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成都、绵阳、达州、内江、资阳等5家分行网点家具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
发布时间:
2025-11-12
发布于
湖北黄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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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行委托【中国远东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就【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成都、绵阳、达州、内江、资阳等5家分行网点家具项目】【招标编号:XM2*开通会员可解锁*9】采用【公开】招标形式进行采购,本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特邀请【有意向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1. 招标内容、规模和范围:

1.1本项目主要采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填单台、业务柜台侧柜、客户座椅、茶几、办公椅、办公桌等家具,投标人须提供家具的生产、运输、安装摆放及售后服务等。

1.2本项目采购预算及最高限价为*开通会员可解锁*元(含税),其中成都市分行197208.00元(含税);绵阳市分行301650.00元(含税);达州市分行472275.96元(含税);内江市分行99600.00元(含税);资阳市分行158030.00元(含税)。

1.3供货期限:合同签订后4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和安装并验收合格交付使用。

1.4供货地点: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成都、绵阳、达州、内江、资阳等5家分行指定支行网点;其中成都市:大邑县支行、简阳市支行;绵阳市:绵阳市花园万达广场支行(新址);达州市:大竹县支行、开江县普安镇支行、渠县胜利街支行;资阳市:资阳市新城路支行;内江市:内江市南风街支行。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投标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投标人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2.1.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2.1.3投标人须就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事项单独提供承诺函。(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适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形除外)。

2.1.4投标人拟为本项目提供的【货物】均须符合国家、招标人规定的资格条件和相关要求。保证其投标文件中的全部内容均为真实、有效的。须单独提供承诺函。

2.1.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2.1.6本项目【接受】代理商,【代理商参加采购活动的,应当满足下列要求:(1)仅允许作为家具生产厂商的唯一代理参加投标,且该家具生产厂商不得再委托其它投标人参加投标。

(2)必须提供家具生产厂商唯一授权函。

(3)同一代理商(含与此代理商有资产关系的母子公司、关联公司)仅能作为唯一家具生产厂商的代理人参与本项目投标。

(4)同一家具生产厂商(含与此家具生产厂商有资产关系的母子公司、关联公司)不能同时作为其他家具生产厂商的代理人参与本项目投标。】

2.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2.2.1投标人被责令停业停产或破产状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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