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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污染影响类)
(公示稿)
项目名称:
年产
1000
台挖掘机驾驶室外壳项目
建设单位(盖章):
扬州市长平机械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
二〇二六年一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
目
录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
1
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
......................................................................................................
12
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
......................................................
22
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
27
五、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
......................................................................................
74
六、结论
..............................................................................................................................
77
附表
......................................................................................................................................
78
1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名称
年产
1000
台挖掘机驾驶室外壳项目
项目代码
2601-32*开通会员可解锁*-418234
建设单位
联系人
*****
联系方式
**********
建设地点
扬州市邗江区槐泗镇酒甸工业园凯勒路
6
号
地理坐标
119
度
25
分
48.931
秒,
32
度
29
分
6.166
秒
国民经济
行业类别
金属结构制造
[C3311]
建设项目
行业类别
“三十、金属制品业”中“
66
结构
性金属制品制造”
建设性质
新建(迁建)
□改建
□扩建
□技术改造
建设项目
申报情形
首次申报项目
□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
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
□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
项目审批(核
准
/
备案)部门
(选填)
扬州市邗江区数据
局
项目审批
(
核准
/
备案
)
文号
(
选填
)
扬邗数据综审备〔
2026
〕
33
号
总投资(万元)
500
环保投资
(万元)
50
环保投资占比
(
%
)
10
施工工期
4
个月
是否开工建设
否
是:
用地(用海)
面积(
m
2
)
租赁面积
3590m
2
专项评价设
置情况
无
规划情况
规划名称:《邗江区槐泗镇酒甸工业园区产业发展规划(
2023-2030
年)》
审批机关:
/
审批部门:
/
规划环境影
响评价情况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邗江区槐泗镇酒甸工业园区规划环境影
响报告书》
审批机关:扬州市邗江生态环境局
审批文件名称及文号:《关于邗江区槐泗镇酒甸工业园区规划环境
影响报告书的审核意见》(扬邗环管〔
2025
〕
1
号)
2
规划及规划
环境影响评
价符合性分
析
1
、与《邗江区槐泗镇酒甸工业园区产业发展规划(
2023-2030
年)》
相符性分析
规划范围:
东至吉兴北路、南至新甘泉大道、西至扬菱公路、北至
长干水库,总面积
144.27
公顷。
项目位于扬州市邗江区槐泗镇酒甸工业园凯勒路
6
号,属于邗江区
槐泗镇酒甸工业园区规划范围内。
土地利用规划:
根据邗江区槐泗镇酒甸工业园区土地利用规划图及
土地性质材料,项目所在地为工业用地,符合邗江区槐泗镇酒甸工业园
区用地规划。
产业定位:
汽车零部件、机械装备制造、节能环保新材料及电子信
息产业等一、二类产业,配套产业仓储物流。
项目主要从事挖掘机驾驶室外壳制造,属于主导产业机械制造中
C33
金属制品业生产,符合邗江区槐泗镇酒甸工业园区产业定位。
2
、与邗江区槐泗镇酒甸工业园区规划环评及审查意见相符性分析
(
1
)根据《关于邗江区槐泗镇酒甸工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
的审查意见》(扬邗环管〔
2025
〕
1
号),相关对照如下:
表
1-1
与规划环评审查意见相符性分析
序号
批复要求
项目情况
1
优化园区空间布局。结合国土空间管控
和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进一步优化集中
区产业结构和用地布局,落实好区域“三线
一单”。加强与国土空间规划衔接,做好规
划控制和生态隔离带建设,确保集中区产业
布局与生态环境保护、人居环境安全相协
调。
项目位
于邗江区
槐泗镇酒
甸工业园,用地性质为工业用
地,符合《扬州市国土空间总体
规划(
2021~2035
年)》。
2
推动园区产业转型升级。积极引进符合
园区产业定位的优质、龙头企业,着力打造
特色主导产业、培育新兴产业,促进传统制
造业的智能化、生态化、高效化转型。
项目主
要从事挖
掘机驾驶
室外壳制造,属于主导产业中的
机械制造,不属于禁止、限制类
项目
3
完善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完善“雨
污分流”排水、供热、污水处理、燃气等配
套基础设施建设,区内废水接入工业污水处
理厂前,禁止新建排放含重金属、难降解废
水、高盐废水以及含氟化物废水的项目。一
般固废、危险废物应依法依规收集、暂存、
处理处置,做到“就地分类收集、就近转移
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
不排放含重金属、难降解废水、
高盐废水以及含氟化物废水。
项目固
体废物依
法依规处
置,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单位处
置。
3
处置”。妥善安排区内居民拆迁工作
4
加强源头治理,协同推进减污降碳。强
化企业特征污染物排放控制、高效治理及精
细化管控要求,高度重视土壤、地下水环境
保护。严格落实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禁止与
主导产业不相关且排污负荷大的项目入区,
污染物排放应严格执行国家及地方标准及
总量控制要求。新建项目的清洁生产应达到
国内先进,能效达到行业标杆水平,重点行
业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推进清洁原料
替代,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的目标。
项目不属于禁止、限制类项
目,项目污染物排放满足排放浓
度以及总量控制要求。
项目清
洁生产水
平能达到
国内先进水平。
5
建立健全环境监测监控体系。开展区内
空气、地表水、地下水、土壤、底泥等环境
要素的跟踪监测。区内企业按自行监测计
划,采用自动在线监测与人工定期抽测相结
合开展日常监测,及时公开环境信息,接受
公众监督。
项目建成后按《排污单位自
行
监
测
技
术
指
南
涂
装
》
(
HJ1086-2020
)制定并实施切
实可行的环境监测计划。
6
健全环境风险防控体系。建立环境应急
管理制度,构建环境风险三级防控体系,园
区及区内企业都应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
预案,定期开展演练。配备必要的应急资源,
保障环境安全。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健
全应急响应联动机制,妥善处置突发环境事
件。
项目建
成后按要
求编制突
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当地
主管部门备案,定期组织应急演
练和事故隐患排查,并加强与上
位预案衔接。
项目建设符合《关于邗江区槐泗镇酒甸工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
书的审查意见》(扬邗环管〔
2025
〕
1
号)的相关要求。
(
2
)根据《邗江区槐泗镇酒甸工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中
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要求,对照分析如下:
表
1-2
与规划环评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相符性分析
类别
准入清单、控制要求
项目情况
产业
定位
主导产业为汽车零部件、机械装备制
造、节能环保新材料及电子信息产业等一、
二类工业,配套产业为仓储物流。
项目主要从事挖掘机驾驶
室外壳制造,属于主导产业中的
机械装备制造,不属于限制类、
禁止类项目
整体
要求
禁止引入不符合国家、省级产业政策项
目,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
4
禁止
引入
类别
(
1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2024
年本)》、《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
2022
年版)》等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中淘汰、限
制和禁止类别,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明令禁
止的落后产能项目;
(
2
)禁止建设生产和使用不符合《关
于印发
<
扬州市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清洁
原料替代工作方案
>
的通知》(扬大气联发
〔
2021
〕
10
号)的涂料、油墨、胶粘剂等项
目;
(
3
)禁止引进集中电镀项目;
(
4
)仓储物流及运输禁止涉及危险品;
(
5
)节能环保新材料禁止含水洗工序
项目;
(
6
)《
<
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
>
(试行,
2022
年版)江苏省实施细则》(苏
长江办发〔
2022
〕
55
号)等政策文件禁止建
设的项目;
(
7
)不得新建、扩建《关于印发
<
环境
保护综合名录
>
(
2021
年版)的通知》中提
及的“两高”项目;石化、钢铁、化工、水
泥等高污染行业;环境保护综合名录所列高
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生产企业;其他各类
不符合国家、江苏省、扬州市明令禁止或淘
汰的企业;
(
8
)禁止引进制革项目、印染项目、
酿造项目、染料生产项目、炼油项目生产项
目、以及无法落实危险废物利用、处置途径
的项目。
(
9
)禁止新、改、扩建项目的新增含
重金属、难降解、高盐分、含氟的工业废水
接管北山污水处理厂,应由专用污水管道进
入维扬经济开发区工业污水处理厂或园区
自建工业污水处理厂(若后期由规划)。在
确定能接入工业污水处理厂的情况下方可
引入该项目。
空间
布局
约束
1
、入驻项目,应根据对敏感目标的环
境影响程度,根据其批复的环评文件确定环
境防护距离和卫生防护距离,采取有效的防
止措施,减少对敏感目标的影响。
2
、园区实行清污分流、雨污分流;企
业污水达至接管标准后排入北山污水处理
厂集中处理。在不满足污水接管进入北山污
水处理厂集中处理条件之前,引进的排放废
水的项目须由专用污水管道进入维扬经济
开发区工业污水处理厂或园区自建工业污
水处理厂(若后期有规划),否则不得投入
运行,避免对当地水环境质量造成不利影
项目设置
50m
卫生防护距
离,卫生防护距离内无居民区、
医院、学校等环境敏感保护目
标。
项目实行雨污分流制,生活
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达接管
标准排入北山污水处理厂。
5
响。
污染
物排
放管
控
1
、大气污染物:
到
2030
年,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
化
物
、
挥
发
性
有
机
物
排
放
量
不
得
超
过
18.923t
、
3.548t
、
8.148t
、
14.692t
;
2
、水污染物:
到
2030
年,
COD
、氨氮、总氮、总磷
排
放
量
不
超
过
31.17t
、
1.8585t
、
12.39t
、
0.3717t
。
项目营运过程中会产生一
定的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
物等污染物,采取相应的污染防
治措施后,各类污染物均能达标
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不
会降低当地环境质量,且项目污
染物排放总量在区域内平衡。
环境
风险
防控
1
、建立有毒有害气体预警体系,完善
重点监控区域预警和应急机制,涉及有毒有
害气体的企业全部安装毒害气体监控预警
装置并联网,加强监控;
2
、建立突发水污染事件等环境应急防
控体系,完善“企业
-
公共管网
-
区内水体”
水污染三级防控基础设施建设,完善事故应
急救援体系,加强应急队伍建设、应急物资
装备储备,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定
期开展演练;
3
、建立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整改及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长效机制。将园区突
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及整改、环境应急物资
管理、环境应急演练、环境应急预案备案及
修编工作,纳入园区管理平台进行信息化管
理;
4
、对于纳入《企事业单位和工业园区
突
发
环
境
事
件
应
急
预
案
编
制
导
则
》
(
DB32/T3795-2020
)要求的企业,督促其
编制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对重点风险源编制
环境风险评估报告;
5
、加强风险源布局管控,园区内部功
能布局应充分考虑风险源对区内及周边环
境的影响,危险化学品储存量大的企业应远
离区内河流及人群聚集的办公楼,以降低环
境风险;不同企业风险源之间应尽量远离,
防止因其中某一风险源发生风险事故而导
致的连锁反应,控制事故发生的范围。
6
、与邗江区、槐泗镇之间构建应急影
响联动体系,实行联防联控。
项目建成后按要求编制突
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当地
主管部门备案,定期组织应急演
练和事故隐患排查,并加强与上
位预案衔接。
项目建成后按《排污单位自
行
监
测
技
术
指
南
涂
装
》
(
HJ1086-2020
)制定并实施切
实可行的环境监测计划。
本项目不属于《邗江区槐泗镇酒甸工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书》中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的禁止引入项目。
其他符合性
分析
1
、产业政策相符性分析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2024
年本)》,本项目所采用的设
备、工艺和生产的产品均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2024
年本)》
6
的限制类和淘汰类,属允许类。因此,项目建设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
导目录(
2024
年本)》相关要求。
2
、“三线一单”相符性分析
(
1
)生态保护红线及生态空间管控区域
根据《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苏政发
〔
2018
〕
74
号)、《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的通
知》(苏政发〔
2020
〕
1
号)及《江苏省
2023
年度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
态更新成果》,本项目不涉及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及江苏省生态空
间管控区范围,距离项目厂界边界最近的生态保护区域为邵伯湖重要湿
地(邗江区),距离约
4450
米。
(
2
)环境质量底线
根据《
2024
年扬州市年度环境质量公报》,扬州市区环境空气中颗
粒物、细颗粒物年均值、二氧化硫年均值、二氧化氮年均值和一氧化碳
24
小时平均值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30955-2012
)二级标准,
臭氧日最大
8
小时均值超过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判定本项目所在区
域为大气不达标区。落实大气防治措施的情况下,区域环境质量有明显
的改善;
2024
年,
15
个国考断面水质优
Ⅲ
类比例为
93.3%
、无劣
Ⅴ
类水
体,
47
个省考及以上断面水质优
Ⅲ
类比例为
97.9%
、无劣
Ⅴ
类水体,均
为
“
十四五
”
以来最好水平。本项目运营过程中会产生一定的废气、废水、
噪声、固体废物等污染物,采取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后,各类污染物均
能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不会降低当地环境质量功能。
(
3
)资源利用上线
项目位于扬州市邗江区槐泗镇酒甸工业园凯勒路
6
号,用地性质为
工业用地,符合用地要求,所用原辅材料均未从环境资源中直接获取,
市场供应量充足;项目水、电等能源由市政管网供应,余量充足,不会
突破当地资源利用上线。
(
4
)环境准入清单
项目主要从事挖掘机驾驶室外壳制造,项目建设与环境准入相符性
7
分析见表
1-3
。
表
1-3
环境准入负面清单
序
号
法律
法规
负面清单
本项目是
否属于
1
市场准入
负面清单
(
2025
年
版)
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等明确设立,且与市场准入相关
的禁止性规定
本项目主
要从事挖
掘机驾驶
室外壳制
造,不属于
其禁止项
目
2
国家产业政策明令淘汰和限制的产品、技术、工艺、设备
及行为
3
不符合主体功能区建设要求的各类开发活动
4
禁止违规开展金融相关经营活动
5
禁止违规开展互联网相关经营活动
6
禁止违规开展新闻传媒相关业务
7
《长江经
济带发展
负面清单
指南(试
行,
2022
年版)江
苏省实施
细则》
(苏
长江办发
〔
2022
〕
55
号)
禁止在长江干流岸线三公里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尾矿
库、冶炼渣库和磷石膏库,以提升安全、生态环境保护水
平为目的的改建除外。
本项目主
要从事挖
掘机驾驶
室外壳制
造,不属于
负面清单
中禁止新
建、扩建、
改建的项
目
8
禁止在沿江地区新建、扩建未纳入国家和省布局规划的燃
煤发电项目。
9
禁止在合规园区外新建、扩建钢铁、石化、化工、焦化、
建材、有色、制浆造纸等高污染项目。合规园区名录按照
《〈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
2022
年版
)
〉
江苏省实施细则合规园区名录》执行。
10
禁止在取消化工定位的园区
(
集中区
)
内新建化工项目。
11
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和省产业政策的尿素、磷铵、
电石、烧碱、聚氯乙烯、纯碱等行业新增产能项目。
12
禁止新建、改建、扩建高毒、高残留以及对环境影响大的
农药原药(化学合成类)项目,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
家和省产业政策的农药、医药和染料中间体化工项目。
13
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石化、现代煤化工等产业布局
规划的项目,禁止新建独立焦化项目。
14
禁止新建、扩建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江苏省
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和禁止目录》明确的限制类、淘
汰类、禁止类项目,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明令禁止的落后
产能项目,以及明令淘汰的安全生产落后工艺及装备项
目。
15
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产能置换要求的严重过剩产能
行业的项目。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要求的高耗能高排放
项目。
(
5
)与《扬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扬
环〔
2021
〕
2
号)、《江苏省
2023
年度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成果》
相符性分析。
对照《扬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
(扬环〔
2021
〕
2
号)、《江苏省
2023
年度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成果》,项目位
8
于重点管控单元(邗江区槐泗镇工业集中区),对照情况详见表
1-4
。
表
1-4
邗江区槐泗镇工业集中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
管控类
别
重点管控要求
相符性分析
是否
符合
空间布
局约束
(
1
)优先发展化工环保设备、电
子产品、羽绒服装、汽车配件、玩具等
一、二类工业。
(
2
)限制发展有酸洗的机械项目。
(
3
)限制发展有喷涂油漆产生苯
系物废气的轻工机械项目。
(
4
)限制发展产生大量废水或能
耗大的工业项目。
(
5
)禁止发展各类织物的印染。
(
6
)禁止发展三类工业(无废水、
废气排放的除外)。
(
7
)禁止发展电镀类、印刷电路
板及含电镀的电子工业。
(
8
)禁止发展炼油、有毒有害废
物处置,以及产生难处理有毒有害废气
的项目。
项
目
主
要
从
事
挖
掘
机
驾驶室外壳制造,使用水性
漆,不使用油性漆,不属于
禁止、限制入区项目。
符合
污染物
排放管
控
严格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根
