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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卓美全过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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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法库县电子警察设备维修维护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开通会员可解锁*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6-210124-00051 项目名称:法库县电子警察设备维修维护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开通会员可解锁*.00 最高限价(元):*开通会员可解锁*.00 采购需求:查看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具体履约期限日期以甲乙双方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创新产品和服务、对本国产品的支持等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落实政策为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相关规定、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等相关规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08时30分至*开通会员可解锁*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法库县政务服务中心(法库县人民政府E区7楼)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须自行办理CA数字证书进行线上报名及线上投标,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如有电子投标技术问题请拨打辽宁政府采购网技术支持电话咨询)。 投标人在投标的全过程中要随时关注辽宁政府采购网公告信息,及时获取更正公告等相关信息,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法库县公安局 地 址: 辽宁省沈阳市法库县龙山路47号 联系方式: *开通会员可解锁*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卓美全过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辽宁省沈阳市大东区观泉路50-11号网点5 联系方式: *开通会员可解锁* 邮箱地址: lnht20211209@163.com 开户行: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大东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卓美全过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 422*开通会员可解锁*1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郑女士 电 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