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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采购文件附件"附件1:委托加工合同(水磨、水切等)"中1.2条款澄清变更为:“由甲方承担坯料至乙方的运输费用,乙方承担加工完成品及余料至甲方的运输费用”。
特此澄清。
鞍钢招标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
2026.03.25
附件:
澄清(水磨、水切等)2026032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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