据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采取有效措
施减少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确保区域
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园区污染物排放总
量不得突破环评报告及批复的总量。
项
目
运
营
过
程
中
会
产
生一定的废气、废水、噪声、
固体废物等污染物,采取相
应的污染防治措施后,各类
污染物均能达标排放,对周
围环境影响较小,且项目废
气、废水污染物排放总量在
区域内平衡。
符合
环境风
险防控
(
1
)园区建立环境应急体系,完
善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加强应急物资装
备储备,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定期开展演练。
(
2
)生产、使用、储存危险化学
品或其他存在环境风险的企事业单位,
应当制定风险防范措施,编制完善突发
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防止发生环境污染
事故。
(
3
)加强环境影响跟踪监测,建
立健全各环境要素监控体系,完善并落
实园区日常环境监测与污染源监控计
划。
项
目
建
成
后
按
照
要
求
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
案,并报当地主管部门备
案;厂内配备应急物资,定
期组织开展应急演练。
项目建成后按《排污单
位
自
行
监
测
技
术
指
南
涂
装》(
HJ1086-2020
)制定
并实施切实可行的环境监
测计划。
符合
资源开
发效率
要求
(
1
)禁止使用国家明令禁止和淘
汰的用能设备。
(
2
)引进项目的生产工艺、设备、
能耗、污染物排放、资源利用等均须达
到相关要求。
本
项
目
设
备
不
属
于
国
家明令禁止和淘汰的用能
设备。
项目生产工艺、设备、
能耗、污染物排放等均能达
到相关要求。
符合
9
综上所述,项目符合“三线一单”的相关要求。
3
、与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要求的相符性分析
本项目与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要求的相符性见表
1-5
。
表
1-5
项目建设与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要求相符性分析
文件名称
文件要求
相符性分析
《重点行业
挥发性有机
物综合治理
方案》
(
环大
气〔
2019
〕
53
号
)
大力推进源头替代:通过使用水性、
粉末、高固体分、无溶剂、辐射固化等低
VOCs
含量的涂料,替代溶剂型涂料,从源
头减少
VOCs
产生。
项目水性底漆、水性面漆、
原子灰属于低
VOCs
含量涂
料,从源头减少
VOCs
产生
全面加强无组织排放控制:提高废气
收集率。遵循
“
应收尽收、分质收集
”
的原则,
科学设计废气收集系统,将无组织排放转
变为有组织排放进行控制。采用全密闭集
气罩或密闭空间的,除行业有特殊要求外,
应保持微负压状态,并根据相关规范合理
设置通风量。采用局部集气罩的,距集气
罩开口面最远处的
VOCs
无组织排放位置,
控制风速应不低于
0.3
米
/
秒,有行业要求的
按相关规定执行。
项目刮原子灰及烘干
废气通过密闭空间微负压
收集,喷漆及烘干废气通过
密闭空间微负压收集,收集
后经“过滤棉
+
二级活性炭
吸附装置”处理后排放
《江苏省挥
发性有机物
污染防治管
理办法》
(江
苏省人民政
府第
119
号
令)
产生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经营活
动应当在密闭空间或者密闭设备中进行。
生产场所、生产设备应当按照环境保护和
安全生产等要求设计、安装和有效运行挥
发性有机物回收或者净化设施;固体废物、
废水、废气处理系统产生的废气应当收集
和处理;含有挥发性有机物的物料应当密
闭储存、运输、装卸,禁止敞口和露天放
置。
无法在密闭空间进行的生产经营活动
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挥发性有机物排
放量。
项目刮原子灰及烘干
废气通过密闭空间微负压
收集,喷漆及烘干废气通过
密闭空间微负压收集,收集
后经“过滤棉
+
二级活性炭
吸附装置”处理后排放
5
、与《关于加强重点行业涉新污染物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的意见》(环环评〔
2025
〕
28
号)相符性分析
表
1-6
与环环评〔
2025
〕
28
号文件相符性分析一览表
序号
具体要求
相符性分析
一、突出
管理重
点
重
点
关
注
重
点
管
控
新
污
染
物
清
单、有毒有害污染物名录、优化控制
化学品名录以及《关于持久性有机污
染物的斯德哥尔摩公约》(简称《斯
德哥尔摩公约》)附件中已发布环境
质量标准、污染物排放标准、环境监
测方法标准或其他具有污染治理技术
本项目的原辅材料不涉及《优
先控制化学品名录(第一批)》、
《优先控制化学品名录(第二批)》、
《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名录(
2018
年)》、《有毒有害水污染物名录
(第一批)》、《有毒有害水污染
物名录(第二批)》、重点管控新
10
的污染物。重点关注石化、涂料、纺
织印染、橡胶、农药、医药等重点行
业建设项目,在建设项目环评工作中
做好上述新污染物识别,涉及上述新
污染物的,执行本意见要求;不涉及
新污染物的,无需开展相关工作
污染物清单(
2023
年版)以及《关
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斯德哥尔
摩公约》中所列名单,并不涉及新
污染物。
二、禁止
审批不
符合新
污染物
管控要
求的建
设项目
各级环评审批部门在受理和审批
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时,应落实重点管
控新污染物清单、产业结构调整指导
目录、《斯德哥尔摩公约》、生态环
境分区管控方案和项目所在园区规划
环评等有关管控要求。对照不予审批
环评的项目类别(见附表),严格审
核建设项目原辅材料和产品,对于以
禁止生产、加工使用的新污染物作为
原辅料或产品的建设项目,依法不予
审批。
本项目不涉及新污染物,本项
目所用原辅料不在《斯德哥尔摩公
约》中所列名单,不属于不予审批
环评的项目类别;本项目不属于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2024
年
本)》中限制类、禁止类,属于允
许类;项目建设符合三线一单要
求,符合相关规划。
附表
不予审批环评的项目类别
经对照,本项目所用原辅料不
属于不予审批环评的项目类别
本项目符合《关于加强重点行业涉新污染物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工作的意见》(环环评〔
2025
〕
28
号)要求,不属于不予审批环评的项
目类别。
6
、与《江苏省挥发性有机物清洁原料替代工作方案》(苏大气办
〔
2021
〕
2
号)、《扬州市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清洁原料替代工作方
案》(扬大气联发〔
2021
〕
10
号)相符性分析
根据《江苏省挥发性有机物清洁原料替代工作方案》(苏大气办
〔
2021
〕
2
号)和《扬州市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清洁原料替代工作方
案》(扬大气联发〔
2021
〕
10
号)文件:工程机械整机制造和零部件加
工企业,主要涉及喷漆、流平、烘干修补等产生
VOCs
生产工序的企业,
使用的涂料、清洗剂、胶粘剂等原辅材料均符合表中低
VOCs
含量限值。
根据附件
8
,水性底漆
VOC
含量为
48g/L
<
250g/L
、水性面漆
VOC
含量为
121g/L
<
300g/L
、原子灰
VOC
含量为
97g/L
,因原子灰无相应的
限值要求,故参照《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涂料产品技术要求》
(
GB/T38597-2020
)中
“
表
1
水性涂料中
VOC
含量的要求
”
的
“
工业防护
涂料
-
工程机械和农业机械涂料(含零部件涂料)
-
底漆
≤250g/L”
,则本
项目使用的水性底漆、水性面漆、原子灰符合《江苏省挥发性有机物清
11
洁原料替代工作方案》(苏大气办〔
2021
〕
2
号)和《扬州市重点行业
挥发性有机物清洁原料替代工作方案》(扬大气联发〔
2021
〕
10
号)中
的文件要求。
12
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
建
设
内
容
1
、项目由来
扬州市长平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位于扬州市邗江区槐泗镇
酒甸工业园区凯勒路
6
号,主要从事挖掘机驾驶室外壳制造。
公司租赁扬州市金业机械有限公司厂房,建筑面积约
3590
平方米,购置数
控激光切割机、等离子切割机、数控折弯机、角磨机、喷漆房、烘干房等生产
设备,建设“年产
1000
台挖掘机驾驶室外壳项目”(以下简称“项目”或“本
项目”)。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产
1000
台挖掘机驾驶室外壳的生产能力。
本项目水性漆用量大于
10
吨,对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
(
2021
年版),本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三十、
金属制品业”—“结构性金属制品制造
331
”中“其他(仅分割、焊接、组装
的除外;年用非溶剂型低
VOCs
含量涂料
10
吨以下的除外)”需编制环评报告
表,因此本项目需编制环评报告表。
为此,建设单位委托扬州天时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承担该项目的环境影响
评价工作,环评单位接受委托后,认真研究了项目有关材料,并组织技术人员
进行实地踏勘和调研,收集和核实了有关材料,按照国家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
评价的有关规定和有关环保政策、技术规范,编制完成了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
告表,提交给建设单位上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审批。
2
、项目概况
(
1
)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单位、建设性质、投资及行业类别
项目名称:年产
1000
台挖掘机驾驶室外壳项目
建设地点:扬州市邗江区槐泗镇酒甸工业园凯勒路
6
号
建设单位:扬州市长平机械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新建
投资金额:总投资
500
万元,环保投资
50
万元
行业类别:金属结构制造
[C3311]
职工人数:拟定职工
50
人
13
工作制度:单班制,每班工作
8
小时,年工作天数
330
天,年运行时间
2640
小时
(
2
)建设内容及规模
项目租赁扬州市金业机械有限公司厂房,建筑面积为
3590
平方米,购置数
控激光切割机、等离子切割机、数控折弯机、角磨机、喷漆房、烘干房等生产
设备,建设挖掘机驾驶室外壳生产线。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产
1000
台挖掘机
驾驶室外壳的生产能力。
本项目产品方案见表
2-1
。
表
2-1
本项目产品方案表
项目名称
产品名称
年设计能力
年运行时间
年产
1000
台挖掘机驾驶室外壳项目
挖掘机驾驶室外壳
1000
台
2640h
(
3
)项目原辅材料使用情况
项目主要原辅材料见表
2-2
,主要原辅材料理化性质见表
2-3
。
表
2-2
项目主要原辅材料一览表
原辅材料名称
主要组分
年用量
t
最大贮存量
t
钢板
碳钢
160
10
型材
碳钢
70
5
焊材
碳钢
95.7-96.3%
,铜
0.5-0.9%
,
银
0.2-0.4%
,锰
0.5-1.75%
12
1
水性底漆
离子水
25-30%
、水性醇酸树
脂
5-15%
、水性丙烯酸树脂
15-20%
、硫酸钡
15-20%
、碳
酸钙
10-15%
、滑石粉
5-10%
、
助剂
5-10%
6
0.5
水性面漆
水性树脂
15-40%
、钛白粉
0-35%
、乙二醇丁醚
5-15%
、
水
20-40%
5
0.5
原子灰
不饱和聚酯树脂
25-40%
、苯
乙烯
2-10%
、滑石粉
35-45%
、
钛白粉
1-4%
、碳酸钙
5-25%
1.5
0.3
机油
矿物油
0.05
0.05
二氧化碳
99%
10
0.5
表
2-3
主要原辅材料理化性质表
名
称
理化性质
燃烧爆
炸性
毒理毒性
水性
醇酸
以多元醇、多元酸及脂肪酸为原料,通过熔融缩聚法制备
的环保型树脂。其水溶性通过控制酸值和分子量实现,采
/
/
14
树脂用成盐法中和羧酸基团形成水溶性盐,配合多缩乙二醇等
多元醇可增强溶解性。棕色透明液体或淡黄色粘稠液体,
可溶于
20
倍水及多数有机溶剂,闪点
61.1℃
水性
丙烯
酸树
脂
一种以水为分散介质的丙烯酸树脂有机化合物,主要应用
于建筑、工业及民用涂料领域。其形态包括乳液、水分散
体和水溶液,其中乳液和水分散体为常见应用形式,前者
粒径较大,多用于乳胶漆基料;后者粒径较小,适用于高
性能涂料需求。
/
/
硫酸
钡
无机盐类化合物,白色或淡黄色无味粉末或小晶体,密度
4.5g/cm
3
,
1580℃
熔化,
1600℃
分解,溶于热浓硫酸,几
乎不溶于水、稀酸和酒精
/
吸入后可引起胸部
紧束感、胸痛、咳嗽
等。对眼睛有刺激
性。长期吸入可致钡
尘肺
碳酸
钙
白色晶体或粉末,密度
2.7~2.9g/cm
3
,熔点
1339℃
,微溶
于水
/
LD
50
:
6450mg/kg
(大
白鼠经口)
滑石
粉
六方或菱形板状晶体片状结构,呈不规则的扁平粒状体,
外观白色、浅灰色或淡黄色粉末,相对密度
2.7~2.8
,微溶
于稀无机酸,不溶于水、乙醇,有较好的耐酸碱性、耐火
性、绝缘性。结构破坏温度约
970℃
;耐火温度
1490~1510℃
/
/
钛白
粉
白色无定型粉末,主要成分是二氧化碳,不溶于水、脂肪,
也不溶于稀酸及无机酸、碱,只溶于氢氟酸
/
/
乙二
醇丁
醚
无色透明液体,溶于水、丙酮、苯、乙醚、甲醇、四氯化
碳等有机溶剂和矿物油,密度
0.902g/cm
3
,沸点
171℃
,
熔点
-70℃
,闪点
60℃
可燃
大鼠经口
LD
50
:
2500mg/kg
;小鼠经
口
LC
50
:
1200mg/kg
;兔经皮
LD
50
:
0.56mL/kg
不饱
和聚
酯树
脂
由不饱和二元酸及饱和二元酸与二元醇缩聚生成的热固性
树脂,相对密度在
1.11~1.20
左右,耐水、稀酸、稀碱的性
能较好
/
/
苯乙
烯
无色透明油状液体,不溶于水、溶于乙醇、乙醚等多数有
机溶剂,密度
0.906g/cm
3
、闪点
31.1℃
,熔点
-31.5℃
,沸
点
145.2℃
,
可燃
LD
50
:
1000mg/kg
(大
鼠经口);
316mg/kg
(小鼠经口)。
LC
50
:
24000mg/m
3
(大鼠吸
入,
4h
)。
二氧
化碳
一种无色无味或无色无嗅而略有酸味的气体,液态密度
0.9295kg/L
,熔点
-56.6℃
,沸点
-78.5℃
,气体密度
1.976g/dm
3
,可溶于水
/
/
(
4
)主要生产设备
项目生产设备情况见表
2-4
。
表
2-4
项目生产设备情况一览表
序号
设备名称
设备型号
数量(台
/
套)
来源
1
数控激光切割机
CFFP-6020D-6000W
2
外购
2
数控折弯机
WC67K-160T3200
1
外购
15
3
折弯机
WC67Y-40/2200
2
外购
4
剪板机
25*3.2
1
外购
5
剪板机
6*2.5
1
外购
6
摇臂式钻床
Z3032
1
外购
7
钻床
ZK63
3
外购
8
角磨机
GWS180
20
外购
9
焊机
ZX7-400
20
外购
10
等离子切割机
LGK-160
3
外购
11
砂轮切割机
J3G-400
3
外购
12
打磨房
定制
1
外购
13
喷漆房
定制
1
外购
14
烘干房
定制
1
外购
15
空压机
定制
1
外购
3
、主体、公用及辅助工程
项目主体、公用及辅助工程详见表
2-5
。
(
1
)供电
项目用电量
20
万
kW
h/a
,由市政电网提供。
(
2
)给水
项目用水主要为员工生活用水,用水量为
825m
3
/a
,由市政给水管网提供。
项目拟定职工人数
50
名,单班制,年工作
330
天,参照《建筑给水排水设
计标准》(
GB50015-2019
)
3.2.11
中员工生活用水可取
30L~50L/
人·班,项目
生活用水人均用水量按
50L/
人·班计,则全年生活用水量为
825m
3
/a
。
3
)排水
项目所在厂区采用“雨污分流”。项目雨水收集后依托厂区现有雨水管网
及雨水总排口接入市政雨水管网;项目营运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排放量为
660m
3
/a
,生活污水依托金业机械公司化粪池处理,经厂区现有污水管网及污水
总排口进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接管至北山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生活用水
接管至北山污水
处理厂
825
损耗
165
化粪池
660
新鲜水
660
图
2-1
本项目用排水平衡图(
m
3
/a
)
16
表
2-5
项目主体、公用及辅助工程表
工程名称
建设名称
设计能力
备注
主体工程
生产厂房
3590m
2
租赁扬州市金业机械有限公司厂
房
储运工程
漆料库
25m
2
均位于租赁厂房内
钢板区
80m
2
型材区
70m
2
成品区
130m
2
公用工程
给水
825m
3
/a
由市政给水管网提供
排水
660m
3
/a
经扬州市金业机械污水总排口排
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接管至扬州
市北山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供电系统
20
万
kW·h/a
由区域市政电网提供
环保工程
废气
处理
下料烟尘、
原子灰打磨
粉尘、底漆
打磨粉尘
布袋除尘器(
TA001
),设
计风量
13000m
3
/h
新建,
15m
高排气筒(
DA001
)排
放
刮原子灰及
烘干废气、
喷漆及烘干
废气、危废
暂存废气
过滤棉
+
二级活性炭吸附装
置(
TA002
),设计风量
16000m
3
/h
新建,
15m
高排气筒(
DA002
)排
放
焊接烟尘
移动式烟尘净化器(
TA003
)
无组织排放
工件打磨粉
尘
移动式烟尘净化器(
TA004
)
无组织排放
废水
治理
生活污水
依托扬州市金业机械有限公
司现有化粪池
经扬州市金业机械污水总排口接
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接管至扬州
市北山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噪声
处理
减振、降噪、隔声等措施
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固废
处理
一般固废
20m
2
一般固废库
新建,位于生产厂房内
危险固废
20m
2
危险废物贮存库
新建,位于生产厂房内
环境风险
195m
3
应急事故池
依托厂区现有
120m
3
应急事故池
及金业机械新设置的
75m
3
事故废
水收集设施
5
、项目地理位置和周边环境
项目建设地点:
项目位于扬州市邗江区槐泗镇酒甸工业园凯勒路
6
号,详
见附图
1
项目地理位置图。
周围环境概况:
项目租赁扬州市金业机械有限公司厂房部分区域进行生产,
该区域东侧为扬州信仁化工设备有限公司、南侧为扬州硕泰机械装备有限公司、
西侧、北侧为扬州市金业机械有限公司厂界。
17
项目所在厂区东侧为仇庄,南侧为扬州锦盛管架有限公司、扬州中润环保
工程有限公司,西侧为江苏友恒机械有限公司,北侧为扬州北方空压机有限公
司。
项目周边情况详见附图
2
项目周边环境概况图。
6
、项目平面布置情况
厂房平面布置:遵照工艺流程顺畅,结构紧凑合理,各功能分区明显的原
则,结合周围环境状况,进行布置。生产车间内部从北到南依次为工具库、办
公室、打磨房、漆料库、喷漆房、烘干房、半成品区、成品区、打孔区、折弯
区、剪板区、切割区、钢板区、焊接区、打磨区、型材区等,危险废物贮存库
位于生产厂房北,一般固废库位于生产厂房西南侧,内部通过预留的过道相连,
便于各生产区域的交流沟通,各环节连接紧密,便于管理。项目平面布置详见
附图
3
。
项目平面布置能做到分布合理,间距适当;具体布局满足工艺要求,做到
物流通畅,运输路线短捷合理、节省能源以及符合安全生产、防火、卫生的要
求,项目平面布局较合理。
工
艺
流
程
和
产
排
污
环
节
1
、施工期
项目施工期的建设内容主要为生产设备的安装和调试,不涉及室外土建工
程,施工期时间较短,项目施工期对环境的影响较小,且随着施工期结束而消
失,故施工期工艺流程和产排污环节不做分析。
2
、营运期
项目主要从事挖掘机驾驶室外壳的生产,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见图
2-2
。
18
G-
废气,
S-
固废
图
2-2
项目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图
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说明:
项目原子灰打磨、底漆打磨共用一间打磨房,底漆、面漆喷涂共用一间喷
漆房,刮原子灰工序在喷漆房内进行,原子灰、底漆、面漆烘干共用一间烘干
房。
(
1
)下料:按照产品图纸使用激光切割机、等离子切割机、砂轮切割机、
剪板机将需切割的钢板、型材切割成规定大小的形状。下料过程会产生金属边
19
角料
S
1
、切割烟尘
G
1
。
(
2
)折弯:使用折弯机对切割后的钢板、型材按照图纸进行加工,使钢板、
型材受到变形力并进行变形,制得工件。
(
3
)打孔:使用摇臂式钻床、钻床对折弯后的工件进行打孔,打孔过程会
产生金属边角料
S
2
。
(
4
)焊接:将切割的钢板、型材按照产品图纸进行焊接。焊接过程会产生
焊接烟尘
G
2
、焊渣
S
3
。
(
5
)工件打磨:使用角磨机对焊接后的工件表面毛刺及焊缝处进行打磨,
使其表面光滑平整。工件打磨过程会产生工件打磨粉尘
G
3
、废砂轮片
S
4
。
(
6
)刮原子灰:经打磨后的工件需对表面不平整的地方进行原子灰修补,
填平凹陷,项目刮原子灰工序在喷漆房内进行。刮原子灰过程会产生刮原子灰
废气
G
4
,有毒有害废包装物
S
5
。
(
7
)原子灰烘干:将原子灰修补后的工件送至烘干房,采用电加热的方式
将工件表面进行烘干,无需使用燃料,烘干温度约
80℃
。原子灰烘干过程会产
生原子灰烘干废气
G
5
。
(
8
)原子灰打磨:将原子灰烘干后的工件送至打磨房,采用人工方式对涂
抹原子灰的工件表面进行打磨,使用表面光滑平整。原子灰打磨过程会产生原
子灰打磨粉尘
G
6
、废砂纸
S
6
。
(
9
)底漆喷涂:将原子灰打磨后的工件送至喷漆房,对工件进行底漆喷涂,
底漆喷涂过程会产生底漆喷涂废气
G
7
、有毒有害废包装物
S
7
、漆渣
S
8
。
(
10
)底漆烘干:将底漆喷涂后的工件送至烘干房内进行烘干,采用电加
热的方式将工件表面进行烘干,无需使用燃料,烘干温度约
80℃
。底漆烘干过
程会产生底漆烘干废气
G
8
。
(
11
)底漆打磨:采用人工砂纸方式对喷涂底漆的工件表面在打磨房内进
行打磨,使其表面光滑平整。底漆打磨过程会产生底漆打磨粉尘
G
9
、废砂纸
S
9
。
(
12
)面漆喷涂:将底漆打磨后的工件送至喷漆房,对工件进行面漆喷涂,
