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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交警大队办公用房租赁采购项目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 ||
| 行政区域 | 大连市 | 公告时间 | *开通会员可解锁* 10:54 |
| 预算金额 | ¥86.520000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郑钰莹、韩学峰 | ||
| 项目联系电话 | *开通会员可解锁* | ||
| 采购单位 | 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大连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七贤岭汇贤园4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大连永禾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大连市甘井子区汇利街红星国际广场3号楼818室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开通会员可解锁* | ||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项目名称: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交警大队办公用房租赁采购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交警大队办公用房租赁;
标的名称: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交警大队办公用房租赁采购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开通会员可解锁* 单位: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交警大队办公用房租赁;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开通会员可解锁*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原因:(一)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的; 具体说明:自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交警大队成立以来,长期租用大连明辉科技有限公司的位于高新区火炬路55号楼宇作为办公用房,因房屋内的设施设备投入较多,不利于搬运,并且该办公楼承担着高新区车辆管理相关业务服务。为保障有序开展相关业办理等服务工作,且不占用较多的公共服务资源及劳动成本和财政资金。经调研考察高新区周边楼宇,以及国有资产楼宇,尚未有符合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标准及便于广大群众办理车辆管理相关业务的办公楼宇,现拟继续租用原办公楼房。根据上述情况,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交警大队办公用房租赁采购项目只能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由大连明辉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租赁服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第一款规定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是指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的规定,建议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由大连明辉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本次服务。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大连明辉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广贤路135号B2座23层2306室
三、公示期限
*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无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大连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七贤岭汇贤园4号
2.财政部门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7楼
3.采购代理机构
联 系 人:郑钰莹、韩学峰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联系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汇利街红星国际广场3号楼818室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专家论证综合意见.png (2.3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