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2026年第一期移动网室分项目施工服务框架采购(标段一至标段四)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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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5-21
发布于
广东广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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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2026年第一期移动网室分项目施工服务框架采购(标段一至标段四)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广州分公司2026年第一期移动网室分项目施工服务框架采购(标段一至标段四)招标(招标代理机构编号:ZJZB-2026-15515),招标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捷通信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招标范围

1.1 招标范围: 本项目为集中招标项目,主要工作内容为进行广州分公司2026年第一期移动网室分项目施工建设,新建、扩容室分站点,含全部站点的设备安装调测以及相关工程服务费用、所需的分布系统及其他相关配套等集成服务;预计标段一新建室分1340个套站;标段二新建室分1005个套站;标段三新建室分649个套站;标段四新建室分184个套站。具体以甲方实际委托站点为准,按实结算。

1)建设规模:(以下金额均不含增值税,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标段划分情况

预估费用合计

其中

实施区域(区分公司)

施工可下浮部分--其他工程费用

施工可下浮部分--农民工(人工费部分)

施工不可下浮部分(安全生产费)

施工不可下浮部分(规费)

乙供材料

1

广州分公司2026年第一期移动网室分项目施工服务框架采购

标段一

3913.35

2815.29

148.17

94.27

519.07

336.55

白云、番禺、海珠、南沙、花都

2

标段二

2609.05

1876.91

98.78

62.84

346.06

224.46

天河、黄埔

3

标段三

1737.02

1249.65

65.77

41.84

230.41

149.35

增城、从化

4

标段四

434.09

312.35

16.44

10.46

57.59

37.25

越秀、荔湾

合计

8693.51

6254.2

329.16

209.41

1153.13

747.61

备注:

1.1)最终规模及详细建设内容以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最终的设计概预算批复为准。

1.2)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2)质量标准要求:合格。

3)技术标准要求:符合国家和行业的相关要求。

1.2 计划工期:本框架服务期限为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开通会员可解锁*。如合同签订后,上一批所属实施区域的框架协议执行额度未满80%,则该框架协议执行时间从上一批框架协议使用额度超80%之日起,具体执行时间以业主通知为准。按发包方要求,单站点在接到建设单位委派通知后45个日历日内完成实施,要求站点开通后30个日历日内完成初验,如因实际情况需调整,则按发包方要求的项目合册结算时间为准。单站点实施和验收工作如不能按期完成,则该单站点工程可以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进行斩结或不结算;如因企业政策变化等导致无法完成单项工程可按照实际完成情况进行结算。

1.3 承包方式:包协调、包工、包配套设备材料及辅材、安装、调试、集成、验收(含通过综合验收等)、设备保修、包两年维保等全套工程服务。

1.4 标段情况: 本项目划分为4个标段,具体标段划分情况详见1.1条。本项目允许投标人同时中标的最多标段数为1个,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格式提供《中标意向承诺书》,否则招标人将按照标段正序进行推荐。

1.5★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或等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具体标段最高投标限价(不含增值税)如下:

标段一为:人民币39133500.00元;

标段二为:人民币26090500.00元;

标段三为:人民币17370200.00元;

标段四为:人民币4340900.00元。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投标人须同时具有承接本项目所需的以下资质:

(1)有效的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

(2)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

(3)有效的国家能源局或其派出机构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类别:承装类、承修类和承试类同时为三级或以上级别)。

(4)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换发或颁发的资质证书根据资质对应关系按照上述原则认定。)

2.1.3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4 业绩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近3年(*开通会员可解锁*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全国范围内的同类工程业绩,同类工程指无线网络工程项目(仅含CDMA、TD-SCDMA、WCDMA、GSM、LTE、800兆数字集群网、5G)的相关施工经验。

备注:

(1)业绩按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包含但不限于合同名称、标的、金额、签字盖章页);如提供的框架合同有具体合同总金额的,则须提供至少一份该框架合同下有具体金额的、双方确认的、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订单为依据;如提供的框架合同无具体合同总金额的,则须提供该框架合同下有具体金额的、双方确认的、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订单为依据;证明材料资料不全无法确定为同类工程业绩,不予认可。

(2)如法人参与投标的,法人或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的业绩证明材料均予以认可;如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则只认可该分支机构的业绩证明材料。

(3)合同原件备查,如评审时需要核查,接到正式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送达评标现场,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2.1.6 项目团队要求:

(1)投标单位企业主要负责人须取得政府主管部门(通信管理局)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

(2)标段一、标段二、标段三:本项目至少配备1名具备有效期内的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的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须取得政府主管部门(通信管理局)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须提供项目负责人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注册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社保证明(由税务局等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开通会员可解锁*以后缴纳的任一时间段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须体现参保人所属单位为投标人)。

