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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望江县支行消防改造项目(二次)公开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编号:JRAZB20260607)
项目所在地区:安徽省,安庆市
一、采购条件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望江县支行消防改造项目(二次)已由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庆市分行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16.25万元,采购人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庆市分行。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采购方式为公开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供应商参加磋商。
二、项目概况和采购范围
规模:因消防管道老化,为保证消防设施能够正常使用并通过消防验收,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庆市分行(以下简称“采购人”)拟选取1家供应商为采购人辖区望江县支行大楼提供消防管道安装,服务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室外消防管网、消防水池防水、泵房、室外管网保温、室内消火栓、增压泵、液位显示器等图纸设计范围内所有内容,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本项目采购预算约16.25万元,工期:30日历天。质保期: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年。
范围:本采购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采购为其中的:
(001)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望江县支行消防改造项目(二次)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2、供应商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供应商须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适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形除外)(须提供承诺函)。
4、供应商拟为本项目提供的货物/服务均须符合国家、采购人规定的资格条件和相关要求,保证其响应文件中的全部内容均为真实、有效的(须提供承诺函)。
5、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的投标。
6、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不含其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存在下列有效情形之一的,其投标无效:
(1)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或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2)被责令停业停产或破产状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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