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行运营中心物业服务采购项目公开竞争性磋商公告
竞蹉
发布时间:
2025-10-27
发布于
湖北武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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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行委托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行运营中心物业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GN2025-HB-7801采用公开竞争性磋商形式进行采购,本项目资金由采购人自筹,资金已落实,具备竞争性磋商条件,现邀请有意向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磋商对象参加竞争性磋商。

1.采购内容、规模和范围:

1.1采购内容:运营中心物业服务。项目包含三项服务:安保服务、保洁服务、现场主管服务。拟将三项服务一起采购,由同一供应商提供服务,统一结算。

1.2服务期:1年

2.磋商对象资格要求

2.1基本资格要求

(1)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公告发布时间之后上述网站查询截图)。

(2)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3)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4)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或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包或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供应商须就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事项单独提供承诺函。(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适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形除外)。

(6)供应商拟为本项目提供的服务均须符合国家、招标人规定的资格条件和相关要求。保证其投标文件中的全部内容均为真实、有效的。须单独提供承诺函。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8)本项目不接受转包或分包。

2.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提供承诺函):

(1)供应商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2)供应商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供应商财产被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4)供应商在最近三年内有违法行为或被媒体曝光且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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