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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不少于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传真):*开通会员可解锁*。
通信地址:海盐县政务数据办南4楼422室(海盐县武原街道海政路333号)。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污染防治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1 |
年产320万套新能源汽车传动系统精密部件建设项目 |
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武原街道长安北路与盐北路交叉处 |
浙江新维精密传动有限公司 |
嘉兴景泓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根据市场需求及企业发展方向,浙江新维精密传动有限公司拟投资20000万元,拟购置武原街道长安北路与盐北路交叉处原浦发金属地块(海盐县24-091号地块)建设年产320万套新能源汽车传动系统精密部件项目,土地面积12909 m2(折19.4亩),新建车间及办公楼1幢、门卫1个,建筑面积21540.99 m2,建筑物占地面积7164.49 m2;项目主要采用精密冷轧钢管、圆钢等原料,购置全自动圆锯机、进口数控精密径向成型机、进口高精密数控机床等生产设备,新增1600KVA变压器一台。项目建成后新增年产320万套新能源汽车传动系统精密部件的生产能力,预计实现销售收入20000万元,利税1072万元。 |
厂区内做好排水雨污分流、清污分流,雨水经雨水管道收集后排入市政雨水管网;超声波清洗废水以及废水处理系统维护清洗废水经废水低温蒸发处理装置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厂区建设化粪池处理后纳管排放。浸塑、注塑废气和清洗废气(以非甲烷总烃计)经活性炭吸附装置(配套密闭集气罩)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DA001)排放;焊接烟尘车间内经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器收集处理,加强车间通风。机械设备噪声经过减振、隔声及距离衰减后能够达标排放。固废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 |
无 |
公司将严格按环评中提出的各项要求和措施做好环境保护工作。各污染物经治理达到国家和地方规定的相关标准后排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