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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农业项目工程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成都市龙泉驿区农业农村局 | ||
| 行政区域 | 龙泉驿区 | 公告时间 | *开通会员可解锁* 15:14 |
| 首次公告日期 | *开通会员可解锁* | 更正日期 | *开通会员可解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罗女士 | ||
| 项目联系电话 | *开通会员可解锁* | ||
| 采购单位 | 成都市龙泉驿区农业农村局 | ||
| 采购单位地址 | 龙泉驿区建材路660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开通会员可解锁*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四川嘉泰来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成都市高新区吉庆三路333号(蜀都中心二期)1栋4单元13楼1301/1302号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开通会员可解锁* |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51*开通会员可解锁*60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农业项目工程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更正付款方式
更正内容:
1、按季度支付,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生效后,采购人在第一个季度的第一个月,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5.00%
2、 按季度支付,采购人在第二个季度的第一个月 ,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5.00%
3、按季度支付,采购人在第三个季度的第一个月 ,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5.00%
4、按季度支付,采购人在第四个季度的第一个月 ,,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5.00%
更正为:
1、预付款,合同签订生效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00%
2、尾款,项目验收合格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00%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
1、财政监督部门:成都市龙泉驿区财政局;2、财政监督部门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名称:成都市龙泉驿区农业农村局
地址:龙泉驿区建材路660号
联系方式:*开通会员可解锁*
名称:四川嘉泰来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吉庆三路333号(蜀都中心二期)1栋4单元13楼1301/1302号
联系方式:*开通会员可解锁*
项目联系人:罗女士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四川嘉泰来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通会员可解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