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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冈市分行委托湖北华中天地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就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冈市分行2025年全市食堂服务采购项目(二次)(招标编号:HZTD-2025148)采用公开招标形式进行采购,本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特邀请有意向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1.招标内容、地点及工期等要求
1.1采购内容为主要包括负责黄冈市分行及各支行食堂工作餐三餐(含会议、培训、业务招待)烹调制作、以及节假日临时性工作餐、食材采购用料的验收、环境卫生、饮食卫生、安全管理、水电修理等,采购预算金额为174.12万元。
1.2本项目本次拟划分为6个标包,详见下表(投标人可同时参与多个包投标):
| 标包 |
采购内容 |
估算金额 (万元) |
| 1包:黄冈市分行 |
黄冈市分行食堂服务采购 |
42.00 |
| 2包:黄州区支行 |
黄州区支行食堂服务采购 |
11.88 |
| 7包:罗田县支行 |
罗田县支行食堂服务采购 |
11.88 |
| 9包:蕲春县支行 |
蕲春县支行食堂服务采购 |
12.60 |
| 10包:黄梅县支行 |
黄梅县支行食堂服务采购 |
19.92 |
| 11包:武穴市支行 |
武穴市支行食堂服务采购 |
11.88 |
1.3服务期:拟签署总价合同,服务期1年。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或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包或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投标人须就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事项单独提供承诺函。(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适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形除外)。
(4)投标人拟为本项目提供的服务均须符合国家、招标人规定的资格条件和相关要求。保证其投标文件中的全部内容均为真实、有效的。须单独提供承诺函。
(5)在与邮储银行的项目合作过程中,没有重大合同违约、泄露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等事件,能接受采购人在投标人合同期间的相关管理规定。须单独提供承诺函。
(6)本次投标不接受联合体,不接受分包、转包。
2.2不得存在的情形(提供承诺函):
(1)投标人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2)投标人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投标人财产被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4)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有违法行为或被媒体曝光且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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