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行运营中心集中运营业务(凭证资料扫描)外包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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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3-11
发布于
河北石家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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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行运营中心集中运营业务(凭证资料扫描)外包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行(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 河北中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就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行运营中心集中运营业务(凭证资料扫描)外包服务采购项目采用 公开招标 形式进行采购,本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特邀请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内容及规模: 按照甲方提供的凭证资料扫描服务操作要求,完成凭证交接、凭证扫描、补录、塑封、装箱、入库等工作。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2服务期限:服务期限2年,或外包服务费达到合同结算上限(即合同总价)之日止,二者以先到为准,具体开始时间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2.3质量要求:合格。

2.4服务地点: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行运营中心(现设在石家庄市桥西区红旗大街134号)。

2.5标段划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投标人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3.1.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3.1.3投标人须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适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形除外)。

3.1.4投标人拟为本项目提供的货物或服务均须符合国家、招标人规定的资格条件和相关要求。保证其投标文件中的全部内容均为真实、有效的。

3.1.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3.1.6本项目招标不接受代理商。

3.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2.1投标人被责令停业停产或破产状态的;

关联单位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单位公章):

投标人应提供关联单位情况,包括以下内容:

(1)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不同单位名单:

(2)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名单:

投标人应如实填报此表,否则因其投标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其投标无效,并视为弄虚作假。

注:如投标人不存在以上某种情况,请在其后填写“无”;不得更改要求的实质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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