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行业务用纸集中采购项目招标(三次)公告
招标
发布时间:
2025-11-06
发布于
辽宁沈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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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行业务用纸集中采购项目招标(三次)公告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行委托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就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分行业务用纸集中采购项目(招标编号:LNZB-GJZ2025-0222-01)采用公开招标形式进行采购,本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特邀请有意向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1.招标内容、规模和范围:

采购内容为对公及对私业务单式印刷(支付密码业务申请书、关联企业登记表、已开立银行结算账户清单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服务期限为: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2年。

2.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投标人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须出具承诺函。

2.1.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2.1.3投标人须就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事项提供承诺函。(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适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形除外)。

2.1.4投标人拟为本项目提供的货物或服务均须符合国家、采购人规定的资格条件和相关要求。保证其响应文件中的全部内容均为真实、有效的。须提供承诺函。

2.1.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2.1.6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

2.1.7本项目禁止投标人挂靠和分包。

2.1.8委托代理人需提供与委托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

2.1.9投标人应出具开标日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缴款凭证(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相关法规要求原文及加盖单位公章的情况说明)。

2.1.10投标人应出具开标日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相关法规要求原文及加盖单位公章的情况说明)。

2.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2.2.1投标人被责令停业停产或破产状态的;

2.2.2投标人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2.2.3投标人被列入招标人供应商管理黑名单,其响应的产品或服务在黑名单规定的品目、地域和时间等相关禁入措施范围内的;

序号

类别

信息

1

购买文件单位名称

购买文件单位全称

2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

应与营业执照上的社会统一信用代码保持一致

3

纳税人识别号

应与税务登记证(一般纳税人证明)上的税务登记证号(纳税人识别号)保持一致,如完成三证合一,应与社会统一信用代码保持一致

4

注册地址、邮政编码及电话

请在注册地址、邮政编码、和电话之间添加两个空格

5

开户银行及银行账号

请在开户行、户名和银行账号之间添加两个空格

6

联系人

购买单位本项目负责人姓名

购买单位本项目负责人手机

购买单位本项目负责人邮箱

7

开票类型

□增值税专用发票

□增值税普通发票

□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请在选项前进行勾选“√”)

注:未正确填写税务信息表将有可能导致发票信息错误,退还保证金汇款错误,造成的损失将由未正确填写税务信息表的投标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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