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新锋新能源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期光伏组件协议供货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
发布时间:
2026-01-23
发布于
广东东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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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宏达工程顾问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东莞市新锋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现就东莞市新锋新能源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期光伏组件协议供货采购项目(项目编号:WTZB2026DG0001)进行国内公开采购,欢迎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国内投标人参加投标。有关事项如下:

一、采购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东莞市新锋新能源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期光伏组件协议供货采购项目

2、含税单价限价(元):¥0.817元/Wp

3、预估总价(元):¥3,568,827.57元

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5、项目内容

项目内容

采购标的

预估采购容量

含税单价限价

税率

预估总价

供货期

2026年第一期光伏组件协议供货

600Wp及以上光伏组件(尺寸为2382*1134*30)

4368.21kWp(以项目实际需求为准)

0.817

元/Wp

13%

356.88万元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天内到货。

6、项目需求:详细内容请参阅采购文件第三部分《用户需求书》。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一般要求: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或其他主体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如有最新发文通知,按最新文件执行)。

(3)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5)未被列入东实集团及下属企业相关领域黑名单。【以东莞实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发文(东实通〔2021〕44号)、(东实通〔2021〕98号)、(东实通〔2022〕75号)、(东实通〔2023〕37号)、(东实通〔2024〕163号)、(东实通〔2024〕195号)、(东实通〔2025〕157号)为准,如有最新发文通知,按最新文件执行。】

(6)投标人须保证所提供的光伏组件为全新未使用的原厂正品,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单位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方式及要求

1、采购文件领购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方式:网上获取

注:报名方式为网上下载附件《报名登记表》,填写完毕后发送到邮箱(dgwangtat@163.com),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其投标资格将被视为无效。

3、须提前准备如下材料:《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或其他主体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自然人参加投标须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材料;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以及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联合体各方的上述材料。(以上材料需同附件《报名登记表》一并发送到邮箱。)

4、须在领购时间内进行报名,逾期报名无效,任何投标人因逾期报名或误缴费用而导致报名无效的,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5、领购价格: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领购咨询人:杨小姐;领购咨询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807。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26年0213 14 : 00 - 14 : 30 (北京时间)。

2、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2026年0213 14 : 30 (北京时间),所有投标文件应于截止时间之前递交,迟交或以电报、传真形式的投标文件将拒绝接收。

3、开标地点:广东省东莞市南城街道宏图路105号1栋313室。

4、开标事宜: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委托授权代表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若联合体投标,允许是联合体任意一方正式员工)并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社保部门出具的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社会保险证明(或劳动合同证明)备查。无法开具社会保险证明的省市,若相关记录能够在官网上查询,允许以查询记录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形式证明。未能提供相关证明可能被认定投标无效。

5、出现以下情形时,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响应)文件:

(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未按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采购公告发布媒介:

1、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2、东莞实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栏目(http://www.dgsy.com.cn/)

3、招标采购代理公司官网(http://www.wangtat.com.cn/)

结果公告发布媒介:

1、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2、东莞实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栏目(http://www.dgsy.com.cn/)

3、招标采购代理公司官网(http://www.wangtat.com.cn/)

六、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采购人名称:东莞市新锋新能源有限公司

采购人联系人:翟先生

采购人地址: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园区新城路5号1栋601室

采购人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864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州宏达工程顾问集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南城街道宏图路105号1栋313室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杨小姐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807

采购代理机构邮箱:dgwangtat@163.com

采购人名称:东莞市新锋新能源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州宏达工程顾问集团有限公司

2026年 01 月 23 日

附件:

1. 附件一、供应商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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