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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不少于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传真):*开通会员可解锁*。
通信地址:海盐县政务数据办南4楼422室(海盐县武原街道海政路333号)。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污染防治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1 |
年产2万千米塑料薄膜和1万千米塑料袋(厚度≥0.025mm)技改项目 |
海盐县通元镇通北村道塘8组 |
嘉兴超宇塑业有限公司 |
杭州环科环保咨询有限公司 |
本项目总投资约613万元,选址于海盐县通元镇通北村道塘8组,租用海盐县通元镇通北村工业用途的集体土地约2150m2,利用已建成的自有厂房,建筑面积约1125m2。本项目主要采用聚乙烯塑料粒子(LDPE、HDPE、LLDPE)、色母粒、油性油墨、稀释剂等原辅材料,经吹膜、印刷、烘干、分切、制袋等工艺,购置双模头薄膜吹塑机组、薄膜吹塑机组、全自动凹版印刷机、自动制袋机等国产设备,形成年产2万千米塑料薄膜和1万千米塑料袋(厚度≥0.025mm)的生产能力。 |
排水实行雨污分流;雨水收集后排入雨水管网;间接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标后委托环卫部门抽运纳入市政污水管网。在薄膜吹塑机组吹膜工段的出料口侧面设置集气罩,废气收集后经一套活性炭吸附装置治理后通过15m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印刷车间密闭,车间顶部设置吸风设施,负压收集废气;油墨调配废气、印刷废气、烘干废气、洗车废气收集后经一套活性炭吸附装置治理后通过15m排气筒(DA002)高空排放。机械设备噪声经过减振、隔声及距离衰减后能够达标排放。固废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 |
无 | 公司将严格按环评中提出的各项要求和措施做好环境保护工作。各污染物经治理达到国家和地方规定的相关标准后排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