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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重庆高新分行和沙坪坝支行楼体标识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委托【中化商务有限公司】就【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高新分行和沙坪坝支行楼体标识采购项目(招标编号:2025-CG-123】采用【公开】招标形式进行采购,本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具备招标条件,特邀请【有意向且具有相应能力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1.招标内容、规模和范围
采购内容为重庆高新分行和沙坪坝支行楼体标识,采购估算金额20万元。本项目分为2个标包:
标包1:高新分行楼体标识,包括高新分行机关及金凤镇支行迁址楼体标识设计、制作、安装,采购估算金额15万元;
标包2:沙坪坝支行楼体标识,沙坪坝区支行楼体标识设计、制作、安装,采购估算金额5万元。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基本资格
(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营业执照有效。(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2)投标人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提供承诺书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3)投标人须就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事项单独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适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形除外)
(4)投标人拟为本项目提供的服务须符合国家、招标人规定的资格条件和相关要求。保证其投标文件中的全部内容均为真实、有效的。(须单独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2.2 业绩要求
投标人*开通会员可解锁*至投标截止日止有1个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类似项目(楼体标识)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2.3 控股管理关系
(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投标。(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控股管理关系申报表)
(2)投标人须承诺与邮政系统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系统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系统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系统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2.4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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