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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
1、项目名称: 年产1500吨塑料色母粒项目
2、建设地点: 扬州市邗江区槐泗镇酒甸工业园弘扬西路162号
3、建设单位:扬州旭彩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江苏博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5、项目概况:扬州旭彩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位于扬州市邗江区槐泗镇酒甸工业园弘扬西路162号,成立于*开通会员可解锁*,主要从事“新材料技术研发,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本项目拟投资1000万元,租赁扬州万和联信机械有限公司厂房2800m2,购置造粒机组、高速混合机、空压机、制冷机等设备,建设“扬州旭彩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500吨塑料色母粒项目”,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加工塑料色母粒1500吨的生产能力。
6、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气治理措施
本项目营运期废气主要为搅拌粉尘、挤塑废气。其中搅拌粉尘采用封闭空间整体抽风进行废气收集,收集后进入“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挤塑废气采用集气罩点对点收集,收集后进入“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
(2)废水治理措施
本项目用水主要为生活用水和冷却水。本项目生活污水产生量约180m3/a,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处理后,接管至北山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尾水排入槐泗河;本项目设置冷却水槽1个,用于挤出物料的冷却定型。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定期补充,
(3)噪声治理措施
本项目主要噪声源为高速混合机、挤出机、切粒机、空压机等,采用消声、减震、隔声等降噪措施加以治理,通过上述措施保证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4)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一般固废有: 废包装材料、布袋除尘器收集粉尘、废塑料等,一般固废收集后外售物资回收单位处理;危险废物有:废活性炭、废润滑油、废油桶等,危险废物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本项目新建一座12m2危废库和一座23m2一般固废库,用于固废暂存。
7、公众参与情况。我局于*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在扬州市邗江生态环境局网进行了项目环评文件受理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对本项目有关的意见与建议。
8、承诺文件:无。
9、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开通会员可解锁*
传真:*开通会员可解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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