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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2026年市级冻猪肉储备服务(二次)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南充市商务局 | ||
| 行政区域 | 南充市 | 公告时间 | *开通会员可解锁* 14:18 |
| 首次公告日期 | *开通会员可解锁* | 更正日期 | *开通会员可解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田女士 | ||
| 项目联系电话 | *开通会员可解锁* | ||
| 采购单位 | 南充市商务局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南充市顺庆区玉带中路一段33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开通会员可解锁*2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四川标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兴盛西路2号6栋B座13层(志康大厦)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开通会员可解锁* |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51*开通会员可解锁*137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6年市级冻猪肉储备服务(二次)
首次公告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
合同包1:
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更正原因:
更正服务费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代理服务费收取标准:依照成本加合理利润的原则,以三年总成交金额作为计算基数,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进行计算,并按以下费率标准计取并下浮20%后收取:成交金额100万元以下,费率1.5%;成交金额100-500万元,费率0.8%,成交金额500-1000万元,费率0.45%,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向代理机构缴纳。,更正为:依照成本加合理利润的原则,以成交金额作为计算基数,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进行计算,并按以下费率标准计取并下浮20%后收取:成交金额100万元以下,费率1.5%;成交金额100-500万元,费率0.8%,成交金额500-1000万元,费率0.45%,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向代理机构缴纳。
原公告的合同包1代理服务费金额:4.0174(万元),更正为:1.7792(万元)。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
1.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2.投诉受理单位: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南充市财政局。联系科室:南充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联系地址:南充市顺庆区市政府新区。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供应商投诉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名称:南充市商务局
地址:南充市顺庆区玉带中路一段33号
联系方式:0*开通会员可解锁*2
名称:四川标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兴盛西路2号6栋B座13层(志康大厦)
联系方式:*开通会员可解锁*
项目联系人:田女士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四川标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通会员可解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