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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为宁德市分行食堂管理服务项目(招标编号:ZYT-20260509-012 ),招标人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市分行,招标代理机构为中邮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均可参加投标。
1.招标范围:
1.1 采购内容为宁德市分行食堂管理服务,采购估算金额为378万元(含税),服务期限为2年,具体采购内容及要求见下表:
| 合同包 |
品目号 |
采购内容 |
服务 期限 |
单价最高限价(含税) |
采购估算金额 (含税,万元) |
投标保证金(万元) |
| 1 |
1-1 |
食堂运营服务 |
2年 |
*开通会员可解锁*元/月 |
140.4 |
3 |
| 1-2 |
食材采购服务 |
折扣100% |
237.6 |
注:
1. 本项目设置单价最高单价限价,最高单价限价详见第一章《招标公告》,投标人报价高于单价最高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投标人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
2.1.3投标人近三年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相关网页打印件或截图等材料,若与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于投标截止日在以上网站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查询结果为准);
2.1.4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2.1.6投标人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2.1.7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2.1.8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
2.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2.2.1投标人被责令停业停产或破产状态的;
2.2.2投标人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 购买标书及投标保证金账户 |
| 开户名称:中邮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
|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城西支行 |
| 银行账号:1259*开通会员可解锁*0046541 |
| 特别提示 |
| 1、请投标人务必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后,将相应款项分别汇入以上指定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款项汇错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2、请投标人在转账或者电汇的凭证上务必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项目名称:***、采购包:***)的投标保证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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