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南县人民法院拟申请单一来源采购“广南县人民法院邮政集约送达服务项目”的公示
单一来源
发布时间:
2026-03-06
发布于
云南文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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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广南县人民法院邮政集约送达服务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文山州广南县人民法院
行政区域 云南省 公告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15:50
预算金额 ¥4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郑兴尧
项目联系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采购单位 文山州广南县人民法院
采购单位地址 云南省广南县莲城镇广南大道155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开通会员可解锁*
代理机构名称 云南兴语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文山市华龙北路州政务管理局旁锦屏苑A区K-16号商铺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开通会员可解锁*
附件:
附件1 论证资料.pdf

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文山州广南县人民法院

项目名称:广南县人民法院邮政集约送达服务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采购法律文书集约送达为主要内容的法律文书送达服务,确保审判业务工作的顺利推进。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万元):4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以法院专递方式邮寄送达民事诉讼文书的若干规定》(法释[2004]13号)“第一条 人民法院直接送达诉讼文书有困难的,可以交由国家邮政机构(以下简称邮政机构)以法院专递方式邮寄送达。第二条 以法院专递方式邮寄送达民事诉讼文书的,其送达与人民法院送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主席令第25号)“第五条国务院规定范围内的信件寄递业务,由邮政企业专营。第五十五条 快递企业不得经营由邮政企业专营的信件寄递业务,不得寄递国家机关公文。”、《国家邮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家机关公文寄递管理的通知》(国邮发〔2015〕1号)相关规定,符合文财采〔2019〕6号第二条第(一)款第7项“只能由特定供应商制造或者提供货物和服务,且不存在任何其他合理的选择或替代情况的其他情况”。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文山州分公司

地址: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文山市开化街道梁子社区普阳路62号

三、公示期限

*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四、其他补充事宜:

其他:无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联 系 人:文山州广南县人民法院

联系地址:云南省广南县莲城镇广南大道155号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2.财政部门

联 系 人:云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

联系地址: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华山南路130号4楼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3.采购代理机构

联 系 人:云南兴语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文山市华龙北路州政务管理局旁锦屏苑A区K-16号商铺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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