面漆喷涂过程会产生面漆喷涂废气
G
10
、沾染有毒有害废包装物
S
10
、漆渣
S
11
。
(
13
)面漆烘干:将面漆喷涂后的工件送至烘干房内进行烘干,采用电加
20
热的方式将工件表面进行烘干,不使用燃料,烘干温度约
80℃
。面漆烘干过程
会产生面漆烘干废气
G
11
。
表
2-6
项目生产工艺流程产污节点一览表
污染类别
产污环节
污染环节编号
污染物(主要成分)
废气
下料
G
1
颗粒物
焊接
G
2
颗粒物
工件打磨
G
3
颗粒物
刮原子灰
G
4
苯乙烯
原子灰烘干
G
5
苯乙烯
原子灰打磨
G
6
颗粒物
底漆喷涂
G
7
颗粒物、非甲烷总烃
底漆烘干
G
8
非甲烷总烃
底漆打磨
G
9
颗粒物
面漆喷涂
G
10
颗粒物、非甲烷总烃
面漆烘干
G
11
非甲烷总烃
危险废物暂存
/
非甲烷总烃
废水
员工生活
/
生活污水
固废
下料
S
1
金属边角料
打孔
S
2
金属边角料
焊接
S
3
焊渣
工件打磨
S
4
废砂轮片
刮原子灰
S
5
有毒有害废包装物
原子灰打磨
S
6
废砂纸
底漆喷涂
S
7
有毒有害废包装物
S
8
漆渣
底漆打磨
S
9
废砂纸
面漆喷涂
S
10
有毒有害废包装物
S
11
漆渣
废气处理
/
布袋除尘集尘
/
废布袋
/
废过滤棉
/
废活性炭
设备维护
/
废机油
职工生活
/
生活垃圾
噪声
设备运行
/
设备运行噪声
21
与
项
目
有
关
的
原
有
环
境
污
染
问
题
一、租赁厂房现状
项目租赁扬州市金业机械有限公司厂房进行建设,扬州市金业机械有限公
司仅建设厂房,未从事生产活动,租赁企业需按要求单独编制环评报告并报生
态环境部门审批。
本项目入驻前租赁部分未进行生产活动,因此,不存在与本项目有关的原
有环境污染问题。
二、金业机械内相邻企业概况
本项目租赁扬州市金业机械有限公司生产厂房进行建设,本项目车间南侧
为扬州硕泰机械装备有限公司,主要从事制造,生产工艺为机加工、焊接、喷
漆等;车间东侧为扬州信仁化工设备有限公司,主要从事化工设备生产,主要
工艺为机加工、焊接等。本项目周边均为金属加工企业,在日常生产活动中不
会对彼此造成不利的影响。
22
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
区域
环境
质量
现状
1
、大气环境质量现状
根据扬州市生态环境局发布的《
2024
年扬州市年度环境质量公报》,区域
内基本污染物环境质量现状情况见表
3-1
。
表
3-1
区域空气质量现状评价表
污染物
年评价指标
现状浓度
/
(
µg/m
3
)
标准值
(
µg/m
3
)
占标率
/%
达标情况
SO
2
年平均质量浓度
7
60
11.67
达标
NO
2
年平均质量浓度
28
40
70
达标
PM
10
年平均质量浓度
54
70
77.14
达标
PM
2.5
年平均质量浓度
32
35
91.43
达标
CO
24h
平均浓度
95
百分位
1000
4000
25
达标
O
3
最大
8h
平均浓度
90
百分位
170
160
106.25
不达标
由表
3-1
中数据可知,
SO
2
、
NO
2
、
PM
10
、
PM
2.5
、
CO
的相关指标符合《环
境空气质量标准》(
GB3095-2012
)二级标准,
O
3
的相关指标超过《环境空气
质量标准》(
GB3095-2012
)二级标准浓度限值。因此,本项目所在区域环境
空气质量判定为不达标区。
本项目所在区域为大气不达标区,不达标因子为臭氧,为进一步做好全市
污染天气的管控工作,扬州市人民政府发布了《扬州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
计划实施方案》,待各项措施落实后,区域大气环境质量将逐步改善。
2
、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
根据扬州市生态环境局网站公布的《
2024
年扬州市年度环境质量公报》,
2024
年,长江扬州段、京杭运河扬州段、新通扬运河扬州段水质总体为
Ⅱ
类,
宝射河、北澄子河、仪扬河总体水质为
Ⅲ
类;宝应湖心、邵伯湖心水质为
Ⅲ
类,
高邮湖心水质为
Ⅳ
类。
15
个国考断面水质优
Ⅲ
类比例为
93.3%
、无劣
Ⅴ
类水体,
47
个省考及以上断面水质优
Ⅲ
类比例为
97.9%
、无劣
Ⅴ
类水体,均为
“
十四五
”
以来最好水平。
3
、声环境质量现状
项目位于扬州市邗江区槐泗镇酒甸工业园凯勒路
6
号,项目厂界外
50
米
范围内无声环境保护目标,无需开展声环境质量现状工作。
23
4
、生态环境质量现状
项目位于扬州市邗江区槐泗镇酒甸工业园凯勒路
6
号,用地范围内无生态
环境保护目标,无需开展生态环境现状评价工作。
5
、电磁辐射
项目不属于新建或改建、扩建广播电台、差转台、电视塔台、卫星地球上
行站、雷达等电磁辐射类项目,无需开展电磁辐射现状评价工作。
6
、地下水、土壤环境质量
本项目营运期厂房地面均已硬化,危险废物贮存库根据《危险废物贮存污
染控制标准》(
GB18597-2023
)进行建设,不会对地下水和土壤产生明显不利
影响。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
项目无需进行地下水、土壤环境质量现状调查。
环境
保护
目标
1
、大气环境保护目标:厂界外
500n
范围内大气环境保护目标见表
3-2
。
表
3-2
环境空气保护目标
名称
坐标
环境保护
对象
人数
环境功
能区
相对
厂址
方位
距厂界
最近距
离
(m)
备注
经度(
E°
)
纬度(
N°
)
仇庄
119.432901
32.484086
居民区
200
人
二类环
境功能
区
东
90
《环境空气质量
标准》
(
GB3095-2012
)
二级标准
吉兴商
贸城
119.435317
32.484336
商住混合
区
500
人
东
305
肖梅村
119.430762
32.481177
居民区
800
人
东南
250
吉祥苑
119.430683
32.479950
居民区
1000
人
南
465
胜利组
119.427529
32.487268
居民区
300
人
西北
165
卜庄
119.434460
32.488919
居民区
50
人
东北
410
聚福苑
119.434824
32.487331
居民区
2000
人
东北
370
北涧组
119.435618
32.486194
居民区
150
人
东
320
2
、声环境保护目标:厂界外
50
米范围内无声环境保护目标。
3
、地下水环境保护目标:厂界外
500
米范围内无地下水集中式饮用水水
源和热水、矿泉水、温泉等特殊地下水资源。
4
、生态环境保护目标:项目位于扬州市邗江区槐泗镇酒甸工业园凯勒路
6
号,用地范围内无生态环境保护目标。
24
污染
物排
放控
制标
准
1
、废气
项目下料、原子灰打磨、底漆打磨工序废气集中收集后集中处理,污染物
为颗粒物,其有组织排放执行《表面涂装(工程机械和钢结构行业)大气污染
物排放标准》(
DB32/4147-2021
)表
1
排放限值;刮原子灰及烘干、喷漆及烘
干、危废暂存废气集中收集后一并处理,污染因子为颗粒物、苯乙烯、非甲烷
总烃,其有组织排放执行《表面涂装(工程机械和钢结构行业)大气污染物排
放标准》(
DB32/4147-2021
)表
1
中排放限值;企业边界非甲烷总烃、颗粒物
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DB32/4041-2021
)中表
3
排放
限值,苯乙烯无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4554-93
)表
1
排放限值;厂区内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执行《表面涂装(工程机械和钢结
构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DB32/4041-2021
)中表
2
限值。具体标准见
表
3-3~
表
3-4
。
表
3-3
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污染源
污染物
最高允许
排放浓度
mg/m
3
最高允许
排放速率
kg/h
污染物排放
监控位置
执行标准
下料、原子灰
打磨、底漆打
磨
颗粒物
10
0.6
车间或生产
设施排气筒
《表面涂装(工程机械和钢结构
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
DB32/4147-2021
)
刮原子灰、原
子灰烘干、喷
漆、漆烘干、
危废暂存废气
颗粒物
10
0.6
非甲烷
总烃
50
1.8
苯乙烯
20
0.8
企业边界
颗粒物
0.5
/
企业边界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
DB32/4041-2021
)
非甲烷
总烃
4.0
/
苯乙烯
5.0
/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
GB14554-93
)
注:
[1]
下料与原子灰打磨、底漆打磨共用一个排气筒,故下料烟尘有组织排放从严执行
《表面涂装(工程机械和钢结构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DB32/4147-2021
)。
[2]
危废暂存废气与刮原子灰、原子灰烘干、喷漆、漆烘干共用一根排气筒,故危废
暂存废气有组织排放从严执行《表面涂装(工程机械和钢结构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
DB32/4147-2021
)。
表
3-4
厂区内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限值
单位:
mg/m
3
污染物
项目
监控点
限值
限值含义
无组织排放
监控位置
执行标准
非甲烷
6
监控点处
1h
平均浓度值
在厂房外设
《表面涂装(工程机械和钢结构
25
总烃
置监控点
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
DB32/4147-2021
)
20
监控点处任意一次浓度值
2
、废水
项目排水体制按“雨污分流”实施。项目营运期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
项目废水接管执行扬州市北山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北山污水处理厂尾水
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8918-2002
)一级标准中
A
标准。
具体数值见表
3-5
。
表
3-5
接管标准及尾水排放标准
项目
本项目污水接管标准(
mg/L
)
污水厂尾水排放标准(
mg/L
)
pH
值
6~9
(无量纲)
6~9
(无量纲)
化学需氧量
≤400
≤50
悬浮物
≤200
≤10
氨氮
≤35
≤5
(
8
)
*
总磷
≤5
≤0.5
总氮
≤45
≤15
注:
*
括号外数值为水温>
12℃
时的控制指标,括号内数值为水温
≤12℃
时的控制指标。
3
、噪声
根据《声环境质量标准》(
GB3096-2008
)及《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
扬州市区声环境功能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划分方案
>
的通知》(扬府
办发〔
2024
〕
45
号),项目所在区域为《声环境质量标准》(
GB3096-2008
)
中
3
类标准使用区域,厂界四周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
准》(
GB12348-2008
)中
3
类标准,噪声排放标准限值详见表
3-6
。
表
3-6
噪声排放标准
类别
昼间
dB(A)
夜间
dB(A)
3
类
65
55
4
、固废污染控制标准
本项目一般工业固废贮存、处置过程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
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9-2020
)中的有关规定,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
等过程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7-2023
)、《危险废物收
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
HJ2025-2012
)等文件相关要求。
总量
控制
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见表
3-7
。
26
指标
表
3-7
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
单位:
t/a
种类
污染物名称
项目情况
产生量
削减量
接管量
[1]
排入外环境量
[2]
废水
废水
660
0
660
660
COD
0.2244
0.0264
0.198
0.033
SS
0.132
0.033
0.099
0.0066
氨氮
0.0215
0
0.0215
0.0033
总磷
0.0028
0
0.0028
0.0003
总氮
0.0296
0
0.0296
0.0099
废气
有组织
颗粒物
1.7169
1.631
/
0.0859
非甲烷总烃
0.7824
0.5868
/
0.1956
苯乙烯
0.0675
0.0506
/
0.0169
VOCs
0.8499
0.6374
/
0.2125
无组织
颗粒物
0.3904
/
/
0.3904
非甲烷总烃
0.0869
/
/
0.0869
苯乙烯
0.0075
/
/
0.0075
VOCs
0.0944
/
/
0.0944
固体废
物
生活垃圾
8.25
8.25
/
/
一般固废
5.2742
5.2742
/
/
危险固废
13.7034
13.7034
/
/
注:
[1]
废水接管量为排入北山污水处理厂的接管考核量;
[2]
废水排入外环境量参照北山污水处理厂出水指标计算;
[3]VOCs
包含非甲烷总烃和苯乙烯。
总量控制途径:
(
1
)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途径分析
本项目废水量为
660t/a
,其中接管量
COD0.198t/a
、氨氮
0.0215t/a
、总磷
0.0028t/a
、总氮
0.0296t/a
,排入外环境量
COD0.033t/a
、氨氮
0.0033t/a
、总磷
0.0003t/a
、总氮
0.0099t/a
。
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总氮作为总量控制因子,
SS
作为总量考核因
子,水污染总量在扬州市广陵区总量范围内平衡。
(
2
)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途径分析
本项目颗粒物排放量为
0.4763t/a
(有组织
0.0859t/a
,无组织
0.3904t/a
),
VOCs
排放量为
0.3069t/a
(有组织
0.2125t/a
,无组织
0.0944t/a
),向生态环境
主管部门申请总量,在邗江区槐泗镇酒甸工业园区总量范围内平衡。
(
3
)固体废弃物排放总量
所有固体废物均进行妥善处理,固体废物零排放。
27
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施
工
期
环
境
保
护
措
施
项目位于扬州市邗江区槐泗镇酒甸工业园凯勒路
6
号,租赁扬州市金业机械有
限公司厂房。项目施工期的建设内容主要为生产设备的安装和调试,不涉及室外土
建工程,施工期时间较短,项目施工期对环境的影响较小,且随着施工期结束而消
失,故施工期影响不作分析。
运
营
期
环
境
影
响
和
保
护
措
施
1
、大气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
1
)废气产排情况
1
)废气产排污环节及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营运期废气主要为下料烟尘、焊接烟尘、工件打磨粉尘、刮原子灰及烘干
废气、原子灰打磨粉尘、底漆打磨粉尘、喷漆及烘干废气和危废暂存废气。下料烟
尘经侧吸式集气罩收集,进入“布袋除尘器(
TA001
)”处理后通过
15m
高排气
筒(
DA001
)排放,原子灰打磨粉尘、底漆打磨粉尘经密闭空间微负压收集进入“布
袋除尘器(
TA001
)”,处理后通过
15m
高排气筒(
DA001
)排放;刮原子灰及烘
干废气、喷漆及烘干废气、危险废物暂存废物经密闭空间微负压收集进入“过滤棉
+
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
TA002
)”,处理后通过
15m
高排气筒(
DA002
)排放;
焊接烟尘经移动式烟尘净化器(
TA003
)处理后无组织排放、工件打磨粉尘经移动
式烟尘净化器(
TA004
)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本项目废气污染物处理流程详见图
4-1
,废气产污环节及污染防治设施情况详
见表
4-1
,废气排放口基本信息见表
4-2
。
28
15m
高排气筒
(
DA001
)排放
布袋除尘器
(
TA001
)
集气罩收集
下料烟尘
原子灰打磨、
底漆打磨粉尘
密闭空间微
负压收集
刮原子灰及烘
干废气、喷漆
及烘干废气、
危废暂存废气
密闭空间微负
压收集
过滤棉
+
二级活性炭
吸附装置(
TA002
)
15m
高排气筒
(
DA002
)排放
图
4-1
本项目废气污染物处理流程图
表
4-1
本项目废气产污环节及污染防治设施情况
产污环节
污染物名称
收集方式
污染治理设施
排污口编
号
排污口类型
设施编号
设施工艺名
称
是否为可行
技术
下料烟尘
颗粒物
集气罩收集
TA001
布袋除尘器
是
DA001
一般排放口
原子灰打
磨、底漆打
磨粉尘
颗粒物
密闭空间微
负压收集
刮原子灰及
烘干废气、
喷漆及烘干
废气、危废
暂存废气
颗粒物、非
甲烷总烃、
苯乙烯
密闭空间微
负压收集
TA002
过滤棉
+
二级
活性炭吸附
装置
是
DA002
一般排放口
焊接
颗粒物
集气罩收集
TA003
移动式烟尘
净化器
是
/
/
打磨
颗粒物
集气罩收集
TA004
移动式烟尘
净化器
是
/
/
表
4-2
本项目废气排放口基本信息表
序号
排放口编号
污染物种类
排放口地理坐标
排放口参数
排放口类型
经度
纬度
高度
m
内径
m
温度℃
1
DA001
颗粒物
119.429942
32.485174
15
0.6
25
一般排放口
2
DA002
非甲烷总
烃、颗粒物、
苯乙烯
119.430956
32.485303
15
0.6
25
一般排放口
2
)源强分析
①下料烟尘
项目下料过程会产生下料烟尘,污染物为颗粒物,根据《排放源统计调查产排
污核算和系数手册》中机械行业系数手册,等离子切割颗粒物产污系数为
1.1
千克
29
/
吨
-
原料、砂轮切割机切割颗粒物产污系数为
5.3
千克
/
吨
-
原料,项目激光、等离子
切割量为
100t/a
,砂轮切割量为
50t/a
,则下料烟尘产生量为
0.375t/a
。下料烟尘经
侧吸式集气罩收集进入“布袋除尘器(
TA001
)”,处理后通过
15m
高排气筒排放。
根据《袋式除尘工程通用技术规范》(
HJ2020-2012
)“
6.2.8
吹吸罩对烟尘的捕集
效果不低于
90%
”,本项目收集罩收集效率保守估计按
75%
计,处理效率按
95%
计,则下料烟尘有组织产生量为
0.2813t/a
,有组织排放量为
0.0141t/a
,未被收集的
以无组织形式排放,无组织排放量为
0.0937t/a
。
②焊接烟尘
项目焊接过程会产生焊接烟尘,污染物为颗粒物。根据《排放源统计调查产排
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中机械行业系数手册,焊接颗粒物产污系数为
9.19
千克
/
吨
-
原料,项目焊材年用量为
12t
,则焊接烟尘产生量为
0.1103t/a
。由于项目工件尺
寸大小不一、焊接点位较多且焊接点分布较散,焊接工位无法集中设置,故项目焊
接烟尘经移动式烟尘净化器(
TA003
)处理后无组织排放,净化器自带集气罩,收
集效率按
50%
计,根据《排放源统计调查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中机械行业
系数手册,移动式烟
尘净化器处理效率为
95%
,则焊接烟
尘无组织排放量为
0.0579t/a
。
③工件打磨粉尘
进行刮原子灰前需对工件表面及焊缝采用角磨机打磨,会产生工件打磨粉尘,
污染物为颗粒物,根据《排放源统计调查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中机械行业
系数手册,工件打磨颗粒物产污系数为
2.19
千克
/
吨
-
原料,工件打磨主要是为了清
除工件部位的焊疤以及毛刺部分,并非对整个工件进行打磨,需要打磨的工件为原
料的
30%
左右,项目年用量为
230t/a
,则工件打磨粉尘产生量为
0.1511t/a
。项目采
用角磨机对工件表面及焊缝进行打磨,角磨机打磨工位无法固定,故工件打磨粉尘
经移动式烟尘净化器(
TA003
)处理后无组织排放,净化器自带集气罩,收集效率
按
50%
计,根据《排放源统计调查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中机械行业系数手
册,移动式烟尘净化器处理效率为
95%
,则工件打磨粉尘无组织排放量为
0.0793t/a
。
④原子灰打磨粉尘
原子灰烘干后的工件在打磨房对表面原子灰进行人工打磨,会产生原子灰打磨
30
粉尘,污染物为颗粒物,根据《排放源统计调查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中机
械行业系数手册,原子灰打磨颗粒物产污系数为
166
千克
/
吨
-
原料,项目原子灰年
用量为
1.5t
,则原子灰打磨粉尘产生量为
0.249t/a
,原子灰打磨粉尘经密闭空间微
负压收集进入布袋除尘器(
TA001
)处理后通过
15m
高排气筒(
DA001
)排放,收
集效率按
90%
计,处理效率按
95%
计,经计算,原子灰打磨粉尘有组织产生量为
0.2241t/a
,有组织排放量为
0.0112t/a
,未被收集的以无组织形式排放,排放量为
0.0249t/a
。
⑤底漆打磨粉尘
底漆烘干后的工件在打磨房内对表面涂料进行人工打磨,会产生底漆打磨粉
尘,污染物为颗粒物,参照《排放源统计调查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中机械
行业系数手册,打磨颗粒物产污系数为
166
千克
/
吨
-
原料。项目水性底漆用量为
6t/a
,
固体份含量为
59%
,附着率为
80%
,则底漆打磨粉尘产生量为
0.4701t/a
,底漆打
磨粉尘经密闭空间微负压收集进入布袋除尘器(
TA001
)处理后通过
15m
高排气筒
(
DA001
)排放,收集效率按
90%
计,处理效率按
95%
计,经计算,底漆打磨粉
尘有组织产生量为
0.4231t/a
,有组织排放量为
0.0212t/a
,未被收集的以无组织形式
排放,排放量为
0.047t/a
。
⑥刮原子灰及烘干废气
项目刮原子灰及烘干过程会产生有机废气,根据附件
8
,污染物因子主要为苯
乙烯,原子灰
VOC
含量为
5%
,本项目原子灰使用量为
1.5t/a
,则刮原子灰及原子
灰烘干过程苯乙烯产生量
0.075t/a
,刮原子灰及原子灰烘干废气经密闭空间微负压
收集进入“过滤棉
+
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
TA002
)”处理,处理后通过
15m
高排
气筒(
DA002
)排放,收集效率按
90%
计,处理效率按
75%
计,则刮原子灰及原
子灰烘干废气苯乙烯有组织产生量为
0.0675t/a
,有组织排放量为
0.0169t/a
,未被收
集的以无组织形式排放,无组织排放量为
0.0075t/a
。
⑦喷涂及涂料烘干废气
项目底漆、面漆喷涂及烘干共用一间喷漆房和烘干房,喷涂及烘干过程会产生
废气,污染物主要为漆雾(以颗粒物计)和非甲烷总烃。
a.
