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桥社区办公楼门口场地招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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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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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桥社区办公楼门口场地招租

公告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

项目编号:321071050P26040001

项目位置:扬州市扬州经济开发区扬子津街道二桥社区

项目状态:

交易品种:其他

流转方式:

流转期限:5年

交易底价:90000.00元/年

交易面积:0.0平方米

联系方式:张唐所玲(87783262)

产权信息

乡镇(街道):扬子津街道

村(社区):二桥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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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面积:--

项目描述:该停车场位于扬子江南路101号东侧巷内二桥社区居民委员会办公楼门口,面积约1863平方米,此场地可用于建设停车场、电动汽车智能充电系统等。交易底价:9万元/年,交易期限:5年。合同履约保证金3万元。租金为税后租金,按年结算先付后租。出租方收取租金时出具“江苏省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内部结算凭证”。 承租人应备条件及承诺: 1、竞价成功后承租方未能成功办理相关营业执照、环评手续、消防手续等均由承租人负责,招租单位不负任何法律、经济责任。承租方自行负责并取得建设充电桩停车场所需的一切政府批准、许可或备案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备案、电网报装同意文件、施工许可、消防设计审查等)。 2、承租方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单位,应保证其系依据中国法律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或合法经营主体,具备建设与运营公共充电桩停车场所需的全部合法资质、技术能力与资金实力。 3、承租方保证选用的充电设备、线缆、变压器等所有产品符合国家及行业质量标准,具备合格证明,并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设计、施工与安装。 4、充电设施的建设、运营全过程中(包括设备质量、施工、维护、使用等任何环节)所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法律责任(包括对第三方造成的损害)及经济损失,均由承租方独立承担全部责任。若因此给出租方或任何第三方造成损失,承租方应负责全额赔偿。 5、承租场地使用用途必须符合法律和扬州市城市管理要求,门前三包(包括周边绿化、道路内卫生整洁)。 6、承租人擅自将租赁财产转租或非法活动,招租单位有权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租人负责。 7、租金按年结算,先付后租。承租方的水、电及物管费用按月按实结算自行缴纳。 8、在租赁关系终止时,出租方收回场地,承租人必须在合同期满或解除后柒日内无条件交还场地,出租方不负责承租方在承租期间投入的任何费用的赔偿。 9、承租人承诺应政策调整、整体规划、拆迁征地等需要或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出租方提前收回所租场地时,承租方应积极配合,并不以任何借口拖延,但有权要求招租单位退还提前退还所剩余的租金。 10、不接受联合报名。 11、本次招租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扬州市扬子津街道二桥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所有。

项目位置:扬州市扬州经济开发区扬子津街道二桥社区

项目四至:--

补充说明:--

项目审查表:

村民代表大会意见:

标段信息

流转期限:5年0月

标段描述:该停车场位于扬子江南路101号东侧巷内二桥社区居民委员会办公楼门口,面积约1863平方米,此场地可用于建设停车场、电动汽车智能充电系统等。交易底价:9万元/年,交易期限:5年。合同履约保证金3万元。租金为税后租金,按年结算先付后租。出租方收取租金时出具“江苏省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内部结算凭证”。 承租人应备条件及承诺: 1、竞价成功后承租方未能成功办理相关营业执照、环评手续、消防手续等均由承租人负责,招租单位不负任何法律、经济责任。承租方自行负责并取得建设充电桩停车场所需的一切政府批准、许可或备案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备案、电网报装同意文件、施工许可、消防设计审查等)。 2、承租方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单位,应保证其系依据中国法律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或合法经营主体,具备建设与运营公共充电桩停车场所需的全部合法资质、技术能力与资金实力。 3、承租方保证选用的充电设备、线缆、变压器等所有产品符合国家及行业质量标准,具备合格证明,并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设计、施工与安装。 4、充电设施的建设、运营全过程中(包括设备质量、施工、维护、使用等任何环节)所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法律责任(包括对第三方造成的损害)及经济损失,均由承租方独立承担全部责任。若因此给出租方或任何第三方造成损失,承租方应负责全额赔偿。 5、承租场地使用用途必须符合法律和扬州市城市管理要求,门前三包(包括周边绿化、道路内卫生整洁)。 6、承租人擅自将租赁财产转租或非法活动,招租单位有权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租人负责。 7、租金按年结算,先付后租。承租方的水、电及物管费用按月按实结算自行缴纳。 8、在租赁关系终止时,出租方收回场地,承租人必须在合同期满或解除后柒日内无条件交还场地,出租方不负责承租方在承租期间投入的任何费用的赔偿。 9、承租人承诺应政策调整、整体规划、拆迁征地等需要或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出租方提前收回所租场地时,承租方应积极配合,并不以任何借口拖延,但有权要求招租单位退还提前退还所剩余的租金。 10、不接受联合报名。 11、本次招租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扬州市扬子津街道二桥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所有。

交易面积:0.0

报名费(材料费):¥0.00

保证金:¥30000.00

交易底价:90000.00

成交缴款方式:转账汇款

交易方式:

成交人:扬州希恩机械有限公司

成交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

成交总金额:490000.00元

补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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