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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行委托【四川中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就【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四川省分行汇聚间精密空调更新项目】【XM2*开通会员可解锁*1】采用【公开】招标形式进行采购,本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特邀请【有意向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1.1招标内容、规模和范围:【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四川省分行汇聚间精密空调设备(含旧空调拆除及新空调安装调试等服务);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后60天内完成设备的到货、安装及平台的调试、上线工作;中标人1名】
1.2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2,569,000.00元】(含税)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投标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投标人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2.1.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2.1.3投标人须就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事项单独提供承诺函。(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适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形除外)。
2.1.4投标人拟为本项目提供的【货物/服务】均须符合国家、招标人规定的资格条件和相关要求。保证其投标文件中的全部内容均为真实、有效的。须单独提供承诺函。
2.1.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2.1.6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本项目核心产品:60kw精密空调、30kw精密空调、12kw精密空调)代理商投标的,应当满足下列要求:
①仅允许作为核心产品生产厂商的唯一代理投标,且该核心产品生产厂商不得再委托其它投标人投标。
②必须提供投标核心产品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函原件,并加盖生产厂商公章。
③同一代理商(含与此代理商有资产关系的母子公司、关联公司)仅能作为核心产品生产厂商的唯一代理人。
④同一投标核心产品的生产厂商与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2.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2.2.1投标人被责令停业停产或破产状态的;
2.2.2投标人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2.2.3投标人或其投标产品/服务被列入招标人供应商管理黑名单或准入限制名单,且在禁入期内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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