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体育局关于面向社会公开征集体育产业专项资金项目评审专家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6-07-17
发布于
天津和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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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动天津市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提高天津市体育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管理和决策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保障专项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天津市体育产业发展项目和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天津市体育产业发展项目评审专家库管理办法(试行)》,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体育产业专项资金评审专家库成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条件

(一)专业领域

按照体育产业专项资金项目资助的主要领域、专业及融合发展需求,专家可申请产业发展类、财务审计类、经营管理类、其他工程技术类等领域。根据本市目前体育产业专项资金项目评审要求,对相关领域说明如下:

1.产业发展类:熟悉体育产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区域经济发展等;

2.财务审计类:精通财务审计、绩效评价、专项资金管理等;

3.专业技术类:具备体育场馆建设、体育装备制造、体育科技研发等专业技术能力;

4.经营管理类:具有体育企业经营管理、市场营销、品牌建设等经验;

5.体育产业研究类:长期从事体育产业研究、数据分析、市场调研的专业人员;

6.其他工程、技术类等相关领域专家:包括体育场馆设计、工程造价、智能化建设、运营管理,冰雪运动场地专项技术,户外运动设施专项技术。

(二)专家来源

专家人选将重点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企业、机关和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单位中择优选择。

(三)专家基本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遵纪守法,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履行评审职责;

2.具有较高的专业理论水平和丰富实践经验,熟悉国家及本市体育产业发展相关政策法规与行业动态;

3.满足以下专业资质条件之一:

(1) 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从事相关领域工作满5年;

(2) 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从事相关领域工作满8年且有突出专业成果;

(3) 不具备上述职称要求,但在体育企业担任中高级管理职务满5年、或运营过3个以上市级及以上体育产业项目、或在体育细分领域具有公认专业影响力的实践型人才,经2名行业专家推荐可破格入库;

4.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身体健康,能够承担评审工作,资深专家(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国家级行业领军人才等)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5.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征集方式、期限及相关要求

(一)征集方式

征集方式可由相关专家人选通过其所在单位向天津市体育局进行推荐,符合条件的人选也可以个人名义自愿进行申请。天津市体育局将组织人员进行初审。然后再进行综合评估与集体审议。审议通过后,将对入库专家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将按综合评价结果,颁发聘书,聘期为四年。

(二)征集期限

申报截止时间为:*开通会员可解锁*(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

(三)相关要求

申报人需填写《天津市体育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评审专家申请表》(见附件)。随申请表一并提交以下材料的电子扫描件:学历证书复印件;职称证书或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主要获奖证书、荣誉证明、研究成果证明等材料复印件。所有申报材料请打包发送至指定邮箱。

三、专家选聘程序

1.初审报名:申请人填写《天津市体育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评审专家申请表》,并附要求相关证明材料;可由本人自主申请或由所在单位进行推荐报名。

2.资格审核与评议:天津市体育局将组织评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所有申报材料进行综合评估与审议。

3.公示公告:审议通过的专家名单将在天津市体育局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正式纳入“天津市体育产业专项资金项目评审专家库”,依照天津市体育局发布的专家库管理办法进行管理,并向社会发布公告。

四、专家职责

(一)严格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保守评审过程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二)客观、公正履行评审职责,提供真实可靠的评审意见,对评审结果负责;

(三)严格遵守回避制度,主动申报与申报单位的利害关系,存在回避情形的主动申请回避;

(四)按时参加评审活动,不得无故缺席;

(五)配合市体育局做好评审异议答复、绩效评价等相关工作;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五、申报方式

请申报专家将填写完整的《天津市体育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评审专家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的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电子邮箱:chenbijia@minshengzk.com

咨询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陈老师

天津市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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