漆雾
31
项目水性底漆使用量为
6t/a
,水性面漆使用量为
5t/a
,根据附件
8
,水性底漆
固体份含量为
59%
,水性面漆固体份含量为
46%
,根据《涂装工艺与设备》(化
学工业出版社),涂着效率约为
75~85%
,本次评价取
80%
,即固份中有
80%
涂着
于工件表面,
20%
固态组分在喷涂过程中损耗。损耗中的
25%
固份作为漆渣沉降地
面,
75%
作为漆雾(颗粒物)废气,则喷涂过程颗粒物产生量为
0.876t/a
b.
非甲烷总烃
项目水性底漆使用量为
6t/a
,水性面漆使用量为
5t/a
,根据附件
8
,水性底漆
VOC
含量为
48g/L
(密度为
1.36g/mL
),水性面漆
VOC
含量为
121g/L
(密度为
1.0~1.5g/mL
,按照最不利影响,取
1.0g/mL
),则项目喷涂及烘干工序有机废气产
生量为
0.8168t/a
。
喷涂及烘干废气经密闭空间微负压收集进入“过滤棉
+
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
(
TA002
)”,处理后通过
15m
高排气筒(
DA002
)排放,收集效率按
90%
计,非
甲烷总烃处理效率按
75%
计,颗粒物处理效率按
95%
计,经计算,颗粒物、非甲
烷总烃有组织产生量分别为
0.7884t/a
、
0.7351t/a
,有组织排放量分别为
0.0394t/a
、
0.1838t/a
,未被收集的以无组织形式排放,无组织排放量分别为
0.0876t/a
、
0.0817t/a
。
⑥危险废物暂存废气
项目危险废物暂存过程中会产生有机废气(以非甲烷总烃计),参照《大气环
境影响评价实用技术》(王栋成主编,中国标准出版社,
2010
年
9
月,第
156
页),
无组织排放量的比例为
0.05%~0.5%
,按照最不利影响取
0.5%
,项目运营期间,可
挥发性危险废物最大暂存量约为
10.5t/a
,则危险废物暂存废气产生量为
0.0525t/a
,
危险废物暂存废气经密闭空间微负压收集进入“过滤棉
+
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
(
TA002
)”处理后通过
15m
高排气筒(
DA002
)排放,收集效率按
90%
计,处
理效率按
75%
计,经计算,非甲烷总烃有组织产生量为
0.0473t/a
,有组织排放量为
0.0118t/a
,未被收集的以无组织形式排放,无组织排放量为
0.0052t/a
。
项目有组织废气产生及排放情况见表
4-3
,无组织废气产生及排放情况见表
4-4
。
32
表
4-3
项目有组织废气产排情况一览表
污染源
污染
物名
称
风量
(
m
3
/h
)
产生状况
治理措施
去除
率
%
排放状况
排放时
间
执行限值
排气筒参
数
浓度
(mg/m
3
)
速率
(kg/h)
产生量
(t/a)
浓度
(mg/m
3
)
速率
(kg/h)
排放量
(t/a)
浓度
(
mg/m
3
)
速率
(
kg/h
)
下料、原子灰
打磨、底漆打
磨粉尘
颗粒
物
13000
27.05
0.3517
0.9285
布袋除尘器
(
TA001
)
95
1.35
0.0176
0.0465
2640h/a
10
0.6
H=15m
Φ=0.6m
T=25℃
(
DA001
)
刮原子灰及
烘干、喷漆及
烘干、危废暂
存废气
颗粒
物
16000
18.66
0.2986
0.7884
过滤棉
+
二级活
性炭吸附装置
(
TA002
)
95
0.93
0.0149
0.0394
10
0.6
H=15m
Φ=0.6m
T=25℃
(
DA002
)
非甲
烷总
烃
18.525
0.2964
0.7824
75
4.63
0.0741
0.1956
50
1.8
苯乙
烯
1.6
0.0256
0.0675
75
0.4
0.0064
0.0169
20
0.8
表
4-4
项目无组织废气产排情况一览表
污染源位置
产污工序
污染物
排放量
t/a
排放时间(
h/a
)
排放速率
kg/h
面源参数
面积
m
2
高(
m
)
生产车间
下料、焊接、工件打磨、
刮原子灰及烘干、喷漆及
烘干、原子灰打磨、底漆
打磨、危废暂存
颗粒物
0.3904
2640
0.1479
3590
10
非甲烷总烃
0.0869
0.0329
苯乙烯
0.0075
0.0028
33
3
)废气监测计划
根据《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
HJ819-2017
)、《排污单位自行
监测技术指南
涂装》(
HJ1207-2021
)制定并实施切实可行的环境监测计划。本
项目废气监测计划具体见表
4-5
。
表
4-5
项目废气污染源监测计划一览表
环境要素
监测点位
监测指标
监测频次
执行排放标准
废
气
有组织
DA001
排气筒
颗粒物
1
次
/
年
《表面涂装(工程机械和钢结
构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
DB32/4147-2021
)表
1
排放
限值
DA002
排气筒
颗粒物、非
甲烷总烃、
苯乙烯
1
次
/
年
厂界外无
组织
上风向一个点,下风向
三个点
非甲烷总
烃、颗粒物
1
次
/
半年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
DB32/4041-2021
)中表
3
排
放限值
苯乙烯
1
次
/
半年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
GB14554-93
)表
1
排放限值
厂区内无
组织
在厂房门窗或通风口、
其他开口(孔)等排放
口外
1m
距离地面
1.5m
以上位置处
非甲烷总烃
1
次
/
年
《表面涂装(工程机械和钢结
构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
DB32/4147-2021
)中表
3
排
放限值
4
)非正常工况
非正常工况考虑废气处理设施发生故障,废气处理设施对废气没有去除效果,
废气处理装置采用定期巡查的方式,本次评价选取非正常工况持续时间以
0.5h
计,
具体情况见下表。
表
4-6
非正常工况排放情况一览表
非正常
排放源
非正常排放原因
污染物
非正常浓
度
(mg/m
3
)
非正常
排放速
率
(kg/h)
非正常排
放量
(kg/
次
)
单次持
续时间
(
h
)
年发生频
次(次)
应对措施
DA001
排气筒
布袋除尘器
(
TA001
)故障
颗粒物
24.83
0.092
0.046
≤0.5
≤1
停止生
产,抢修
设施
DA002
排气筒
“过滤棉
+
二级活
性炭吸附装置
(
TA002
)”
颗粒物
18.66
0.2986
0.1493
非甲烷
总烃
18.525
0.2964
0.1482
苯乙烯
1.6
0.0256
0.0128
为确保项目废气处理装置正常运行,建设单位应加强对废气处理设施的巡查、
维护和保养。一旦发现设施运行异常,应立即停止生产,迅速抢修,待废气处理
设施运行正常后恢复生产。
34
(
2
)污染防治措施可行性分析
1
)有组织废气收集系统分析
a.
密闭空间引风量
项目原子灰打磨、底漆打磨粉尘经密闭空间微负压收集,收集后进入布袋除
尘器处理,刮原子灰、喷漆、烘干废气经密闭空间微负压收集,收集后进入“过
滤棉
+
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项目各废气风量情况见表
4-7
。
表
4-7
项目废气排风量一览表
排气筒编
号
收集气体类型
收集方式
密闭空间总
容积
m
3
换气次数
/h
风量合计
(
m
3
/h
)
废气处理设施
DA001
原子灰打磨、
底漆打磨粉尘
密闭空间微负
压收集
90
60
5400
布袋除尘器(
TA001
)
DA002
刮原子灰废
气、喷漆废气
密闭空间微负
压收集
180
60
10800
过滤棉
+
二级活性炭
吸附装置(
TA002
)
烘干废气
密闭空间微负
压收集
180
20
3600
危险废物暂存
废气
密闭空间微负
压收集
60
10
600
b.
集气罩引风量
项目下料粉尘采用侧吸式集气罩收集,根据吸风口参数情况,现对废气收集
系统风量进行核算,计算过程如下:
Q=K
×
P
×
H
×
Vx
式中:
Q
—集气罩排放量,
m
3
/h
;
K
—安全系数,本项目取
1.2
;
P
—集气罩敞口面周长,
m
;
H
—集气罩距离污染源的高度,
m
;
Vx
—集气罩控制风速,
m/s
。
表
4-8
集气罩排风量计算一览表
排气筒编
号
工
序
安全
系数
排风罩周长
(
m
)
集风罩距离污染源
距离(
m
)
控制点风速
(
m/s
)
集气罩数量
(个)
排放量
(
m
3
/h
)
DA001
排
气筒
下
料
1.2
1.2
0.3
0.5
8
6220.8
经计算,项目进入
DA001
、
DA002
排气筒废气风量分别为为
11620.8m
3
/h
、
15000m
3
/h
,考虑管道和废气处理设施等参数,
DA001
、
DA02
排气筒对应废气收
35
集系统引风量设计参数分别为
13000m
3
/h
、
16000m
3
/h
,可确保满足废气收集风量
需求。
2
)废气处理措施可行性分析
本项目下料烟尘、原子灰打磨粉尘、底漆打磨粉尘采用“布袋除尘器”处理,
项目主要从事挖掘机驾驶室外壳制造,主要工艺为机加工、刮原子灰、打磨、喷
涂,与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和汽车制造业中机加工、涂
装工艺相似,故参考《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
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
HJ1124-2020
)下料、涂装生产单元推荐的“袋式除尘、
静电除尘”。本项目下料烟尘、原子灰打磨粉尘、底漆打磨粉尘采用的污染防治
措施可行。
本项目焊接烟尘、工件打磨粉尘采用“移动式烟尘净化器”处理,参照《排
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总则》(
HJ942-2018
)、《排放源统计调查产排污
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
-“
机械行业系数手册
”
中推荐的袋式除尘、移动式焊烟净化
器等方式,本项目焊接烟尘、工件打磨粉尘采用的污染防治措施可行。
项目刮原子灰及烘干废气、喷漆及烘干废气、危废暂存废气采用“过滤棉
+
二
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项目主要从事挖掘机驾驶室外壳,主要工艺为机加工、
刮原子灰、打磨、喷涂,与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和汽车
制造业中机加工、涂装工艺相似,故参考《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铁路、
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
HJ1124-2020
)表面处理(涂装)中推
荐的化学纤维过滤、活性炭吸附等方式。本项目刮原子灰及烘干废气、喷漆及烘
干废气、危废暂存废气采用的污染防治措施可行。
活性炭吸附装置
活性炭是一种主要由含碳材料制成的外观成黑色、内部空隙结构发达、比表
面积大吸附能力强的一类微晶制碳素材料。当含有机物的废气经风机的作用,经
过活性炭吸附层,有机物质被活性炭特有的作用力截留在其内部,洁净气体排出;
经过一段时间后,活性炭达到饱和状态时,停止吸附,此时有机物已被浓缩在活
性炭内,因此需定期更换活性炭。
项目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设计技术参数详见表
4-9
。
36
表
4-9
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设计技术参数一览表
名称
参数
二级活性炭吸附装
置(
TA001
)
设计处理风量
16000m
3
/h
装填类型
蜂窝炭
装填量
2.16t
碘吸附值
≥650mg/g
比表面积
≥750m
2
/g
纵向强度
0.4MPa
已知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
TA002
)通过风量为
16000m
3
/h
,根据《省生态环
境厅关于深入开展涉
VOCs
治理重点工程核查的通知》(苏环办〔
2022
〕
218
号)
中:
“
采用蜂窝活性炭,气体流速宜低于
1.2m/s”
,项目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
TA002
)
横截面积为
4m
2
,则废气通过活性炭吸附装置的流速
1.11m/s
,符合要求。
活性炭吸附装置与《吸附法工业有机废气治理工程技术规范》(
HJ2026-2013
)
要求对比分析情况见表
4-10
。
表
4-10
与《吸附法工业有机废气治理工程技术规范》相符性分析
序号
文件要求
项目情况
是否相符
1
进入吸附装置的有机废气中有机物
的浓度应低于其爆炸极限下线的
25%
项目进入活性炭吸附装置有机废气浓度
较低,满足低于爆炸极限下线的
25%
符合
2
采用蜂窝状吸附剂时,气体流速宜
低于
1.2m/s
项目进入活性炭吸附装置内气体流速为
1.11m/s
,低于
1.2m/s
符合
3
进入吸附装置的颗粒物含量宜低于
1mg/m
3
项目活性炭吸附装置前端设置过滤棉,可
确保进入活性炭吸附装置的颗粒物含量
低于
1mg/m
3
符合
4
进入吸附装置的废气温度宜低于
40℃
废气在管道中可通过自然冷却方式进行
冷却,确保进入吸附装置的废气温度低于
40℃
符合
5
经过治理的污染物排放应满足国家
或地方相关大气污染的排放标准
项目营运期产生有机废气经处理后可实
现达标排放
符合
综上,活性炭吸附装置符合《吸附法工业有机废气治理工程技术规范》
(
HJ2026-2013
)中相关要求。根据《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深入开展涉
VOCs
治理重
点工作核查的通知》(苏环办〔
2022
〕
218
号)文件要求,企业需加强对环保设施
的维护以及对吸附箱中的活性炭定期及时更换,以确保污染防治措施效率达到设
计要求,可保证污染物达标排放。
因此,项目产生的有机废气采用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在技术上是可行的。
4
)排气筒设置合理性分析
37
①高度可行性分析:
DA001
、
DA002
排气筒高度均为
15m
,根据《表面涂装
(工程机械和钢结构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DB32/4147-2021
)“除因安
全考虑或有特殊工业要求的以外,排气筒高度不应低于
15m
”,因此项目排气筒
高度可行。
②风量合理性分析:经核算,
DA001
、
DA002
排气筒烟气排放速度为
12.78m/s
、
15.73m/s
,基本满足《大气污染治理工程技术导则》(
HJ2000-2010
)第
5.3.5
节“排
气筒的出口直径应根据出口流速确定,流速宜取
15m/s
左右”的技术要求。
5
)无组织废气污染物防治措施
为了避免项目无组织排放的大气污染物对周边环境的影响,企业需采取以下
措施:
①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生产,减少生产过程中挥发性有机物的无组织排放;
②加强设备维护,确保废气收集、处理装置有效运行,并定期检查,如有故
障,立即采取措施;
③车间强制通风,加大换气次数,降低厂房内污染物浓度。同时可在厂区采
取绿化等措施进一步减轻无组织废气排放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
3
)卫生防护距离
根
据
《
大
气
有
害
物
质
无
组
织
排
放
卫
生
防
护
距
离
推
导
技
术
导
则
》
(
GB/T39499-2020
):当目标企业无组织排放存在多种有毒有害污染物时,基于
单个污染物的等标排放量计算结果,优先选择等标排放量最大的污染物为企业无
组织排放的主要特征大气有害物质。当前两种污染物的等标排放量相差在
10%
以
内时,同时选择这两种大气有害物质分别计算卫生防护距离初值。
项目无组织有毒有害污染物等标排放量计算见表
4-11
。
表
4-11
项目无组织有毒有害污染物等标排放量
产污点
污染物名称
无组织排放
量
Qc
(
kg/h
)
环境空气质量
标准
Cm
(
mg/m
3
)
等标排放量
(
Qc/Qm
)
相差结果
%
生产车间
下料、焊接、
打磨、喷漆
喷漆、晾干、
危废暂存
颗粒物
0.1479
0.45
0.3287
-
非甲烷总烃
0.0329
2
0.0165
94.98
苯乙烯
0.0028
0.01
0.28
14.82
由表
4-11
所知,项目主要特征大气有害物质为颗粒物,根据《大气有害物质
38
无组织排放卫生防护距离推导技术导则》(
GB/T39499-2020
),利用卫生防护距
离
初
值
计
算
公
式
(
引
自
《
制
定
地
方
大
气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的
技
术
方
法
》
(
GB/T3840-1991
)):
D
C
m
C
L
r
BL
A
c
Q
50
.0
2
)
25
.
