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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中外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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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 、 项目编号 :JH26-211481-00390 二 、 项目名称:兴城市2025-2026年度产油大县奖励资金项目(病虫害统防统治飞防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1包 供应商名称:葫芦岛云羿飞防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葫芦岛市兴城市辽宁省葫芦岛市兴城市温泉街道兴海北街84-7号一单元122室 中标(成交)金额:357,000(元) 评审总得分:77.75(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1包 服务类 名称:兴城市 2025-2026 年度产油大县奖励资金项目(病虫害 统防统治飞防服务(C09010600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服务) 服务范围:在指定区域开展作业,其中001包6万亩,单次作业面积3万亩 服务要求:1.供应商应提供无人机载荷40升以上的证明材料,作业时间应在4日内完成(如特殊天气可推迟作业时间)。 2.须提供本次作业的实时监管系统,该系统可根据作业区域、作业时间、作业项目查看并统计作业量。该系统可随时回放每架植保无人机飞行轨迹,包括作业面积、亩喷洒流量、飞行高度、飞行速度等精准信息(投标时须提供管理平台监管界面图例);投供应商需根据采购人规定的作业参数执行作业任务,确保作业效果,飞防结束时必须按照采购人规定提供后台飞防轨迹图和大数据等材料。 3.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负责飞防所需药液的配兑和加注操作等工作。 4.供应商必须按照采购人的要求(具体以甲乙双方合同为准),按照指定区域,保质保量完成飞防任务,飞防过程中严防药液漂移,确保农药喷洒均匀、无死角,管控好作业速度,保证每亩施药量达到规定标准。飞防在制定区域开展作业,不得漏飞、不得重复作业、漏液等情况,所造成的损失由供应商负责。 5.无人机操控员须具有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操控员合格证,响应文件中需提供证明材料。 6.供应商在农业农村部政务信息系统管理平台的专业化统防统治管理系统建档立卡。 服务时间:根据招标人实际需求情况,来确定具体服务时间 (具体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服务标准:1.《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第 761 号令) 2.《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防治服务管理办法》 3.其他国家相关标准及行业标准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姜芳、杜艳春、赵亮(包组编号:001)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1包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中规定的标准,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5,355.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兴城市农业农村局 地 址:兴城市兴海北街9号 联系方式:*开通会员可解锁*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中外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葫芦岛市龙港区龙程街34-7号楼1单元101 联系方式:*开通会员可解锁*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解磊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十、附件 采购文件:兴城市2025-2026年度产油大县奖励资金项目(病虫害统防统治飞防服务).doc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1包 供应商名称:葫芦岛云羿飞防科技有限公司 1.中小企业声明函:云羿标书001(1)(1)_45_01.pn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