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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池州市石台县支行、阜阳市阜南县支行业务技术用房办公家具采购项目(标包1、标包2)因潜在投标人数量不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现发布第二次招标公告,内容如下:
项目所在地区:安徽省
安徽求是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行(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池州市石台县支行、阜阳市阜南县支行业务技术用房办公家具采购项目(二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56.7772万元;公开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招标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行;
2、项目名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池州市石台县支行、阜阳市阜南县支行业务技术用房办公家具采购项目(二次);
3、项目编号:AHQS-2025-1016
4、项目预算:56.7772万元。
5、招标内容:根据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行需求,拟于近期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拟入围2家投标人为池州市石台县支行、阜阳市阜南县支行业务技术用房提供家具拆除、供货安装及后续售后服务。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标包1:池州市石台县支行业务技术用房办公家具采购项目,预算25万元;
标包2:阜阳市阜南县支行业务技术用房办公家具采购项目,预算31.7772万元。
6、供货安装期: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具体时间根据招标人需求安排到货节奏及现场实际施工进度计划安排提前5天通知)。到货后30天内完成所有中标产品的安装、调试、调配、补货、现场清理等所有工作。
7、免费质保期:经验收合格之日起至少6年。
8、投标人的报价超过项目预算金额及最高限价的,其该投标文件无效。
9、标包划分:2个标包,各标包可兼投兼中。
1、投标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投标人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2、投标人应为家具生产商或具备厂家授权的家具代理商/经销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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