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港口日照港石臼港区#17A、#18A泊位工程导标采购及布设采购项目标段1单一计划公示
单一来源
发布时间:
2026-05-05
发布于
山东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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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一计划公示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山东港口日照港石臼港区#17A、#18A泊位工程导标采购及布设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SPGDY-2*开通会员可解锁*1

项目类型:

工程类

采购方式:

单一来源

资金来源:

自筹

预算:

*开通会员可解锁*.00 元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本工程位于日照港石臼港区西作业区电厂取水口处,将取水口南、北两侧直立式护岸分别改造为3万吨级多用途泊位(#17A泊位)、3.5万吨级通用泊位(#18A泊位),泊位岸线长度232m。码头前沿停泊水域底高程加深至-12.0m。为保证日照港石臼港区#17A、#18A泊位工程通航安全,本工程拟在#17A、#18A泊位北侧联络桥处新设导标一组,前标高12m,后标高13m,前后标间距30m,标识取水口港池中心线。

公示内容

邀请供应商:

交通运输部北海航海保障中心青岛航标处

公示期限: *开通会员可解锁* 08:42 到 *开通会员可解锁* 08:42
发布媒介: 本公告在山东港口阳光慧采e平台(https://yghc.sd-port.com/)发布,推送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www.ygcgfw.com/)
资格条件: 1.供应商应当具有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等。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情形: 只能从唯一的供应商处采购的,包括需要采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的或者存在行业、资源垄断等情形;
相关原因及说明: 项目建成投用前,航标需经过主管部门验收,根据《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关于北海航海保障中心所属事业法人单位主要职责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海人教(2013)556号)文件,青岛航标处为青岛辖区内唯一具有国家赋子的辖区航标(建设值守、运行、检测、维护、评估、调整和动态发布)设置与维护管理职能和能力的交通运输部所属专业单位,日照港区属于青岛航标处管辖。因此,本项目需委托交通运输部北海航海保障中心青岛航标处负责实施。

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将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意见扫描件反馈至山东港口阳光慧采服务有限公司日照分公司,

采购人及采购代理

采购人:

日照港集装箱发展有限公司

采购人联系人:

李威骏

采购人联系人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采购人地址:

山东省日照市东港区上海路南海滨五路东001幢(日照港生产调度楼)

代理机构:

山东港口阳光慧采服务有限公司日照分公司

代理联系人:

金丽

代理联系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代理地址:

山东省日照市东港石臼街道上海路91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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