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港口日照港岚山港南作业区#12#16泊位改造工程(一期)设计采购项目单一计划公示
单一来源
发布时间:
2026-01-30
发布于
山东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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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一计划公示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山东港口日照港岚山港南作业区#12#16泊位改造工程(一期)设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SPGDY-2*开通会员可解锁*1

项目类型:

服务类

采购方式:

单一来源

资金来源:

自筹

预算:

*开通会员可解锁*.00 元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日照港岚山港区南作业区#12、#16泊位工程改造工程(一期)位于岚山港区南区南一突堤东侧,拟增加集装箱业务,需对码头、堆场进行改造。对本项目进行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按规定参加有关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对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作必要调整补充。

公示内容

邀请供应商:

中交水运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公示期限: *开通会员可解锁* 15:04 到 *开通会员可解锁* 15:04
发布媒介: 本公告在山东港口阳光慧采e平台(https://yghc.sd-port.com/)发布,推送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www.ygcgfw.com/)
资格条件: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情形: 在现有经济和技术条件下,更换承接主体将无法保证与原有项目的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要求,且导致服务成本大幅度增加或者原有投资损失;
相关原因及说明: 拟改造#12、#16 泊位原设计单位为中交水运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62号)第二十八条规定:‌“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不得修改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文件;确需修改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文件的,应当由原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修改。经原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书面同意,建设单位也可以委托其他具有相应资质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修改。”#12、#16 泊位采用离岸式布置的重力式沉箱墩码头结构形式,原设计单位独家掌握该特殊结构的基础数据、受力分析模型、透空率优化参数等核心技术成果,本项目改造涉及原有结构的承载能力复核、荷载叠加验算等关键工作,必须依托原设计单位的技术体系进行专业复核,方能保障改造后码头结构的稳定性与安全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三项规定,“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 的情形可采用单一来源采购。 故邀请原设计单位中交水运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参与本项目。

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前将加盖企业公章的书面意见扫描件反馈至山东港口阳光慧采服务有限公司日照分公司,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邮箱:435267821@qq.com

采购人及采购代理

采购人:

日照港股份岚山港务有限公司

采购人联系人:

李慎波

采购人联系人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采购人地址:

山东省日照市

代理机构:

山东港口阳光慧采服务有限公司日照分公司

代理联系人:

孟祥瑜

代理联系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代理地址:

山东省日照市东港石臼街道上海路91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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