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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行委托长春建焱旭辉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就吉林市分行及辖内各一级支行2026-2027年度食堂餐饮服务采购项目(招标编号:JYZB-YCYH-2025-1013,项目标号:PSBC-JL-CG-2025-048)采用公开招标形式进行采购,本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特邀请有意向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1.招标内容、规模和范围:
1.1服务内容:吉林市分行及辖内各一级支行2026-2027年度食堂餐饮服务,拟为吉林市分行及辖内各一级支行(舒兰、磐石、桦甸、永吉、蛟河)提供食堂餐饮服务。中标供应商2家,1家主选,1家备选,当主选供应商考核不达标或达到予以清退的标准时,则启用备选供应商。
1.2最高限价(含税):本项目总预算1128万元,其中餐费为955.2万元。最高投标限价为服务费172.8万元。
1.3服务期:吉林市市本及辖内各一级支行服务期限为*开通会员可解锁*起至*开通会员可解锁*止2年或有效期内招标人就同类项目再次集中采购发出中标通知书或发出停止服务通知书之日为止的期限或阶段或范围内。
1.4服务地点:吉林市分行及辖内各一级支行食堂。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投标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投标人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2.1.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2.1.3投标人须就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事项提供承诺函。(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适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形除外);
2.1.4投标人拟为本项目提供的服务均须符合国家、招标人规定的资格条件和相关要求。保证其投标文件中的全部内容均为真实、有效的。须提供承诺函;
2.1.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2.1.6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
2.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2.2.1投标人被责令停业停产或破产状态的;
2.2.2投标人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2.2.3投标人被列入招标人供应商管理黑名单,其响应的产品或服务在黑名单规定的品目、地域和时间等相关禁入措施范围内的;
2.2.4投标人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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