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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市分行2025年第四季度石家庄社区联排灯箱媒体广告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市分行(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就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市分行2025年第四季度石家庄社区联排灯箱媒体广告项目 采用 公开招标 形式进行采购,本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特邀请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内容及规模:为落实2025年“让美好发生”整合传播活动要求,开展高效整合传播活动,持续打造我行品牌形象,有效支撑业务营销与市场拓展,市分行计划开展广告宣传活动。结合四季度旺季生产营销需求,计划开展2025年四季度广告宣传工作,宣传消费信贷类业务,现启动石家庄市分行2025年第四季度石家庄社区联排灯箱媒体广告项目,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2服务期限:30天。
2.3质量要求:合格。
2.4服务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2.5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投标人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3.1.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3.1.3投标人须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事项提供承诺函。(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适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形除外)。
3.1.4投标人拟为本项目提供的货物或服务均须符合国家、采购人规定的资格条件和相关要求。保证其响应文件中的全部内容均为真实、有效的。须提供承诺函。
3.1.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3.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2.1投标人被责令停业停产或破产状态的;
3.2.2投标人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 关联单位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单位公章): 投标人应提供关联单位情况,包括以下内容: (1)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不同单位名单: (2)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名单: 投标人应如实填报此表,否则因其投标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其投标无效,并视为弄虚作假。 注:如投标人不存在以上某种情况,请在其后填写“无”;不得更改要求的实质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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