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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不少于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传真):*开通会员可解锁*。
通信地址:海盐县政务数据办南4楼422室(海盐县武原街道海政路333号)。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污染防治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1 |
年综合利用15万吨一般固体废物建设项目 |
嘉兴市海盐县望海街道盐嘉公路电庄段333号(海盐百耐特科技有限公司厂区内) |
嘉兴亿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杭州环科环保咨询有限公司 |
本项目总投资约800万元,租用海盐百耐特科技有限公司约5000平方米闲置工业厂房,采用农业固废(秸秆、树枝、杂草等农林废弃物)、装修垃圾(木材、纸品、塑料、纺织品、皮革)、一般工业固废(木材、纸品、塑料、纺织品、皮革)、一般污泥(生活污泥、印染污泥、造纸污泥、河道污泥)等固体废物,经卸料、分拣、粉碎、混料、翻抛发酵、筛分、压制成型等技术或工艺,购置生物质成型机、槽式翻抛机、装修垃圾筛选设备、撕碎机、滚筒筛选机、刀片粉碎机等国产设备,形成年综合利用15万吨一般固体废物(农业固废4万吨、装修垃圾1万吨、一般工业固废2万吨、一般污泥8万吨)的能力;产品为年产10万吨压缩型生物质燃料棒。 |
排水实行雨污分流;外排的废水仅为职工生活污水,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网。氨、硫化氢、臭气浓度经1套等离子+喷淋塔装置治理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1、表2中的排放限值后通过15m排气筒高空排放;粉碎粉尘经1套布袋除尘装置治理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中的排放限值后通过15m排气筒高空排放。采取隔声减振措施,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的3类、4类标准。按照相关标准、规范建设危险废物贮存场所、一般固废贮存场所,固体废物得到资源化、无害化处置。 |
无 |
公司将严格按环评中提出的各项要求和措施做好环境保护工作。各污染物经治理达到国家和地方规定的相关标准后排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