注: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 建办市〔2021〕40号),自*开通会员可解锁*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证书作废,具体操作流程可查阅《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一级建造师电子证照申领和使用手册》。

(3)标段四:本项目至少配备1名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期内的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或提供投标人出具的小型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聘任文书,且须取得政府主管部门(通信管理局)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须提供项目负责人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注册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或投标人出具的小型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聘任文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及社保证明(由税务局等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开通会员可解锁*以后缴纳的任一时间段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须体现参保人所属单位为投标人)。

(4)至少配备3名现场项目负责人,一个现场项目负责人不能同时负责多于两个项目的项目管理工作并提供承诺书。

(5)至少配备1名取得政府主管部门(通信管理局)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提供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承诺函承诺在工程实施过程中,每个施工现场至少配备1名取得政府主管部门(通信管理局)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6)须在项目管理机构人员组成表中列明项目团队成员信息、明确现场项目负责人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所对应负责的实施区域,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投标人须承诺根据单项工程要求配备足够的施工人员,相关人员须具备特种作业操作证:1)《电工作业证》(操作项目:低压电工作业)、2)《高处作业证》(操作项目:登高架设作业)、3)《高处作业证》(操作项目:高处安装、维护、拆除作业)。

注:电工作业主要包括低压电工作业和高压电工作业。

高处作业主要包括登高架设作业和高处安装、维护、拆除作业。

登高架设作业是指在高处从事脚手架、跨越架架设或拆除的作业。

高处安装、维护、拆除作业是指在高处从事安装、维护、拆除的作业,适用于利用专用设备进行建筑物内外装饰、清洁、装修,电力、电信等线路架设,高处管道架设,小型空调高处安装、维修,各种设备设施与户外广告设施的安装、检修、维护以及在高处从事建筑物、设备设施拆除作业。

登高架设作业特种作业操作证和高处安装、维护、拆除作业特种作业操作证不能相互代替。

备注:如法人参与投标的,社保证明须体现参保人所属单位为投标人或投标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如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社保证明须体现参保人所属单位为投标人或其法人。

2.1.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除外;

(3)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在最近三年内(自*开通会员可解锁*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13)在最近五年内(自*开通会员可解锁*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4)在最近五年内(自*开通会员可解锁*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6)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17)近两年(自*开通会员可解锁*起)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的非中国电信项目发生施工类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且涉及人员死亡,或施工类较大及以上责任事故的;

(18)中国电信在职员工违规担任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并参与采购活动的;

(19)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违反有关领导人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管理规定,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参与采购活动的;

(20)中国电信领导人员离职或退休后三年内违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任职、投资入股的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和中介机构,参与其原任职单位采购活动的;

(21)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22)在最近三年内(自*开通会员可解锁*起)在经营活动中存在重大违法记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信用中国”公布的为准,重大违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较大数额罚款是指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200万元以上罚款)等行政处罚)

(23)违反招标人公司规定纳入特殊供应商(D类)的,或违反招标人公司规定纳入特殊供应商(D类)的公司与投标人存在控股关系(即上述公司或上述公司的控股股东/投资人在投标人的持股比例达到50%及以上)的;

(24)法律法规、招标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3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08时30分至*开通会员可解锁*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招标文件:

4.2.1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 后,通过“招投标-采购文件领取”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进入本项目进行招标文件登记申领。未在系统注册的投标人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6.投标人注册”。

4.2 招标文件费用:获取本集中招标文件不收取费用。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开通会员可解锁*09时30分

5.2 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我的项目”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选择本项目进行投标文件递交,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电子采购系统完成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人未在电子采购系统进行招标文件申领登记或电子投标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电子采购系统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5.3 本项目将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进行开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准时参加。

6.投标人注册

6.1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首页“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招标文件。

6.2 CA证书办理

参与电子采购的潜在投标人须提前办理CA证书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和投标,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操作指引-CA办理 ”。

6.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服务热线:*开通会员可解锁*

服务邮箱:zb_support@chinatelecom.cn(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

ctsc@chinatelecom.cn(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工业和信息化部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信息平台(https://txzbqy.miit.gov.cn)、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的文本为准。

8. 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8.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体育东路128号

邮 编:510620

联 系 人:朱凡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邮件:zhufan.gd@chinatelecom.cn

网 址:www.chinatelecom.com.cn

开户银行: /

账 号: /

招标代理机构:中捷通信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较场西路21号

邮 编:510055

项目负责人:辛夏洋、黄金莹、张润瑶、余林

联 系 人:张润瑶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邮件:zhangruny@zjscs.com

网 址:https://mail.icoremail.net

开 户 名:/

开户银行:/

账 号:/

8.2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9. 行政监督部门:广东省通信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中捷通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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