0
(
1
式中:
Qc
—大气有害物质的无组织排放量,
kg/h
;
Cm
—大气有害物质环境质量的标准限值,
mg/m
3
;
L
—大气有害物质卫生防护距离初值,
m
;
r
—大气有害物质无组织排放源所在生产单元的等效半径,
m
;
A
、
B
、
C
、
D
—卫生防护距离计算系数,参数选取见表
4-12
。
表
4-12
卫生防护距离计算系数
计算
系数
5
年平均
风速
(m/s)
卫生防护距离
L(m)
L≤1000
1000
<
L≤2000
L
>
2000
工业大气污染源构成类别
Ⅰ
Ⅱ
Ⅲ
Ⅰ
Ⅱ
Ⅲ
Ⅰ
Ⅱ
Ⅲ
A
<
2
400
400
400
400
400
400
80
80
80
2
~
4
700
470
350
700
470
350
380
250
190
>
4
530
350
260
530
350
260
290
190
140
B
<
2
0.01
0.015
0.015
>
2
0.021
0.036
0.036
C
<
2
1.85
1.79
1.79
>
2
1.85
1.77
1.77
D
<
2
0.78
0.78
0.57
>
2
0.84
0.84
0.76
根据计算模式,无组织大气污染物的卫生防护距离计算结果见表
4-13
。
表
4-13
防护距离计算结果一览表
无组织排
放源
污染物
名称
卫生防护距离计算系数
S
(
m
2
)
Qc
(
kg/h
)
Cm
(
mg/m
3
)
卫生防护距离
L
(
m
)
A
B
C
D
L
计
L
生产车间
颗粒物
470
0.021
1.85
0.84
3590
0.1479
0.45
9.77
50
根
据
《
大
气
有
害
物
质
无
组
织
排
放
卫
生
防
护
距
离
推
导
技
术
导
则
》
(
GB/T39499-2020
)中“单一特征大气有害物质终值的确定,卫生防护距离初值
小于
50m
时,级差为
50m
”,因此以生产车间为边界设置
50m
卫生防护距离。
39
根据现场勘察,卫生防护距离内无民居区、医院、学校等环境敏感保护目标,
满足卫生防护距离设置要求,今后也不得在此防护距离内建设环境敏感目标。
(
4
)大气环境影响评价小结
根据现状调查数据,项目所在区域为不达标区域,本项目产生的废气经污染
防治措施处理后均能够达标排放。因此,本项目不会降低该地区环境空气质量现
状,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2
、水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
1
)废水产排情况
项目营运期用水主要为生活用水。
项目拟定职工人数
50
名,单班制,年工作
330
天,参照《建筑给水排水设计
标准》(
GB50015-2019
)
3.2.11
中员工生活用水可取
30L~50L/
人·班,项目生活用
水人均用水量按
50L/
人·班计,则全年生活用水量为
825m
3
/a
,生活污水量按用水
量的
80%
计,则生活污水的产生量为
660m
3
/a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接管标准
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接管北山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本项目废水产生及排放情况详见下表
4-14
。
表
4-14
本项目废水产生及排放情况一览表
单位:
t/a
来源
废水量
(
t/a
)
污染
物名
称
污染物产生
处
理
措
施
污染物接管
接管去
向
污染物排放量
浓度
(
mg/L
)
产生量
(
t/a
)
浓度
(
mg/L
)
接管量
(
t/a
)
浓度
(
mg/L
)
排放量
(
t/a
)
生活
污水
660
COD
340
0.2244
化
粪
池
300
0.198
接管北
山污水
处理厂
50
0.033
SS
200
0.132
150
0.099
10
0.0066
氨氮
32.6
0.0215
32.6
0.0215
5
0.0033
总磷
4.27
0.0028
4.27
0.0028
0.5
0.0003
总氮
44.8
0.0296
44.8
0.0296
15
0.0099
(
2
)废水排放口基本情况
1
)废水类别、污染物及污染治理设施信息
表
4-15
废水类别、污染物及污染治理设施信息表
序
号
废水类
别
污染物种类
排放去向
排放
规律
污染治理设施
排放口
编号
排放口
设置是
否符合
要求
排放
口类
型
污染物
治理设
施编号
污染治
理设施
名称
污染治理设施
工艺
1
生活污
水
COD
、
SS
、
氨氮、总磷、
排入北山
污水处理
间接
排放
TW001
化粪池
沉淀
+
厌氧发
酵
DW001
是
企业
总排
40
总氮
厂
口
2
)废水间接排放口基本情况
表
4-16
废水间接排放口基本情况表
序
号
排放口
编号
排放口地理坐标
废水排
放量
/
(万
t/a
)
排放
去向
排放
规律
间歇
排放
时段
收纳污水处理厂信息
经度
纬度
名称
污染
物种
类
国家或地方污染
物排放标准浓度
限值
/
(
mg/L
)
1
DW001
119.430902°
32.483925°
0.066
排入
北山
污水
处理
厂
连续
排放,
流量
稳定
/
北山
污水
处理
厂
COD
≤50
SS
≤10
氨氮
≤5
(
8
)
*
总磷
≤0.5
总氮
≤15
*
注:括号外数值为水温
>12℃
时的控制指标,括号内数值为水温
≤12℃
时的控制指标。
(
3
)废水监测计划
根据《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涂装》(
HJ1086-2020
),仅生活污水且
为间接排放的非重点单位无监测要求,本项目废水为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接
管至北山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故本项目废水无需开展自行监测。
(
4
)废水防治措施可行性分析
1
)水污染防治措施可行性分析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进入市政污水管网,
接管北山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尾水排入槐泗河。化粪池是一种利用沉淀和厌氧
发酵的原理,去除生活污水中悬浮性有机物的处理设施。因此项目生活污水采用
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预处理属于可行性技术。
2
)污水处理厂依托可行性分析
①北山污水处理厂简介
扬州市北山污水处理厂位于扬州市邗江区小运河东侧,规划甘槐路以北。总
投资
69468.8
万元,征地面积
12.89ha
,处理工艺采用
“
改良
AAO
生物反应池
+
混
凝沉淀池
+
反硝化深床滤池
+
次氯酸钠消毒
”
工艺,对于化学需氧量、氨氮、总氮、
总磷等指标具有较高的去除率,可确保出水水质达到出水要求。一期工程总设计
处理能力
16
万吨
/
天,目前建设运营的处理能力
8
万吨
/
天,尾水排放标准执行《城
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8918-2002
)表
1
中一级
A
标准。服务范围
包括方巷、槐泗、北山工业园、甘泉老镇区、甘泉片区、维扬工业园、环保产业
41
园、蜀岗片区(
60%
)、杨庙、刘集、新城西区(
30%
)。处理的废水包括服务范
围内的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
图
4-2
扬州市北山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工艺
②接管污水处理厂可行性分析
a
从接管范围来看,项目位于扬州市邗江区槐泗镇酒甸工业园区凯勒路
6
号,
属于北山污水处理厂接管范围,且项目所在区域周边污水管网已铺设完成,废水
进入北山污水处理厂是可行的。
b
从处理能力来看,北山污水处理厂设计处理能力水量为
8
万
t/d
,实际处理
能力未达到
8
万
t/d
,项目产生废水量为
2t/d
,仅占污水处理厂日处理能力极小一
部分,尚有足够余量接纳项目污水,可见项目污水进入北山污水处理厂处理不会
42
对其正常运行产生不良影响。
c
从水质来看,项目废水主要污染因子为
COD
、
SS
、氨氮、总磷、总氮,且
废水中的各项污染物浓度均可达到污水处理厂的接管标准,对污水处理厂负荷冲
击不大。
综上所述,本项目营运期废水接管北山污水处理厂可行。
(
5
)水环境分析结论
项目产生的废水经预处理后达接管标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接管至北山污水
处理厂深度处理。经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的尾水中各类污染物对受纳水体的贡
献值较小,不会改变受纳水体的水质功能,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3
、声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1)污染源分析
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激光切割机、角磨机、剪板机、摇臂式钻床等生产设备
及风机,噪声源强在
75~90dB(A)
。
表
4-17
工业企业噪声源强调查清单(室外声源)
序号
声源名称
型号
空间相对位置
/m
声功率级
/dB
(
A
)
声源控
制措施
运行时段
X
Y
Z
1
DA001
风机
/
-1
95
1
85
隔声、减
振
昼间
2
DA002
风机
/
90
108
1
85
表
4-18
工业企业噪声源强调查清单(室内声源)
序
号
建
筑
物
名
称
声源
名称
型号
数量
(台)
声功率
级
/dB
(
A
)
声源控
制措施
空间相对位置
/m
距
室
内
边
界
距
离
/m
室内
边界
声级
/dB
(
A
)
运
行
时
段
建筑
物插
入损
失
/dB
(
A
)
建筑物
外噪声
X
Y
Z
声压
级
/dB
(
A
)
建
筑
物
外
距
离
1
生
产
厂
房
数控
激光
切割
机
CFFP-6020D-
6000W
2
90
选用低
噪声设
备、基
础减震
等
30~35
92
1
18
64.89
昼
间
20dB
(
A
)
44.89
1
2
数控
折弯
机
WC67K-160T
3200
1
80
9
92
1
9
60.92
40.92
3
折弯
机
WC67Y-40/22
00
2
80
15~20
92
1
15
56.48
36.48
43
4
剪板
机
25*3.2
1
80
25
92
1
18
54.89
34.89
5
剪板
机
6*2.5
1
80
30
92
1
18
54.89
34.89
6
摇臂
式钻
床
Z3032
1
85
5
90
1
5
71.02
51.02
7
钻床
ZK63
3
85
5~10
90~93
1
5
71.02
51.02
8
角磨
机
GWS180
6
85
18~35
79~82
1
18
59.89
39.89
8
30~58
72~76
1
30
55.46
35.46
6
36~58
62~66
1
36
53.87
33.87
9
焊机
ZX7-400
6
75
2~17
79~82
1
2
68.98
48.98
8
8~28
72~76
1
8
56.93
20
6
10~35
62~66
1
10
55
35
10
等离
子切
割机
LGK-160
3
90
38~47
92
1
18
64.89
44.89
11
砂轮
切割
机
J3G-400
3
90
36~48
80
1
30
60.46
40.46
12
空压
机
定制
1
85
32
104
1
6
69.44
49.44
注:以厂房西南角为(
0,0,0
)。
(
2
)噪声防治措施
本项目通过加强源头控制,合理规划噪声源,从噪声源、传播途径等方面采
取措施;在技术经济可行条件下,优先考虑对噪声源和传播途径采取工程技术措
施,实施噪声主动控制,本项目主要噪声防治措施如下:
①控制设备噪声:在设备选型时选用先进的低噪声设备,在满足工艺设计的
前提下,尽量选用满足国标标准的低噪声、低振动型号的设备、降低噪声源强。
②设备减振、隔声:高噪声设备安装减震器或安装隔声罩。
③加强建筑物隔声措施:高噪声设备应尽可能设置在室内,合理布置设备的
位置,并采取隔声、吸声材料制作门窗、墙体等,防止噪声的扩散和传播,正常
生产时门窗密闭,采取隔声措施。
④强化生产管理:确保各类防治措施有效运行,各设备均保持良好运行状态,
防止突发噪声。
(
3
)声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营运期噪声主要由生产设备及风机产生。本次评价采用《环境影响评价
44
技术导则
声环境》
(HJ2.4-2021)
推荐的方法进行测算。
①室外声源在预测点产生的声级计算模型
本项目根据室外声源声功率级计算预测点的声级:
L
p
(r)
=
L
w
+DC
-
(A
div
+
A
atm
+
A
gr
+
A
bar
+
A
misc
)
式中:
L
p
(r)
——预测点处声压级,
dB
;
L
w
——由点声源产生的声功率级(
A
计权或倍频带),
dB
;
DC
——指向性校正,它描述点声源的等效连续声压级与产生声功率级
Lw
的全向点声源在规定方向的声级的偏差程度,
dB
;
A
div
——几何发散引起的衰减,
dB
;
A
atm
——大气吸收引起的衰减,
dB
;
A
gr
——地面效应引起的衰减,
dB
;
A
bar
——障碍物屏蔽引起的衰减,
dB
;
A
misc
——其他多方面效应引起的衰减,
dB
。
②室内声源等效室外声源声功率级计算方法
本项目室内声源可采用等效室外声源声功率级法进行计算:
L
p2
=L
p1
-
(
TL+6
)
式中:
L
p1
——
靠近开口处(或窗户)室内某倍频带的声压级或
A
声级,
dB
;
L
p2
——
靠近开口处(或窗户)室外某倍频带的声压级或
A
声级,
dB
;
TL——
隔墙(或窗户)倍频或
A
声级的隔声量,
dB
。
③工业企业噪声计算
设第
i
个室外声源在预测点产生的
A
声级为
L
Ai
,在
T
时间内该声源工作时间
为
t
i
;第
j
个等效室外声源在预测点产生的
A
声级为
L
Aj
,在
T
时间内该声源工作
时间为
t
j
,则拟建工程声源对预测点产生的贡献值(
L
eqg
)为:
式中:
Leqg
——建设项目声源在预测点产生的噪声贡献值,
dB
;
T
——用于计算等效声级的时间,
s
;
N
——室外声源个数;
45
t
i
——在
T
时间内
i
声源工作时间,
s
;
M
——等效室外声源个数;
t
j
——在
T
时间内
j
声源工作时间,
s
。
考虑噪声衰减和隔声措施,项目噪声预测结果及评价情况见表
4-19
。
表
4-19
项目噪声预测结果一览表
序号
点位
噪声贡献值
/dB(A)
噪声标准
/dB(A)
昼间
夜间
昼间
夜间
1
东厂界
48.08
/
65
/
2
南厂界
51.69
/
65
/
3
西厂界
63.24
/
65
/
4
北厂界
59.12
/
65
/
注:项目夜间不生产。
综上,本项目建成后经过厂房隔声、设备减振等措施及距离衰减,项目厂界
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
)
3
类标准要求。
(
4
)噪声监测计划
根据《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
HJ819-2017
)、《排污单位自行
监测技术指南
涂装》(
HJ1207-2021
),项目噪声监测计划见表
4-20
。
表
4-20
项目噪声污染源监测计划一览表
环境要素
监测点位
监测指标
监测频率
执行排放标准
噪声
厂界四周
昼间
等效连续
A
声级
1
次
/
季度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
GB12348-2008
)
(
5
)声环境影响评价小结
项目营运期的噪声主要来源于生产设备及风机运行,经建筑隔声实现降噪,
设备安装时采取基础减振,可以使噪声得到有效的控制,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
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
)中
3
类标准,因此,项目产生的噪
声不会降低该地区声环境质量现状,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4
、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和防治措施
(
1
)污染工序及源强分析
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金属边角料、焊渣、废砂轮片、
有毒有害废包装物、废砂纸、漆渣、布袋除尘集尘、废布袋、废过滤棉、废活性
炭、废机油和废油桶等。
46
1
)生活垃圾:项目拟定职工
50
人,年工作
330
天。员工生活垃圾人均产量
按
0.5kg/
(人·
d
)计,则生活垃圾产生量为
8.25t/a
。生活垃圾集中分类收集,定
期由环卫部门清运。
2
)金属边角料:项目下料、打孔过程会产生金属边角料,产生量约
5t/a
,属
于一般固废,收集后委托一般固废利用处置单位处置。
3
)焊渣:项目焊接过程中会产生焊渣,产生量约
0.05t/a
,属于一般固废,收
集后委托一般固废利用处置单位处置。
4
)废砂轮片:项目下料、工件打磨过程会产生废砂轮片,产生量约
0.1t/a
,属
于一般固废,收集后委托一般固废利用处置单位处置。
5
)烟尘净化器集尘:项目烟尘净化器需定期清理,根据工程分析,收集尘约
0.1242t/a
,属于一般固废,收集后委托一般固废利用处置单位处置。
6
)有毒有害废包装物:项目刮原子灰、喷漆过程会产生有毒有害废包装物(废
原子灰桶、废漆桶),产生量约
1t/a
,属于危险废物,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7
)废砂纸:项目原子灰打磨、底漆打磨会产生废砂纸,产生量约
0.05t/a
,属
于危险废物,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8
)漆渣:项目喷漆过程会产生漆渣,根据工程分析,产生量约
0.292t/a
,属于
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9
)布袋除尘集尘:项目布袋除尘器需定期清洗粉尘,根据工程分析,收集尘
约
0.882t/a
,主要成分为原子灰、水性漆,属于危险废物,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
处置。
10
)废布袋:为确保废气治理设施去除效率,项目布袋除尘器中布袋需定期更
换,布袋预计
1
年更换一次,一次更换量约为
0.005t/a
,废布袋沾染原子灰粉尘、
水性漆粉尘,属于危险废物,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11
)废过滤棉:项目利用过滤棉处理漆雾颗粒,会产生一定的废过滤棉,根据
纤维过滤材料的技术参数,平均
1t
过滤棉可吸附
0.6t
漆雾颗粒,项目被吸收的漆雾
颗粒为
0.749t/a
,过滤棉用量为
1.248t/a
,则废过滤棉产生量为
1.997t/a
,属于危险
废物,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12
)废活性炭:根据《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将排污单位活性炭使用更换纳入排污
47
许可管理的通知》中附件“涉活性炭吸附排污单位的排污许可证管理要求”,活性
炭的更换周期公式:
T=m×s÷
(
c×10
-6
×Q×t
)
式中:
T——
更换周期,天;
m——
活性炭的用量,
kg
;
s——
动态吸附量,
%
;(一般取
10%
)
c——
活性炭削减的
VOCs
浓度,
mg/m
3
;
Q——
风量,单位
m
3
/h
;
t——
运行时间,单位
h/d
。
根据上式,活性炭更换周期见表
4-21
。
表
4-21
活性炭更换周期计算参数表
序号
活性炭用量
动态吸附量
VOCs
削减浓度
mg/m
3
风量(
m
3
/h
)
运行时间(
h/d
)
更换周期(天)
1
2160kg
10%
15.095
16000
8
111
根据《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深入开展涉
VOCs
治理重点工作核查的通知》(苏环
办〔
2022
〕
218
号)中活性炭更换周期一般不应超过累计运行
500
小时或
3
个月,
则项目建成后活性炭吸附装置中活性炭更换周期为
4
次
/
年。活性炭装填量为
2.16t/
次,吸附有机废气量为
0.6374t/a
,则项目废活性炭产生量约为
9.2774t/a
,属于危险
废物,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13
)废机油:项目每年对设备进行维护保养,提高设备的生产及运行效率,此
过程会产生
0.02t/a
废机油,属于危险废物,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14
)废油桶:项目每年对设备进行维护保养,提高设备的生产及运行效率会产
生废油桶,产生量约为
0.02t/a
,属于危险废物,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综上,根据《固体废物鉴别标准通则》(
GB34330-2025
)及《国家危险废物
名录》(
2025
版)进行工业固体废物及危险废物的判定。本项目固体废物产生和
属性判定情况汇总于表
4-22
,危险性判定见表
4-23
,处置方法汇总于表
4-24
。
4-22
项目固体废物产生和属性判定情况汇总表
固体废物名称
产生工序
形态
主要成分
预测产
生量
(
t/a
)
种类判断
固体废
物
副产品
判定依据
生活垃圾
员工生活
固态
纸、塑料等
8.25
√
—
《固体废物鉴别标
48
准
通则》
(
GB34330-2025
)
金属边角料
下料、打孔
固态
金属
5
√
—
焊渣
焊接
固态
金属
0.05
√
—
废砂轮片
下料、工件
打磨
固态
砂轮
0.1
√
—
烟尘净化器集
尘
废气处理
固态
金属粉尘
0.1242
√
—
有毒有害废包
装物
刮原子灰、
喷漆
固态
原子灰、水性
漆
1
√
—
废砂纸
原子灰、底
漆打磨
固态
砂纸、原子
灰、漆
0.05
√
—
漆渣
喷漆
固态
漆
0.292
√
—
布袋除尘集尘
废气处理
固态
原子灰、漆
0.882
√
—
废布袋
废气处理
固态
布袋、原子
灰、漆
0.005
√
—
废过滤棉
废气处理
固态
棉、漆雾颗粒
物
1.997
√
—
废活性炭
废气处理
固态
活性炭、有机
废气
9.2774
√
—
废机油
设备维护
液态
矿物油
0.02
√
—
废油桶
设备维护
固态
矿物油
0.02
√
—
表
4-23
项目营运期固体废物危险性判定汇总表
固废名称
属性
产生
工序
形态
主要成分
危险特性鉴
别方法
危险
特性
废物类
别
废物代码
估算产生
量(
t/a
)
生活垃圾
一般
废物
员工
生活
固态
纸、塑料等
固体废物分
类与代码目
录(生态环
境部公告
2024
年第
4
号)
/
SW64
900-099-S64
8.25
金属边角料
一般
废物
下料、
打孔
固态
金属
/
SW17
900-001-S17
5
焊渣
一般
废物
焊接
固态
金属
/
SW59
900-099-S59
0.05
废砂轮片
一般
废物
下料、
工件
打磨
固态
砂轮
/
SW59
900-099-S59
0.1
烟尘净化器
集尘
一般
废物
废气
处理
固态
金属粉尘
/
SW59
900-099-S59
0.1242
有毒有害废
包装物
危险
废物
刮原
子灰、
喷漆
固态
原子灰、水
性漆
《国家危险
废物名录》
(
2025
版)
T
HW49
900-041-49
1
废砂纸
危险
废物
原子
灰、底
漆打
磨
固态
砂纸、原子
灰、漆
T
HW49
900-041-49
0.05
漆渣
危险
废物
喷漆
固态
漆
T
,
I
HW12
900-252-12
0.292
布袋除尘集
尘
危险
废物
废气
处理
固态
原子灰、漆
T
,
I
HW12
900-252-12
0.882
废布袋
危险
废气
固态
布袋、原子
T
HW49
900-041-49
0.005
49
废物
处理
灰、漆
废过滤棉
危险
废物
废气
处理
固态
棉、漆雾颗
粒物
T
HW49
900-041-49
1.997
废活性炭
危险
废物
废气
处理
固态
活性炭、有
机废气
T
HW49
900-039-49
9.2774
废机油
危险
废物
设备
维护
液态
矿物油
T
,
I
HW08
900-214-08
0.02
废油桶
危险
废物
设备
维护
固态
矿物油
T
,
I
HW08
900-249-08
0.02
表
4-24
项目固体废物利用处置方式汇总表
固体废物名
称
属性
产生工序
形态
危险
特性
废物类别
废物代码
产生量
(
t/a
)
利用处置方
式
生活垃圾
一般废物
员工生活
固态
/
SW64
900-099-S64
8.25
环卫部门定
期清运
金属边角料
一般废物
下料、打孔
固态
/
SW17
900-001-S17
5
委托一般固
废处置利用
单位处置
焊渣
一般废物
焊接
固态
/
SW59
900-099-S59
0.05
废砂轮片
一般废物
下料、工件
打磨
固态
/
SW59
900-099-S59
0.1
烟尘净化器集
尘
一般废物
废气处理
固态
/
SW59
900-099-S59
0.1242
有毒有害废包
装物
危险废物
刮原子灰、
喷漆
固态
T
HW49
900-041-49
1
委托有资质
单位处置
废砂纸
危险废物
原子灰、底
漆打磨
固态
T
HW49
900-041-49
0.05
漆渣
危险废物
喷漆
固态
T
,
I
HW12
900-252-12
0.292
布袋除尘集尘
危险废物
废气处理
固态
T
,
I
HW12
900-252-12
0.882
废布袋
危险废物
废气处理
固态
T
HW49
900-041-49
0.005
废过滤棉
危险废物
废气处理
固态
T
HW49
900-041-49
1.997
废活性炭
危险废物
废气处理
固态
T
HW49
900-039-49
9.2774
废机油
危险废物
设备维护
液态
T
,
I
HW08
900-214-08
0.02
废油桶
危险废物
设备维护
固态
T
,
I
HW08
900-249-08
0.02
(
2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分析
1
)收集过程污染防治措施分析
应清楚废物的类别及主要成分,以方便委托处理单位处理,根据危险废物的
特性和形态,可采用不同大小和不同材质的容器进行包装,所有包装容器应足够
安全,并经过周密检查,严防在装载或运输途中出现渗漏、溢出、抛洒或挥发等
情况。最后按照对危险废物交换和转移管理工作的有关要求,对危险废物进行安
全包装,并在包装的明显位置附上危险废物标签。
2
)贮存场所污染防治措施
50
①一般工业固废暂存区
项目设置一座
20m
2
一般固废暂存区,一般工业固废的暂存场所需按照《一般
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9-2020
)要求建设,具体要求
如下:
a.
