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6年度福州市鼓楼环境监测站仪器设备检定/校准服务公开采购公告
招标
发布时间:
2026-04-30
发布于
福建福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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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完成2026年度福州市鼓楼环境监测站仪器设备检定/校准工作,我局对2026年度福州市鼓楼环境监测站仪器设备检定/校准服务进行公开采购。

  1.投标方资格要求

  1.1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持有市场监督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相应经营范围营业执照。

  1.2具有仪器检定/校准能力资质,投标方至少须具有以下两项中的一项(投标方投标时须提供加盖公章的证书复印件及其能力表,原件备查。送省级计量院检定/校准的项目除外)。

  1.2.1为省级(含)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市场监管部门)授权的检定机构或技术机构。

  1.2.2具有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颁发的检测或校准实验室认可资质(CNAS资质)。

  1.3在近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报价须知

  2.1报价文件一次发出,不得修改,报价应全部用人民币(元)报出,总价不超过25000元,否则为无效投标。

  2.2报价应视为已包括:配合拆装、报送部分仪器报送省级计量院检定费用、校准分析费用、出具证书费用、交通工具及使用费、邮寄费等履行本项目合同有关的一切费用。

  2.3检定/校准服务内容涉及96台(套)仪器(详见附件)。如遇仪器故障、仪器报废或工作任务调整等情况,我方会根据情况增加或减少仪器检定/校准项目(增加部分不超过原合同总金额的10%,并以补充合同的形式进行确定),金额根据实际检定/校准仪器数量及单价增加或扣除中标方同意采购方单方工作任务调整,并按实际产生的委托服务项目进行结算。

  2.4需要检定的仪器设备、玻璃仪器由中标方配合送省级计量院检定或联系省级计量院下厂检定,检定费用等相关费用均由中标方承担。

  3.报价文件要求

  报价文件为包括下列内容:

  3.1中标方为法人单位的需提供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为工商企业的需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3.2投标方相应检定/校准资质证书复印件(需在其证书有效期限内),实验室资质认可证书附表的能力表中应包含本项目仪器设备检定/校准工作需要的参数(按规定需送省级计量院强制检定/校准的项目除外, 投标方没有能力的项目只能送省级计量院检定/校准)。

  3.3项目报价单(含具体仪器设备需要检定/校准的单价,以及本项目所有仪器设备检定/校准总价等)。

  3.4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3.5在近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以上文件每页须要盖应标单位公章;报价文件装订成册后密封,并在密封袋封口处加盖公章或密封章,报价文件不予退还。为方便联系,请投标方在密封袋外留下联系人姓名及联系方式。投标方必须同时满足以上所有的资格要求并提供资料,所有提供的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应属法定有效期内的,否则按无效应标处理。

  4.质控要求

  4.1中标方应客观真实地开展检定/校准或检测工作,应保留分析原始记录,并自觉接受我局的现场检查和监督。

  4.2如发现中标方在现场检定/校准或检测等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的,经核实我局有权中止合同并追回已支付给中标人的合同款。

  4.3中标方应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做好设备检定/校准工作,确保证书的延续性,中标人应在取件10日内完成校准服务(送省计量院检定项目应在15日内完成送检),将仪器及其检定/校准证书在检定校准完成后的5个工作日内送达采购人实验室。中标方需保证仪器完好无损,如有缺漏、损坏,由中标人进行修理或赔偿。如无正当理由,发现有存在以下情况的,我局有权要求中标方支付合同违约金:

  违约情况

  违约金额

  超出规定的送检、校准期限

  超时送检或超时校准

  每出现壹项每日按合同总额0.5%的违约金进行扣款

  超时送回仪器

  超时送回

  未按要求进行校准

  每台(套)仪器

  校准证书存在明显错误

  每台(套)仪器

  4.4对于在现场完成校准服务的仪器,严格按照校准规程进行。对于不能在现场完成校准服务的仪器,中标人应自行上门取件。

  4.5送检的玻璃仪器需保证完好无损,若有破损需由中标人赔偿采购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玻璃仪器,并重新检定/校准合格。

  5. 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支付30%的服务款,检定/校准任务完成过半后支付30%货款,余40%货款待所有检定/校准任务完成并提交所有报告后支付,根据实际发生的费用金额向采购人开具每期的正规增值税发票,采购人通过银行转账方式付清各期费用。

  6.报名方式

  6.1请投标方于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以上要求将相应的材料加盖公章并装档密封报送至福州市鼓楼环境监测站(工作日8:30-12:00、14:30-18:00),为保证投标文件接收,如通过邮寄请在投递后及时联系我局人员以确认投标文件已接收。

  6.2本次采用最低价中标法,资格审查均符合要求的投标方,按照报价最低者为本项目中标人(如果报价相同,则随机抽取中标人)。

  6.3报送联系地址:福州市五一中路龙庭路39号4层福州市鼓楼环境监测站(水部街道办事处楼上),联系人:潘晓翔,联系电话:87528647。

  7.开标时间、地点

  公告日期结束后1个工作日上午于福州市鼓楼区温泉公园路28号鼓楼社区服务大楼四楼福州市鼓楼生态环境局会议室进行开标。

  8.本次公开询价采购监督机构

  福州市鼓楼生态环境局党建办

  电话:87528458 联系人:薛菁菁。

  福州市鼓楼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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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

  福州市鼓楼环境监测站2026年检定/校准仪器设备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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