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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开通会员可解锁* 11日-*开通会员可解锁*(不少于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传真):*开通会员可解锁*。
通信地址:海盐县政务数据办南4楼422室(海盐县武原街道海政路333号)。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污染防治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1 |
年产8000万平方米文具胶带建设项目 |
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望海街道荣大路168号 (浙江三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厂区内) |
浙江美琳新材料有限公司 |
杭州嘉绿科技咨询有限公司 |
企业拟投资2000万元,租赁浙江三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厂房,建筑面积1669平方米,项目以弹性体SIS热塑性弹性体、石油树脂、环烷油、抗氧化剂等为原材料,购置制胶生产线、自动包装生产线、进口流变仪等设备,经混合后制造中间产物热熔胶。项目主要以热熔胶、高密度聚乙烯膜(HDPE)、双向拉伸聚丙烯膜(BOPP)、聚丙烯膜(OPP)为主要原材料,经涂布上胶、复卷、裁切、检验等工艺,购置热熔高速涂布复合机、多功能线轴机、高速精密分条机等设备。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8000万平方米文具胶带的生产能力。 |
废水:冷却工序冷却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 废气:本环评投料废气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于25m排气筒(DA001)排放; 搅拌混合废气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清洗、涂胶及烘干固化废气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与混合废气于25m排气筒(DA002)排放; 检测废气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 噪声:对高噪声设备采取降噪隔声措施; 固废:一般固废主要有边角料及不合格产品、一般废包装材料、废布袋以及员工生活垃圾。其中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其余一般固废经收集后外卖综合利用。 本项目危废主要为:废抹布和劳保手套、废活性炭、废电池、废过滤网、危险废包装材料,产生后全部经收集后妥善贮存于危废仓库,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
无 |
将严格按环评中提出的各项要求和措施做好环境保护工作。各污染物经治理达到国家和地方规定的相关标准后排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