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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乡市分行委托华信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就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乡市分行映前广告发布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YZ01-CG·2026-新乡市分行-综合管理部-080-30-001)采用公开竞争性磋商形式进行三次采购,本项目资金由采购人自筹,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特邀请有意向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响应人(以下简称响应人)参加响应。
1.项目概况
1.1采购内容:
服务商应根据我行广告宣传内容,向我行提供包括不限于广告策划、制作等内容,并在市区电影院投放我行业务宣传广告。发布期限3个月。
| 位置 |
广告形式 |
规格型号 |
数量(处) |
发布期限(月) |
| 新乡市分行市区电影院 |
映前广告服务 |
30秒视频画面,每天播放45到55场次 |
1 |
3 |
1.2标包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拟入成交应商1家。
1.3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超过最高限价将被否决,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2.1.2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2.1.3供应商须就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事项提供承诺函。(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适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形除外)。
2.1.4供应商拟为本项目提供的服务须符合国家、采购人规定的资格条件和相关要求。保证其响应文件中的全部内容均为真实、有效的,须提供承诺函。
2.1.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不得分包或转包。
2.1.6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2.1.6.1供应商被责令停业停产或破产状态的;
2.1.6.2供应商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2.1.6.3供应商被列入采购人供应商管理黑名单,其响应的产品或服务在黑名单规定的品目、地域和时间等相关禁入措施范围内的。
2.1.6.4供应商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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