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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不少于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传真):*开通会员可解锁*。
通信地址:海盐县政务数据办南4楼422室(海盐县武原街道海政路333号)。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污染防治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1 |
年产150万只高等道路用塑料模具技改项目 |
海盐县沈荡镇董司村 |
嘉兴市通程塑业有限公司 |
杭州环科环保咨询有限公司 |
本项目总投资约786万元,在位于海盐县沈荡镇董司村的现有厂区内,利用现有厂房的闲置区域,以PP、ABS塑料粒子为主要原材料,经投料、注塑成型、检验、包装、破碎等技术或工艺,购置注塑成型一体机等国产设备,新增年产150万只高等道路用塑料模具的生产能力。 |
厂区排水实行雨污分流;间接冷却水经冷却塔冷却后循环使用,不外排;职工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达标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在注塑成型一体机的加热段上方设置集气罩,注塑成型废气收集后经现有项目活性炭吸附装置治理后通过15m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机械设备噪声经过减振、隔声及距离衰减后能够达标排放。固废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 |
无 |
公司将严格按环评中提出的各项要求和措施做好环境保护工作。各污染物经治理达到国家和地方规定的相关标准后排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