贮存、处置场的类型,必须与将要堆放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类别相一致。
b.
贮存、处置场应采取防止粉尘污染的措施。
c.
为防止雨水径流进入贮存、处置场内,避免渗滤液量增加和滑坡,贮存、处
置场周边应设置导流渠。
d.
应设置渗滤液集排水设施。
e.
为防止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渗滤液的流失,应构筑堤土墙等设施。
同时一般固废管理全过程需按照《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完善一般工业固
体废物环境管理的通知》(苏环办〔
2023
〕
327
号)落实,具体要求如下:
a.
建立健全管理台账:严格按照环评文件、排污许可等明确固体废物属性,做
好不同属性固体废物分类管理。按照《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一般工业
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制定指南(试行)》的要求,建立健全全过程管理台账,如实
记录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种类、数量、流向、贮存、利用、处置等信息。推动产生
单位建立电子台账,并直接与江苏省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数据对接。
b.
完善贮存设施建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单位应建设满足防扬散、防流失、
防渗漏或者其他防止污染环境措施要求的贮存设施,在显著位置设立符合《环境
保护图形标志
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
GB15562.2
)要求的环境保护图形标
志。
c.
落实转运转移制度。产生单位委托运输、利用、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
要对受托方的主体资格和技术能力进行核实,依法签订书面合同,在合同中约定
污染防治要求,并跟踪最终利用处置去向,严禁委托给无利用处置能力的单位和
个人,收集单位应落实并跟踪最终利用处置去向。
d.
全面开展信息申报:排污许可中涉及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单位均应进入固废
系统申报,污染源“一企一档”管理系统(企业“环保脸谱”)自动向相关单位
及其属地生态环境部门推送提醒申报信息。无排污许可证或排污许可证未涉及固
51
体废物,但实际涉及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也可通过固废系统进行申报。
②危险废物
本项目设置一座
20m
2
危险废物贮存库,作为本项目危险废物贮存使用。危险
废物贮存库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
GB18597-2023
)要求设置。
a.
危险废物贮存场所“防风、防雨、防晒、防泄漏”
危废库防渗措施:
危废贮存场所能够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
GB18597-2023
)中要求的防腐、防渗措施,地面与裙角要用坚固、防渗的材料
建造;建筑材料与危险废物相容,能够承压重载车;必须有泄露液体收集装置,
考虑相应的集排水和防渗设施;用以存放装有废物容器的地方,必须有耐腐蚀的
硬化地面,且表面无裂缝;设计堵截泄露的裙角。基础必须防渗,防渗层为至少
1m
厚粘土层(渗透系数≦
10
-7
cm/s
),或
2mm
厚高密度聚乙烯,或至少
2mm
厚
的其他人工材料,渗透系数≦
10
-10
cm/s
。
危险废物堆放方式:
堆放危险废物的高度符合地面承载能力,盛装在容器内
的同类危险废物可以堆叠存放,每个堆区留有搬运通道。
警示标识:
本项目应当按照《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
(
HJ
1276-2022
)
和《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做好
<
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
等标准规范实施后危险
废物环境管理衔接工作的通知》(苏环办〔
2023
〕
154
号)及其附件等要求,按照
《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
GB15562.2-1995
)和危险废物
识别标识设置规范设置标志,配备通讯设备、照明设施和消防设施。
在识别标识外观质量上,应确保公开栏、标志牌、立柱、支架无明显变形;
立柱、支架的材料、内外径大小及地下部分高度应确保公开栏、标志牌等安全、
稳定固定,避免发生倾倒情况;公开栏、标志牌、立柱、支架等均应经过防腐处
理;公开栏、标志牌表面无气泡,膜或搪瓷无脱落,无开裂、脱落及其它破损;
公开栏、标志牌、标签等图案清晰,色泽一致,不得有明显缺损。当发现形象损
坏、颜色污染或有变化、退色等情况时,应及时修复或更换。
视频监控:
危险废物贮存设施视频监控按照《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江苏省
危险废物贮存规范化管理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苏环办〔
2019
〕
149
号)要
求布设。在危废库出入口、危废间内部、危险废物运输车辆通道等关键位置设置
52
视频监控,并与中控室联网,鼓励采用云存储方式保存视频监控数据。在视频监
控系统管理上,企业应指定专人专职维护视频监控设施运行,定期巡视并做好相
应的监控运行、维修、使用记录,保持摄像头表面整洁干净、监控拍摄位置正确、
监控设施完好无损,确保视频传输图像清晰、监控设备正常稳定运行。因维修、
更换等原因导致监控设备不能正常运行的,应采取人工摄像等应急措施,确保视
频监控不间断。
b.
贮存容器要求及相容性要求
贮存容器要求:
项目所有危险废物的贮存容器将使用符合标准的容器盛装,
装载的容器及材质要满足相应强度要求,容器完好无损,容器材质和衬里与危险
废物兼容(不相互反应)。贮存容器必须有明显标志,具有耐腐蚀、耐压、密封
和不与所贮存的废物发生发应等特性。存放容器应设有防漏裙脚或储漏盘。
相容性要求:
危险废物特性应根据其产生源特性及《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通则》
(
GB5085.7-2019
)、《危险废物鉴别技术规范》(
HJ298-2019
)等进行鉴别。企
业对危险废物贮存时,按腐蚀性、毒性、易燃性、反应性和感染性等危险特性对
危险废物进行分类、包装并设置相应的标志及标签。贮存区内禁止混放不相容危
险废物。
c.
本项目有毒有害废包装物、废油桶占地面积分别为
2m
2
、
0.2m
2
,废砂纸、
漆渣、布袋除尘集尘、废布袋、废过滤棉、废活性炭采用袋装,占地面积约
0.5m
2
、
1m
2
、
1m
2
、
0.5m
2
、
2m
2
、
5m
2
,废机油采用桶装密闭储存,占地面积约
0.5m
2
,则
项目共需暂存面积为
12.7m
2
,本项目设置
1
座
20m
2
的危险废物贮存库可满足危险
废物贮存的要求。
表
4-25
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基本情况表
序
号
贮存场所名
称
危险废物名
称
危险废物
类别
危险废物代
码
位置
占地面
积
贮存方式
贮存能
力
贮存
周期
1
危险废物贮
存库
有毒有害废
包装物
HW49
900-041-49
生产厂房
内部
20m
2
/
10t
不超
过
1
年
2
废砂纸
HW49
900-041-49
袋装
3
漆渣
HW12
900-252-12
袋装
4
布袋除尘集
尘
HW12
900-252-12
袋装
5
废布袋
HW49
900-041-49
袋装
6
废过滤棉
HW49
900-041-49
袋装
53
7
废活性炭
HW49
900-039-49
袋装
8
废机油
HW08
900-214-08
桶装
9
废油桶
HW08
900-249-08
/
(
3
)危险废物运输过程环境影响分析
①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从厂区内产生工艺环节运输到危险废物仓库的过程
中可能产生散落、泄漏,企业严格按照《危险废物收集
贮存
运输技术规范》
(
HJ2025-2012
)的要求进行运输,可以大大减小其引起的环境影响。
②本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从厂内至危废处置单位的运输由持有危险废物经营
许可证的单位按照许可范围组织实施,承担危险废物运输的单位需获得交通运输
部门颁发的危险货物运输资质,采用公路运输方式。
③负责危险废物运输的车辆需有明显标识专车专用,禁止混装其他物品,单
独收集,密闭运输,自动装卸,驾驶人员需进行专业培训;随车配备必要的消防
器材和应急用具,悬挂危险品运输标志;确保废弃物包装完好,若有破损或密封
不严,及时更换,更换包装作危废处置;禁止混合运输性质不相容或未经安全性
处置的危废,运输车辆禁止人货混载。
④危险废物的运输路线尽量选取避开环境敏感点的宽敞大路,并且运输过程
严格按照《危险废物收集
贮存
运输技术规范》(
HJ2025-2012
)的要求执行,可
减小其对周围环境敏感点的影响。
(
4
)委托利用及处置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营运期危险废物主要为有毒有害废包装物、废砂纸、漆渣、布袋除尘集
尘、废布袋、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机油、废油桶,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
置。
项目周边区域内,具有相应危险固体废弃物资质的单位为扬州首拓环境科技
有限公司,且尚有处理余量、未满负荷运行,故有能力接受并处置项目产生的危
险废物。因此由该类公司处置项目产生危险废物是可行的。
(
5
)固体废物运行管理要求
1
)企业应通过“江苏省污染源‘一企一档’管理系统”进行固体废物申报登
记。将固体废物的实际产生、贮存、利用、处置等情况纳入生产记录,建立固体
废物管理台账和企业内部产生和收集、贮存、转移等部门固体废物交接制度。
54
2
)企业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的责任主体,应建立风险管理及应急救援体系,
执行环境监测计划、转移联单管理制度及国家和省有关转移管理的相关规定、处
置过程安全操作规程、人员培训考核制度、档案管理制度、专人专管负责制、台
账保管制度、处置全过程管理制度等。
3
)厂内危险废物的收集、暂存及运输必须严格遵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
标准》(
GB18597-2023
)、《危险废物收集
贮存
运输技术规范》(
HJ2025-2012
)、
《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等文件中各项要求,并按照相关要求办理备案手续。
4
)加强固体废物的管理,加强固体废物收集、暂存容器、设施的维护和更新;
加强固体废物堆场的巡视;做好有关台账手续。
(
6
)固体废物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通过上述相应的措施处理后,不外排,固体废物综合处
置率达
100%
,不会造成二次污染,对周围环境不会产生明显的不良影响,建设项
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得到了妥善处置和合理利用,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5
、地下水、土壤环境
(
1
)污染源及污染途径
根据本项目特点,项目可能污染地下水、土壤的途径主要为危废库、漆料库、
刮原子灰及喷漆房、烘干房。
表
4-26
项目污染源及污染途径
污染源
工艺流程
/
节点
污染物类型
污染途径
危险废物贮存库
危废暂存、转移
危险废物
垂直入渗
漆料库
原料暂存
水性漆、原子灰
垂直入渗
刮原子灰及喷漆房
刮原子灰、喷漆
原子灰、水性漆
垂直入渗
烘干房
原子灰、漆烘干
原子灰、水性漆
垂直入渗
(
2
)污染防控措施
项目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从
污染物的产生、入渗、扩散、应急响应进行控制。
源头控制:本项目应根据国家现行相关规范加强环境管理,采取防止和降低
污染物跑、冒、滴、漏的措施。加强车间巡检和防渗工程的检查,若发现防渗密
封材料老化或损坏,应及时维修更换;对设备及处理构筑物采取控制措施,防止
污染物的跑、冒、滴、漏,将污染物泄漏的环境风险事故降到最低限度。
55
分区防治措施:本项目根据污染物泄漏途径和生产功能单元所处的位置划分
为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以及简单防渗区:危险废物贮存库、刮原子灰及喷漆
房、漆料库、烘干房等重点防渗区域设置至少
1m
厚黏土层(渗透系数不大于
10
-7
cm/s
),或
至少
2mm
厚高密
度聚乙烯
等人工防
渗材料(
渗透系数
不大于
10
-10
cm/s
);下料区、焊接区一般固废库等一般防渗区域设置等效黏土防渗层
Mb≥1.5m
,
K≤1×10
-7
cm/s
,办公区采用水泥硬化。
(
3
)跟踪监测计划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土壤环境》(试行)(
HJ964-2018
),本项目
属于金属制品中的
“Ⅲ
类
”
,占地规模为小型,敏感程度为
“
较敏感
”
,根据表
4
污染
影响型评价工作等级划分表,本项目可不开展土壤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
HJ610-2016
),本项目为金属
制品加工制造,为
Ⅳ
类,
Ⅳ
类建设项目不开展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
6
、环境风险
(
1
)风险物质临界量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
HJ169-2018
),风险源是指存在物
质或能量意外释放,并可能产生环境危害的源,涉及的风险物质主要为水性底漆、
水性面漆、原子灰和危险废物,见表
4-27
。
表
4-27
项目环境风险物质及临界量情况
序号
风险物质名称
最大存在量
qn/t
临界量
Qn/t
危险物质
Q
值
1
水性底漆
0.5
50
0.01
2
水性面漆
0.5
50
0.01
3
原子灰
0.3
50
0.006
4
机油
0.05
2500
0.00002
5
有毒有害废包装物
1
50
0.02
6
废砂纸
0.05
50
0.001
7
漆渣
0.292
50
0.00584
8
布袋除尘集尘
0.882
50
0.01764
9
废布袋
0.005
50
0.0001
10
废过滤棉
1.997
50
0.03994
11
废活性炭
9.2774
50
0.1855
12
废机油
0.02
50
0.0004
13
废油桶
0.02
50
0.0004
合计
0.2968
根据表
4-27
可知,项目
Q
值<
1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
56
(
HJ169-2018
)附录
C.1.1
和表
1
评价工作等级划分,项目环境风险潜势为
I
,项
目环境风险评价工作等级为简单分析。
(
2
)环境风险识别
1
)物质风险识别
本项目主要风险物质为水性漆、原子灰以及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危
险物质在厂区的分布情况见表
4-28
。
表
4-28
建设项目涉及的风险物质分布情况表
序号
风险物质
分布区域
1
水性底漆、水性面漆、原子灰
漆料库、刮原子灰及喷漆房
2
危险废物
危废库
2
)生产过程潜在危险性识别
生产系统危险性识别包括主要生产装置、储运设施、公用工程和辅助生产设
施以及环境保护设施等。
①生产系统危险性识别
根据本项目运行过程中的各生产装置,物料种类及数量、工艺等因素和物料
危险性的分析,识别出装置的危险性。本项目生产过程中危险性主要体现在:物
料泄漏后造成火灾。
②储运过程危险性识别
储运过程中存在的危险性主要体现在:漆料库、危废库由于防渗、防漏设施
不完善造成有毒有害物质下渗进入土壤或地下水环境等。
③环保设施
本项目环保设施的主要风险为废气处理装置失效。应加强巡查,降低环保设
施失效导致的环境风险。
④动力单元
动力单元主要包括电力管网,严格按照特种设备管理要求运行,确保安全生
产。此外,自动控制系统、消防及供配电系统也是整个工艺流程安全运行不可缺
少的环节之一,如果上述环节出现故障,将引起生产单元的连锁故障,继而发生
事故。
3
)危害途径
57
本项目危险物质的转移途径和危害形式见表
4-29
。
表
4-29
事故污染物转移途径及危害形式
事故类型
事故位置
事故危害
形式
污染物转移途径
危害形式
大气
排水系统
土壤
火灾
装置、储存
系统
烟雾
扩散
/
/
大气污染
伴生毒物
扩散
/
/
大气污染
消防水
/
雨水、消防
水
渗透、吸收
地表水环境污染、地下水环境
污染、土壤污染
毒物泄漏
装置、储存
系统
液态毒物
/
雨水、消防
水
渗透、吸收
地表水环境污染、地下水环境
污染、土壤污染
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发
生故障导致污染物超
排
污染物超
标排放,污
染环境
扩散
/
/
大气污染
危废库管理不当造成
危废泄漏
液态危废
/
雨水、消防
水
渗透、吸收
地表水环境污染、地下水环境
污染、土壤污染
(
3
)典型事故情形
根据对同类型项目的类比调查、生产过程中各个工序的分析,针对已识别出
的危险因素和危险物质,确定全厂环境风险事故类型为火灾、有毒有害物质泄漏、
废气、废水非正常排放,自然灾害如地震、洪水、台风等引起的事故。
①火灾事故引发的二次污染事故
发生的火灾事故引发的二次污染主要包括:原辅材料和废活性炭等遭受高热
/
被点燃等造成火灾等安全事故,继而引发次生、衍生厂内外环境污染。
②泄漏事故
泄漏事故主要为水性漆、废机油发生泄漏事故,可能会进入外环境污染地表
水、地下水和土壤。
③非正常(事故)情况下废气、废水排放
非正常(事故)情况主要指废气处理装置发生故障情况时废气的不达标排放
和发生突发环境事故引起的消防废水非正常排放事故。废气未经处理后直排,消
防废水流出厂界,可能对周边环境造成重大影响,引发群体性影响。
④各种自然灾害、极端天气或不利气象条件
台风、地震等气象条件下可能导致公司突然停电、停水等情况,会导致公司
废气处理设施非正常运转,有害物质可能会进入大气、水、土壤造成污染。
(
4
)风险防范措施
58
建设单位应根据项目可能的风险类型,制定完善的事故风险防范措施,本项
目根据企业实际情况,提出以下风险防范措施:
1
)总图布置安全防范措施
从项目总体布置看,工艺流程合理,运输路线短,功能区明确,充分考虑安
全因素,人流物流通道宽度满足安全使用要求,物流工序衔接紧密,物料运输迅
速,操作维修方便。同时厂区高低压电气设备和生产用电设备均设置了接地保护,
电气插座回路及移动式用电设备设漏电保护。
2
)火灾风险防范措施
①企业需建立健全安全操作规程及值勤制度,设置通讯、报警装置,并确保
其处于完好状态。
②应加强火源的管理,严禁烟火带入,对设备需进行维修焊接,应经安全部
门确认、准许,并有记录。
③设备的安全管理:定期对设备进行安全检测,检测内容、时间、人员应有
记录保存。安全检测应根据设备的安全性、危险性设定检测频次。
3
)泄漏事故风险防范措施
泄漏事故的预防是物料储运中最重要的环节,发生泄漏事故可能引起火灾和
爆炸等一系列重大事故。经验表明:设备失灵和人为的操作失误是引发泄漏的主
要原因。因此选用较好的设备、精心设计、认真管理和操作人员的责任心是减少
泄漏事故的关键。本项目应主要采取以下预防措施:
①在危废库设置防渗漏的地基并设置防溢托盘,以确保任何物质的冒溢能被
回收,从而防止地下水环境污染。
②项目涉及原料及产品采用公路运输,运输主要依赖于社会运输力量和建设
单位自运的运输方式,确保物料运输的稳定和安全。
4
)环保设施运行风险防范措施
①废气治理设施
A.
