑浊度、基本45项、多氯联苯类、锌、氟化物、氰化物、苯系物(苯、甲苯、二甲苯、苯乙烯)、总石油烃(C10-C40)以及邻苯二甲酸酯类。

三、第二阶段调查

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初步调查共布设土壤监测点位31个,采样深度为0-15m,共采集土壤样品78个(不包含现场平行样及对照点),土壤对照点布设于地块外西南侧500m未利用地处和西北侧1000m的未利用地处。土壤样品检测项目包括理化性质(2项)、重金属(7项)、VOCs(27项)、SVOCs(11项)、锌、多氯联苯类(多氯联苯总量以及3,3',4,4',5-五氯联苯、3,3',4,4',5,5'-六氯联苯)、邻苯二甲酸酯类(邻苯二甲酸二甲酯、邻苯二甲酸二乙酯、邻苯二甲酸丁基苄基酯、邻苯二甲酸二丁酯、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邻苯二甲酸二正辛酯)、总石油烃(C10-C40)、氰化物以及氟化物;共布设地下水监测井3口,井深为14.36-15m。调查地块范围内共设置3口地下水监测井,各监测井内未见水位,无法采集地下水样品。

1)地块内土壤样品中:从重金属及无机物检测结果可得,土壤样品的各重金属及无机物指标检测结果如下(该统计结果不含有现场平行样品):总砷、镉、铜、铅、总汞、镍、锌、氟化物共7项检出。从土壤有机物检测结果可得,氯甲烷、氯乙烯、二氯甲烷、苯、1,2-二氯乙烷、三氯乙烯、1,2-二氯丙烷、甲苯、苯并[a]蒽、䓛、苯并[b]荧蒽、苯并[k]荧蒽、苯并[a]芘、茚并[1,2,3-cd]芘、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邻苯二甲酸二正辛酯、总石油烃(C10-C40)检出。所有检出项目的含量均未超筛选值,其余指标均未检出。与对照点检测结果相比,地块内各点位的检测结果无异常情况。

2)调查地块范围内共设置3口地下水监测井,各监测井内未见水位,无法采集地下水样品。

结合本地块土壤采样分析可知,所有因子均未超过所选取的筛选值,符合本地块规划要求。

四、调查结论

该地块拟变更为“二类居住用地(R2)、公园绿地(G1)、中小学用地(A33)以及体育用地(兼容交通场地用地)”,因此,调查地块选择第一类用地筛选值进行评价。

综上调查结果表明,调查地块土壤检测污染物指标均不超过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及推导的风险评估控制值,调查地块范围内各监测井内未见水位,不涉及地下水污染途径,因此调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质量符合未来用地规划对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质量的要求。该地块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已结束,无需再做下一步的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工作。

五、报告公开属性

本报告内容均可公开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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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取码:aye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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