加强废气处理设施的维护保养,及时发现处理设备的隐患,并及时进行维
修,确保废气处理系统正常运行。
B.
建立健全的环保机构,对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进行岗位培训,对废气处理
59
实行全过程跟踪。
②危险固废管理风险防范措施
A.
危
险
废
物
暂
存
场
所
必
须
严
格
按
照
《
危
险
废
物
贮
存
污
染
控
制
标
准
》
(
GB18597-2023
)要求设置和管理,设置防渗、防漏、防腐、防雨等防范措施。
B.
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应设置废水导排管道或渠道,将渗出液或冲洗废水纳入
进行收集处理;贮存液态或半固态废物的,还应设置泄漏液体收集装置。
C.
各类危险废物必须分类储存,并设置相应的标签,标明危废的来源、具体
的成分、主要成分的性质和泄漏、火灾等处置方式,不得混合储存,各储存分区
之间必须设置相应的防护距离,防止发生连锁反应。
D.
必须定期对所贮存的危险废物包装容器及贮存设施进行检查,发现破损,
应及时采取措施清理更换。
E.
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应安装危废监控系统,并在厂区门口安装危废监控视频,
严格监控危废的贮存和管理情况。
5
)事故废水风险防控措施
为保证事故废水收集、导流、拦截在厂区内,事故废水收集设施应有足够的
容积收集事故状态下废水。根据中石化《水体污染防控紧急措施设计导则》,环
境突发事件污染处理系统应能容纳一次消防用水量存储,计算事故排水储存事故
池容量:
V
总
=(V
1
+V
2
-V
3
)
max
+V
4
+V
5
注
:
(
V
1
+V
2
-V
3
)
max
是
指
对
收
集
系
统
范
围
内
不
同
罐
组
或
装
置
分
别
计
算
V
1
+V
2
-V
3
,取其中最大值。
V
1
—
收集系统范围内发生事故的储罐或装置的物料量
(
注:储存相同物料的罐
组按一个最大储罐计
)
;项目不涉及,则
V
1
=0m
3
。
V
2
—
发生事故的储罐或装置的消防水量,
m
3
;根据《消防给水及消防栓系统
技术规范》(
GB50974-2014
)中“
3.1
一般规范”的要求:工厂、堆场和储罐区等,
当占地面积小于等于
100hm
2
,且附近居住区人数小于等于
1.5
万人时,同一时间
内的火灾起数应按
1
起确定,消防需水量按一座建筑物计,室外消防栓最大用水
量为
15L/s
,火灾延续时间按
2
小时计,则消防水量
V
2
=108m
3
。
60
V
3
—
发生事故时可以转输到其他储存或处理设施的物料量,
m
3
;
V
3
=0m
3
V
4
—
发生事故时仍必须进入该收集系统的生产废水量,
m
3
;项目发生事故时
仍必须进入该系统的废水量
V
4
=
0m
3
。
V
5
—
发生事故时可能进入该收集系统的降雨量,
m
3
;
扬州地区平均降雨量及雨水流量计算经验公式:
雨水量(
V
雨
):
V
雨
=10qF
式中:
V
雨——发生事故时可能进入该收集系统的降雨量,
m
3
;
Q
——降雨强度,
mm
;按平均日降雨量(年平均降雨量
1014
毫米,全
年降雨日数
146
天);
F
——必须进入事故废水收集系统的雨水汇水面积,汇水面积约
1.2ha
,经计
算发生事故时需收集雨水量为
83.34m
3
。
V
总
=(
V
1
+
V
2
-
V
3
)
max
+
V
4
+V
5
=0+108-0+0+83.34=191.34m
3
。
经计算,项目厂区需设置容积不小于
191.34m
3
的应急事故池,目前厂区内已
设置一座
120m
3
的应急事故池,金业机械公司需再新增一个
75m
3
事故废水收集设
施,才能满足项目所在厂区事故废水收集的要求。
金业机械公司需在雨水排口、应急事故池处设置截流阀及视频监控,并配套
相应的应急管道,发生事故时,事故废水先经管道流入
120m
3
现有应急事故池,
事故持续扩建,再利用应急泵、应急管道将应急事故池与新增的
75m
3
收集设施连
接,以使厂区事故废水能循序、安全地集中收集,然后针对水质实际情况进行必
要的处理,检测达标后的废水经市政接管至北山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若检测出
现超标,事故废水直接作为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
6
)应急管理
1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要求
项目建成后,按照《企事业单位和工业园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导则》
(
DB32/T3795-2020
)、《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
<
江苏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管理办法
>
的通知》(苏环办〔
2023
〕
7
号)和《关于印发
<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
案“一图两单两卡”推荐范例
><
低环境风险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评审意见
表
>
的通知》中要求编制突发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报当地环保主管部门备案。
61
同时应将应急预案落实到位,与安全评价想联动,减少事故的影响,在发生
事故时可按事先拟定的应急方案,进行紧急处理,并加强事故应急演练,有效减
少和防治事故的影响和扩散。
2
)风险监控及应急监测系统
针对主要风险源设置风险监控系统:按照国家规定安装监控、烟气感应器以
及相关的连锁装置,并设置紧急消防按钮、火灾手动报警器以及直通电话等。
公司应与第三方检测公司签订应急监测协议,委托其开展应急监测工作;公
司内部应配备应急物资,并设立应急物资管理办法,应急物资应包括消防物资(消
火栓、灭火器等)、个人防护(防护面具、防护服等)、应急围堵物资(干黄沙、
铁锹等)、医疗物资(急救箱等)、联络物资(对讲机等);应急物质设置专人
管理,并设立记录台账、定期进行更新,保证应急物资在有效期内。
3
)安全风险辨识
公司应按照《关于印发
<
重点环保设施安全管控指南
>
的通知》
(扬应急〔
2023
〕
67
号)文件要求对挥发性有机物治理设施以及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开展安全风险辨
识管控,并健全内部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和管理责任制度,严格根据标准规范
建设环境治理设施,确保环境治理设施安全、稳定、有效运行。
4
)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对照《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指南(试行)》和《关于印发
扬州市深入开展常态化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扬环监察
〔
2023
〕
8
号)文件所列隐患情形,对环境应急管理和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防控措施
等方面进行隐患排查。
公司应当综合考虑企业自身突发环境事件风险等级、生产工况等因素合理制
定年度工作计划,明确排查频次、排查规模、排查项目等内容,并建立以日常排
查为主的隐患排查工作机制,及时发现并治理隐患。
5
)应急培训、演练计划
①应急救援人员培训:建设单位应定期对应急救援人员进行应急事故处理及
紧急救援培训,应急救援人员的培训由领导小组统一安排,指定专人进行。
②员工应急响应的培训:由公司组织应急救援人员定期对员工进行应急事故
62
处理及紧急救援培训,提高员工风险防范意识及自救能力。
③演练计划:建设单位须定期进行突发事件紧急响应演习,演习至少每半年
组织一次,由公司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组织。计划内容包括:演练准备、演练范围
与频次、演练组织等,演练以本公司内部的应急救援工作为主体,同时根据政府
的统一安排参加地区的较大规模的应急救援工作的协同演练。
④演练形式:采用桌面演练与模拟演练相结合的形式,练指挥、练协同、练
技术、练战法,检验应急程序和科学性、指挥体制的合理性、力量编成的整体性、
系统接口的协调性,以及某些重大技术问题。
⑤演练内容:事故发生应急处置;消防演练;通信报警联络;急救及医疗;
自我防护、自救、互救;人员应急疏散和撤离
;
事故的报告和善后;应急监测等。
(
7
)竣工验收内容
在本项目环保“三同时”竣工验收时,建设单位应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
案,同时把各类风险防范措施和管理要求,主要为各类风险应急物资、事故池、
切换闸阀、监控探头、应急处置卡(含六类环保设施及危废库安全识别卡)、隐
患排查及巡查制度作为竣工验收的内容。
(
8
)环境风险分析结论
项目存在一定的风险,在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与企业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相衔接,并采取有效的事故防范和减缓措施,落实应急
救援物质,定期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和培训的前提下,项目环境风险可控。
建设单位要加强风险管理,并对员工进行岗位培训,定期考核,以确保风险
管理体系有效运作;建设有实用性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
规程和能满足操作的设备、设施。企业应认真落实各种风险防范措施和安全生产
措施,通过相应的技术手段降低风险发生概率,并在风险事故发生后,及时采取
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
7
、清洁生产
本项目打磨和喷漆工艺,根据国家发改委、环境保护部和工业和信息化部于
2016
年
10
月
8
日发布《关于发布电解锰等
5
项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的公告》
(
2016
年第
21
号)中《涂装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中“表
7
权重组合表”,
63
本次清洁生产水平评价选择组合
4-
“机械前处理
+
喷涂(涂覆)
+
清洁生产管理评
价指标”。根据《涂装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中的指标进行项目清洁生产
分析,具体见表
4-30
、表
4-31
、表
4-32
。
64
表
4-30
机械(物理)前处理评价指标项目、权重及基准值
序
号
一级指
标
一级
指标
权重
二级指标
单位
二级
指标
权重
I
级基准值
II
级基准值
III
级基准值
项目情况
得分
1
生产工
艺
及设备
要
求
0.50
涂
装
前
处
理
抛丸
-
0.18
有粉尘处理设备、粉尘
处理效率
≥99%
;设备噪
声
≤90
dB
(
A
)
有粉尘处理设备、粉
尘处理效率
≥97%
;
设备噪声
≤92dB
(
A
)
有粉尘处理设备,粉尘
处理效率
≥95%
;设备
噪声
≤93
dB
(
A
)
无抛丸工序
0.09
2
喷砂(丸)
0.18
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①湿式喷砂;②干式喷
砂(丸),有粉尘处理
处理设备,粉尘处理效
率
≥99%
干式喷砂(丸),有
粉尘处理处理设备,
粉尘处理效率
≥98%
干式喷砂(丸),有粉
尘处理处理设备,粉尘
处理效率
≥97%
无喷砂(丸)
工序
0.09
3
0.09
设备噪声
≤85
dB
(
A
)
设备噪声
≤87dB
(
A
)设备噪声
≤90
dB
(
A
)
0.045
4
打磨
-
0.14
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①湿式打磨;②干式打
磨,有粉尘处理处理设
备,粉尘处理效率
≥99%
干式打磨,有粉尘处
理处理设备,粉尘处
理效率
≥98%
干式打磨,有粉尘处理
处理设备,粉尘处理效
率
≥97%
有干式打磨,
经布袋除尘器
处理,处理效
率≥
95%
0.028
0.05
设备噪声
≤85dB
(
A
)
设备噪声
≤87dB
(
A
)设备噪声
≤90
dB
(
A
)
设备噪声
≤85dB
(
A
)
0.025
5
擦试清洁
-
0.18
使用不含苯系物、低
VOCs
的清洁剂
使用低苯系物含量、低
VOCs
的清洁剂
无擦拭清洁工
序
0.09
6
清理
-
0.18
清理工序有除尘装置
无清理工序
0.09
7
资源和
能源消
耗指标
0.15
单位面积综合
耗能
*
kgce/m
2
1.00
≤0.27
≤0.33
≤0.38
0.307
0.12
单位重量综合
耗能
*
kgce/kg
≤0.06
≤0.08
≤0.09
/
8
污染物
产生指
标
0.35
单位面积
VOCs
产生量
*
g/m
2
0.65
≤20
≤25
≤35
机械前处理过
程无
VOCs
产
生及排放
0.228
单位面积的危
险废物产生量
g/m
2
0.35
≤20
≤25
≤40
机械前处理为
工件打磨,无
0.122
65
*
危险废物产生
注
1
:资源和能源消耗指标、污染物产生指标,按照实际处理面积进行计算。
注
2
:资源和能源消耗指标分为两种考核方式:单位面积综合能耗、单位重量综合能耗;当涂装产品壁厚
≥3mm
,可选用单位重量综合能耗作
为考核指标。
注
3
:单位面积
VOCs
产生量是指处理设施处理进口前的含量。
*
为限定性指标。
表
4-31
喷漆(涂覆)评价指标项目、权重及基准值
序
号
一级
指标
一级
指标
权重
二级指标
单位
二级
指标
权重
I
级基准值
II
级基准值
III
级基准值
项目情况
得分
1
生产
工艺
及设
备要
求
0.6
底漆
电泳漆
自泳漆
喷漆(涂
覆)
-
0.12
应满足以下条件之
一:①电泳漆工艺;
②自泳漆工艺;③使
用水性漆喷涂;④使
用粉末涂料
节水
b
、技术应用
本项目使用水
性漆喷涂
0.072
2
0.11
节能技术应用
c
;电泳
漆、自泳漆设置备用
槽;喷漆设置漆雾处
理
节能技术应用
c
;喷漆设置漆雾处理
本项目漆雾经
过滤棉处理
0.0594
3
烘干
-
0.04
节能技术应用
c
;加热装置多级调节
j
,使用清
洁能源
加热装置多级调节
j
,使
用清洁能源
本项目采用电
加热烘干,电加
热为调功器调
节
0.0192
4
中涂、
面漆
漆雾处理
-
0.09
有自动漆雾处理系
统,漆雾处理效率
≥95%
有自动漆雾处理系统,
漆雾处理效率
≥85%
有自动漆雾处理系统,
漆雾处理效率
≥80%
漆雾经过滤棉
处理,处理效率
≥
95%
0.027
5
喷漆(涂
覆)(包括
流平)
0.15
应满足以下条件之
一:①使用水性漆;
②使用光固化(
UV
)
漆;③使用粉末涂料;
节水
b
、节能
c
技术应用
使用水性涂料
0.09
66
④免中涂工艺
0.06
废溶剂收集、处理
e
无废溶剂产生
0.036
6
烘干室
0.04
节能技术应用
c
;加热装置多级调节
j
,使用清
洁能源
加热装置多级调节
j
,使
用清洁能源
本项目采用电
加热烘干,电加
热为调功器调
节
0.0192
7
废气
处理
设施
喷漆废气
-
0.11
溶剂工艺段有
VOCs
处理设施,处理效率
≥85%
;有
VOCs
处理设备运行监控装置
溶剂型喷漆有
VOCs
处
理设施,处理效率
≥75%
;有
VOCs
处理设
备运行监控装置
本项目喷涂有
机废气经二级
活性炭吸附装
置处理,处理效
率≥
75%
0.0396
8
涂层烘干
废气
0.11
有
VOCs
处理设施,处
理效率
≥98%
;有
VOCs
处理设备运行
监控装置
有
VOCs
处理设施,处
理效率
≥95%
;有
VOCs
处理设备运行监控装
置
有
VOCs
处理设施,处
理效率
≥90%
;有
VOCs
处理设备运行监控装
置
本项目烘干废
气经二级活性
炭吸附装置处
理,处理效率≥
75%
0
9
原辅
材料
底漆
-
0.05
VOCs≤30%
VOCs≤35%
VOCs≤45%
底漆
VOCs
≤
3.5%
0.05
10
中涂
-
0.05
VOCs≤30%
VOCs≤40%
VOCs≤55%
无中涂
0.05
11
面漆
-
0.05
VOCs≤50%
VOCs≤60%
VOCs≤70%
面漆
VOCs
≤
9.7%
0.05
12
喷
枪
清
洗
液
水性
漆
-
0.02
VOCs
含量
≤5%
VOCs
含量
≤20%
VOCs
含量
≤30%
无喷枪清洗液
0.012
13
资源
和能
源消
0.1
单位面积取水量
*
L/m
2
0.3
≤2.5
≤3.2
≤5
0
0.03
单位面积综合耗
能
*
kgce/m
2
0.7
≤1.26
≤1.32
≤1.43
0.5
0.07
67
耗指
标
单位重量综合耗
能
*
kgce/kg
≤0.23
≤0.26
≤0.31
/
14
污染
物产
生指
标
0.3
单位
面积
VOCs
产生
量
*
客车、大型
机械
g/m
2
0.35
≤150
≤210
≤280
/
0.105
其他
≤60
≤80
≤100
10.035
15
单位面积
COD
Cr
产生量
*
g/m
2
0.35
≤2
≤2.5
≤3.5
0
0.105
16
单位面积的危险
废物产生量
*
g/m
2
0.30
≤90
≤110
≤160
33.55
0.09
注
1
:单位面积的污染物产生量按照实际喷涂面积计算,单位产品综合耗能按照实际总面积计算。
注
2
:
VOCs
处理设施是作为工艺设备之一,单位面积
VOCs
产生量是指处理设施处理后出口的含量。
注
3
:底漆、中涂、面漆
VOCs
含量指的是涂料包装物的
VOCs
重量百分比,固体份含量指的是包装物的固体份重量百分比;喷枪清洗液
VOCs
含量指的是施工状态的喷枪清洗液
VOCs
含量。
注
4
:资源和能源消耗指标分为两种考核方式:单位面积综合能耗、单位重量综合能耗;当涂装产品壁厚
≥3mm
,可选用单位重量综合能耗作
为考核指标。
注
5
:漆雾捕集效率,新一代文丘里漆雾捕集装置,干式漆雾捕集装置(石灰石法、静电法)的漆雾捕集效率均
≥95%
,普通文丘里、水旋漆
雾捕集装置的漆雾捕集效率
≥90%
,新一代水帘漆雾捕集装置的漆雾捕集效率
≥85%
。
b
节水技术应用包括:湿式喷漆室有循环系统、除渣措施,干式喷漆室为节水型设备或其他节水的新技术应用(应用以上技术之一即可)。
c
节能技术应用包括:余热利用;应用变频电机等节能措施,可按需调节水量、风量、能耗;喷漆室应用循环风技术;烘干室采用桥式、风幕
等防止热气外溢的节能措施;厚壁产品、大型(重量大)产品涂层应用辐射等节能加热方式;排气能源回收利用;应用简洁、节能的工艺;
应用中低温固化的涂料;具有良好的保温措施;或其他节约能耗的新技术应用(应用以上技术之一即可)。
e
废溶剂收集、处理:换色、洗枪、管道清洗产生的废溶剂需要全部收集,废溶剂处理可委外处理,此废溶剂不计入单位面积的
COD
Cr
产生量。
j
加热装置多级调节:燃油、燃气为比例调节;电加热为调功器调节;蒸气为流量、压力调节阀;包括温度可调。
*
为限定性指标。
68
表
4-32
清洁生产管理评价指标项目、权重及基准值
序
号
一级
指标
一级
指标
权重
二级指标
二级
指标
权重
I
级基准值
II
级基准值
III
级基准
值
公司情况
得分
1
环境
管理
指标
1
环境管理
0.05
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法律、法规,污染物排放
达到国家和地方排放标准;满足环境影响评价、环
保
“
三同时
”
制度、总量控制和污染许可证管理要求
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法律、法规,污染物排
放达到国家和地方排放标准;满足环境影响评价
、环保
“
三同时
”
制度、总量控制和污染许可证管
理要求
0.05
2
0.05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按照
GB18599
相关规定执
行;危险废物(包括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漆渣、
废溶剂等)的贮存严格按照
GB
18597
相关规定执
行,后续应交持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处
置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按照
GB18599
相关规定
执行;危险废物(包括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漆
渣、废溶剂等)的贮存严格按照
GB18597
相关
规定执行,后续应交持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的单位处置
0.05
3
0.05
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产业政策、不使用国家和地
方命令淘汰或禁止的落后工艺和装备,禁止使用
“
高耗能落后机电设备(产品)淘汰目录
”
规定的内
容,禁止使用不符合国家或地方有关有害物质限
制标准的涂料
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产业政策、不使用国家和
地方命令淘汰或禁止的落后工艺和装备,禁止
使用
“
高耗能落后机电设备(产品)淘汰目录
”
规定的内容,禁止使用不符合国家或地方有关
有害物质限制标准的涂料
0.05
4
0.05
禁止在前处理工艺中使用苯;禁止在大面积除油
和除旧漆中使用甲苯、二甲苯和汽油
未在前处理使用苯,未进行在除油剂中使用甲
苯、二甲苯和汽油
0.05
5
0.05
限制使用含二氯乙烷的清洗液;限制使用含铬酸
盐的清洗液
未使用含二氯乙烷的清洁液,未使用含铬酸盐
的清洗液
0.05
6
0.05
已建立并有效运行环境管理体系,符合标准
GB/T
24001
已建立并有效运行环境管理体系,符合标准
GB/T
24001
0.05
7
0.05
按照国家、地方法律法规及环评文件要求安装废
水在线监测仪及其配套设施、安装
VOCs
处理设备
运行监控装置
按照国家、地方法律法规及环评文件要求安装
废水在线监测仪及其配套设施、安装
VOCs
处理
设备运行监控装置
0.05
8
0.05
按照《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第十九条公开
环境信息
按照《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第十九条公
开环境信息
0.05
9
0.05
建立绿色物流供应链制度,对主要零部件供应商
建立绿色物流供应链制度,对主要零部件供应
0.05
69
提出环保要求,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要求
商提出环保要求,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要求
10
0.05
企业建设项目环境保护
“
三同时
”
执行情况
企业建设项目执行环境保护
“
三同时
”
0.05
11
组织机构
0.10
设置专门的清洁生
产、环境管理、能源
管理岗位,建立一把
手负责的环境管理
组织机构
设置清洁生产管
理岗位,实行环境
、能源管理岗位责
任制,建立环境管
理组织机构
设置环境
管理组织
机构
设置专门的清洁生产、环境管理、能源管理岗
位,建立一把手负责的环境管理组织机构
0.1
12
生产过程
0.10
磷化废水应当设施排放口进行废水单独收集,第
一类污染物经单独预处理达标后进入污水处理站;
按生产情况制定清理计划,定期清理含粉尘、油
漆的设备和管道
无磷化工艺,无第一类污染物;按生产情况制
定清理计划,定期清理含粉尘的设备和管道
0.1
13
环境应急预
案
0.10
制定企业环境风险专项应急预案、应急设施、物
资齐备,并定期培训和演练
制定企业环境风险专项应急预案、应急设施、
物资齐备,并定期培训和演练
0.1
14
能源管理
0.10
能源管理工作体系化;进出用能单位已配备能源
计量器具,并符合
GB
17167
配备要求
能源管理工作体系化;进出用能单位已配备能
源计量器具,并符合
GB
17167
配备要求
0.1
15
节水管理
0.10
进出用能单位配备能源计量器具,并符合
GB
24789
配备要求
进
出
用
能
单
位
配
备
能
源
计
量
器
具
,
并
符
合
GB24789
配备要求
0.1
表
4-33
本项目权重组合表
组合
汽车车身
化学前处理
机械前处理
喷漆(涂覆)
喷粉
清洁生产管理评价指标
组合
0
0
0.2
0.6
0
0.2
本项目企业清洁生产综合评价等级按照下表规定
表
4-34
本项目企业清洁生产综合评价指数
企业清洁生产水平
清洁生产综合评价指数
Ⅰ
级(国际清洁生产领先水平)
同时满足:
——YⅠ≥85
;限定性指标全部满足
Ⅰ
级基准值要求;
Ⅱ
级(国内清洁生产先进水平)
同时满足:
——YⅡ≥85
;限定性指标全部满足
Ⅱ
级基准值要求及以上;
Ⅲ
级(国内清洁生产基本水平)
同时满足:
——YⅢ=100
。
70
根据表
4-25~
表
4-28
计算,本项目综合评价指数得分为
94.024
,限定性指标
全部满足
Ⅱ
级基准值要求及以上,企业总体达到了国内清洁生产先进水平。
为使企业在日常生产中对清洁生产进行持续改进和保持,评价提出如下建议:
(
1
)开展
“
清洁生产审计
”
,从管理、工艺方面着手,全面消减污染负荷。
(
2
)随着生产技术、生产设备的不断发展,企业应持续改进,采用更先进、
物耗能耗水平更低的生产技术和生产设备。
(
3
)随着可替代原料的不断出现,企业应该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选用符合生
产要求的更新型的环保产品,尽量避免使用有毒有害物质,禁止使用国家明令禁
止使用的原料。
(
4
)加强对企业员工的业务和环境保护等的培训,以提高员工的业务水平和
环境保护意识,将清洁生产作为员工的自觉行动,共同参与和提高企业清洁生产
水平。
8
、排污口规范化设置
根据《江苏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苏环控〔
97
〕
122
号)、
《
<
环境保护图形标志
>
实施细则(试行)》(环监〔
1996
〕
463
号)、《排污单
位编码规则》(
HJ608-2017
)等规定,建设项目废气排放口、固定噪声源扰民处、
固体废物堆放处必须进行规范化设置。
(
1
)废气
本项目设置
2
根
15
米高废气排气筒,按要求设置便于采样的监测平台、采样
孔和废气排放口标识。
(
2
)废水
项目依托扬州市金业机械有限公司现有污水总排放口和雨水总排放口。
(
3
)噪声
按有关规定对固定噪声源进行治理,并在对外界影响最大处设置标志牌。
(
4
)环保图形标设和监控要求
在厂区的噪声排放源和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应设置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图形
符号分为提示图形和警告图形符号两种,分别按
GB15562.1-1995
、
GB15562.2-1995
及修改单的公告(生态环境部公告
2023
年第
5
号)执行。环境保护图形标志的形
71
状及颜色见表
4-35
,环境保护图形符号见表
4-36
。
在厂区的危险废物贮存库应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识和危险废物贮存设施视频
监控,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7-2023
)、《废物收集
贮存
运输技术规范》
(HB/T2025-2012)
、《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固体废物贮存(处置)》
(
GB15562.2-1995
)及修改公告(生态环境部公告
2023
年
5
号)等文件要求执行,
危险废物识别标识规范化设置要求见表
4-37
,危险废物贮存设施视频监控布设要
求见表
4-38
。
表
4-35
环境保护图形标志的形状及颜色表
标志名称
形状
背景颜色
图形颜色
警告标志
三角形边框
黄色
黑色
提示标志
正方形边框
绿色
白色
表
4-36
环境保护图形符号一览表
序号
提示图形符号
警告图形符号
名称
功能
1
废气排放口
表示废气向大气环境排
放
2
废水排放口
表示污水向水体排放
3
噪声排放源
表示噪声向外环境排放
4
一般固体废
物
表示一般固体废物贮
存、处置场
5
-
危险废物
表示危险废物贮存、处
置场
72
表
4-37
危险废物识别标识规范化设置要求
序
号
标识名称
图案样式
设置规范
1
危险废物信
息公开栏
采用立式固定方式固定在危险废物产生
单位厂区门口醒目位置,公开栏顶端距离地面
200cm
处。
2
危险
废物
贮存
设施
警示
标志
牌
横版
固定
式贮
存设
施警
示标
志牌
(
1
)危险废物相关单位的每一个贮存设
施均应在设施附近或场所的入口处设置相应
的危险废物贮存设施标志。
(
2
)对于有独立场所的危险废物贮存设
施,应在场所外入口处的墙壁或栏杆显著位置
设置相应的设施标志。
(
3
)位于建筑物内局部区域的危险废物
贮存设施,应在其区域边界或入口处显著位置
设置相应的标志。
(
4
)宜根据设施标志的设置位置和观察
距离按照《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
(
HJ1276-2022
)
9.3
条中的制作要求设置相应
的标志。
(
5
)危险废物设施标志可采用附着式和
柱式两种固定方式,应优先选择附着式,当无
法选择附着式时,可选择柱式,设施标志设施
示意图见《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
(
HJ1276-2022
)图
5
和图
6
。
(
6
)附着式标志的设置高度,应尽量与
视线高度一致;柱式的标志和支架应牢固地联
接在一起,标志牌最上端距地面约
2m
;位于
室外的标志牌中,支架固定在地下的,其支架
埋深约
0.3m
。
(
7
)危险废物设施标志应稳固固定,不
能产生倾斜、卷翘、摆动等现象。在室外露天
设置时,应充分考虑风力的影响。
3
竖版
固定
式贮
存设
施警
示标
志牌
4
贮存
设施
内部
分区
警示
标示
牌
(
1
)危险废物贮存分区的划分应满足
GB18597
中的有关规定。宜在危险废物贮存设
施内的每一个贮存分区处设置危险废物贮存
分区标志。
(
2
)危险废物贮存分区标志宜设置在该
贮存分区前的通道位置或墙壁、栏杆等易于观
察的位置。
(
3
)宜根据危险废物贮存分区标志的设
置位置和观察距离按照《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
置技术规范》(
HJ1276-2022
)第
9.2
条中的制
作要求设置相应的标志。
73
(
4
)危险废物贮存分区标志可采用附着
式(如钉挂、粘贴等)、悬挂式和柱式(固定
于标志杆或支架等物体上)等固定形式,贮存
分区标志设置示意图见《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
置技术规范》(
HJ1276-2022
)图
3
和图
4
。
5
包装识别标
签
(
1
)危险废物产生单位或收集单位在盛
装危险废物时,宜根据容器或包装物的容积按
照
《
危
险
废
物
识
别
标
志
设
置
技
术
规
范
》
(
HJ1276-2022
)第
9.1
条中的要求设置合适的
标签,并按第
5.2
条中的要求填写完整。
(
2
)危险废物标签中的二维码部分,可
与标签一同制作,也可以单独制作后固定于危
险废物标签相应位置。
(
3
)危险废物标签的设置位置应明显可
见也、且易读,不应被容器、包装物自身的任
何部分或其他标签遮挡。危险废物标签在各种
包装上的粘贴位置分别为:
a
箱类位置:位于包装断面或侧面;
b
袋类包装:位于包装明显处;
c
桶类包装:位于桶身或桶盖;
d
其他包装:位于明显处。
表
4-38
危险废物贮存设施视频监控布设要求
设置位置
监控范围
一、贮存设施
全封闭式仓库出入口
全景视频监控,清晰记录危险废物入库、出库行为。
全封闭式仓库内部
全景视频监控,清晰记录仓库内部所有位置危险废物情况
围墙、防护栅栏隔离区
域
全景视频监控,画面须完全覆盖围墙围挡区域、防护栅栏
隔离区域。
储罐、贮槽等罐区
1
、含数据输出功能的液位计;
2
、全景视频监控,画面须完全覆盖储罐、贮罐区域。
二、装卸区域
全景视频监控,能清晰记录装卸过程,抓拍驾驶员和运输
车辆车牌号码登信息。
三、危废运输车辆通道(含车辆出
口和入口)
1
、全景视频监控,清晰记录车辆出入情况;
2
、摄像机应具备抓拍驾驶员和车辆号码功能
74
五、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
内容
要素
排放口(编号、
名称)/污染源
污染物项目
环境保护措施
执行标准
大气环境
DA001
下料烟
尘、原子
灰打磨
粉尘、底
漆打磨
粉尘
颗粒物
布袋除尘器(
TA001
),
设计风量
13000m
3
/h
《表面涂装(工程机械和钢
结构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
标准》(
DB32/4147-2021
)
表
1
排放限值
DA002
刮原子
灰及烘
干废气、
喷漆及
烘干废
气、危废
暂存废
气
颗粒物、非甲
烷总烃、苯乙
烯
过滤棉
+
二级活性炭
吸附装置(
TA002
),
设计风量
16000m
3
/h
《表面涂装(工程机械和钢
结构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
标准》(
DB32/4147-2021
)
表
1
排放限值
无组织
生产厂
房
颗粒物、非甲
烷总烃
规范生产、稳定运行
设施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
准》(
DB32/4041-2021
)表
3
排放限值
苯乙烯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
GB14554-93
)表
1
排放限
值
地表水环境
生活污水
COD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
处理后进入市政污水
管网,接管北山污水
处理厂集中处理
扬州市北山污水处理厂接
管标准
SS
氨氮
总磷
总氮
声环境
生产设备及风机
噪声
生产设备置于厂房
内,落实隔声降噪、
距离衰减措施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
排放标准》
(
GB12348-2008
)
3
类标准限值
振动
--
电磁辐射
--
固体废物
刮原子灰、喷漆
有毒有害废包
装物
20m
2
危险废物贮存库
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原子灰、底漆打
磨
废砂纸
喷漆
漆渣
废气处理
布袋除尘集尘
废气处理
废布袋
废气处理
废过滤棉
废气处理
废活性炭
设备维护
废机油
设备维护
废油桶
下料、打孔
金属边角料
20m
2
一般固废库
交由一般固废利用处置单位
75
处置
焊接
焊渣
下料、工件打磨
废砂轮片
废气处理
烟尘净化器集
尘
职工生活
生活垃圾
/
由环卫部门清运
土壤及地下水
污染防治措施
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从污染
物的产生、入渗、扩散、应急响应进行控制。对可能泄漏污染物地面进行防渗处
理,可有效防止污染物渗入地下,并及时将泄漏/渗漏的污染物收集并进行集中处
理。同时针对不同防渗区域的不同要求,设置防渗层。建设单位应定期巡查,避
免发生跑冒滴漏现象,如发现应立即采取应急及措施,确保不会对地下水环境造
成大的影响。
危险废物贮存库、漆料库、刮原子灰及喷漆房、烘干房等为重点防渗区、下
料区、焊接区、打磨区、成品区、一般固废库等为一般防渗区;办公区采用水泥
硬化。
生态保护措施
--
环境风险
防范措施
①建设危险物质贮存设施,及时清运,分区堆放,做好标识标志,加强对物
料储存、使用的安全管理和检查,避免物料出现泄漏。
②项目依托扬州市金业机械有限公司应急事故池及事故废水收集设施收集事
故废水,防止事故废水经雨水管网排至附近河流中,对周边水体造成污染。
③若废气治理设施因腐蚀、误操作或故障而造成废气污染物非正常排放,立
即停产检修确保废气治理设施正常运行后再正常投入生产。
④落实安全检查制度,定期检查、排除火灾隐患;加强厂区消防检查和管理,
按照消防要求设置灭火器材。要加强对各岗位员工进行风险意识、风险知识、安
全技能、规章制度、应变能力等素质等各方面的培训和教育。
⑤企业按要求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环保主管部门备案,建立风险
监控及应急监测系统,制定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应急培训、演练计划,对挥发性
有机物治理系统、粉尘治理系统、危废库开展安全风险辨识,配备防护服、耳塞、
灭火器、急救用品等应急救援物资。
⑥做好总图布置和建筑物安全防范措施。
其他环境
管理要求
①环境保护管理台账制度
公司需建立记录制度和档案保存制度,有利于环境管理质量的追踪和持续改
进;记录台账包括设施运行和维护记录、危险废物进出台账、废水、废气污染物
监测台账、所有物料使用台账、突发性事件的处理、调查记录等,妥善保存所有
记录、台账及污染物排放监测资料、环境管理档案资料等。
②污染治理设施的管理、监控制度
本项目营运期必须确保污染治理设施长期、稳定、有效地运行,不得擅自拆
除或者闲置污染治理设施,不得故意不正常使用污染治理设施。污染治理设施的
管理必须与生产经营活动一起纳入单位日常管理工作的范畴,落实责任人、操作
人员、维修人员、运行经费、设备的备品备件和其它原辅材料。同时要建立健全
岗位责任制、制定正确的操作规程、建立管理台账。
③信息公开制度
公司在环评编制、审批、排污许可证申请、竣工环保验收、正常运行等各阶
段均应按照有关要求,通过网站或者其他便于公众知悉的方式,依法向社会公开
项目污染物排放清单,明确污染物排放的管理要求。包括工程组成及原辅材料组
分要求,建设项目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及主要运行参数,排放的污染物种类、
排放浓度和总量指标,排污口信息,执行的环境标准,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以及环
境监测等相关内容。
④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76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682
号)、《建设项目竣
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
2017
〕
4
号)等相关规定,建设单位需
组织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公开相关信息,接受
社会监督,确保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或者
使用,并对验收内容、结论和所公开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公司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经验收合格后,其主体工程方可投入生产或者
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⑤排污许可
根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
2019
年版),本项目属于“二
十八、金属制品业”中的“
80
结构性金属制品制造
331
”中“其他”,属于登记
管理,应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进行排污许可登记申报工作。
⑥自行监测
根据《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
HJ819-2017
)、《排污单位自行
监测技术指南
涂装》(
HJ1086-2020
)等相关要求,建设单位定期委托有资质的检
(监)测机构代其开展自行监测。
77
六、结论
本项目选址符合“三线一单”和当地规划,所采用的污染防治措施合理可行,可
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项目污染物的排放量符合控制要求,处理达标后的各项污
染物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不会改变当地的环境功能区划,在落实本报告表提出的
各项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的情况下,从环保角度分析,项目的建
设具备环境可行性。
78
附表
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量汇总表(吨
/
年)
项目
分类
污染物名称
现有工程排放
量(固体废物产
生量)①
现有工程
许可排放
量②
在建工程排放
量(固体废物产
生量)③
本项目排放量
(固体废物产生
量)④
以新带老削减量
(新建项目不填)
⑤
本项目建成后全厂
排放量(固体废物
产生量)⑥
变化量
⑦
废气
非甲烷总烃
/
/
/
0.2825
/
0.2825
+0.2825
颗粒物
/
/
/
0.4763
/
0.4763
+0.4763
苯乙烯
/
/
/
0.0244
/
0.0244
+0.0244
废水
废水量
/
/
/
660
/
660
+660
COD
/
/
/
0.033
/
0.033
+0.033
SS
/
/
/
0.0066
/
0.0066
+0.0066
氨氮
/
/
/
0.0033
/
0.0033
+0.0033
总磷
/
/
/
0.0003
/
0.0003
+0.0003
总氮
/
/
/
0.0099
/
0.0099
+0.0099
一般工业
固体废物
生活垃圾
/
/
/
8.25
/
8.25
+8.25
金属边角料
/
/
/
5
/
5
+5
焊渣
/
/
/
0.05
/
0.05
+0.05
废砂轮片
/
/
/
0.1
/
0.1
+0.1
烟尘净化器集尘
0.1242
/
0.1242
+0.1242
危险废物
有毒有害废包装物
/
/
/
1
/
1
+1
废砂纸
/
/
/
0.05
/
0.05
+0.05
漆渣
/
/
/
0.292
/
0.292
+0.292
布袋除尘集尘
/
/
/
0.882
/
0.882
+0.882
废布袋
0.005
/
0.005
+0.005
废过滤棉
/
/
/
1.997
/
1.997
+1.997
废活性炭
/
/
/
9.2774
/
9.2774
+9.2774
废机油
/
/
/
0.02
/
0.02
+0.02
废油桶
/
/
/
0.02
/
0.02
+0.02
注:⑥=①+③+④-⑤;⑦=⑥-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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