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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全县公共机构建筑用能设备更新改造项目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分宜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 ||
| 行政区域 | 分宜县 | 公告时间 | *开通会员可解锁* 11:45 |
| 首次公告日期 | *开通会员可解锁* | 更正日期 | *开通会员可解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敖先生 | ||
| 项目联系电话 | *开通会员可解锁* | ||
| 采购单位 | 分宜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分宜县行政中心大楼119室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开通会员可解锁* | ||
| 代理机构名称 | 新余长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江西省新余市分宜县天工美食城277号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开通会员可解锁*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XYCX2025-G01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全县公共机构建筑用能设备更新改造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更正内容:
原招标文件评分项中“1.5匹挂机:9、室外机最大噪音(dB(A))”评分标准表述为:“≤51得1.5分;>50≤53得1.3分;>53<55得1.1分;其它不得分。”现澄清修正为:“≤51得1.5分;>51≤53得1.3分;>53<55得1.1分;其它不得分。”即仅将原表述中“>50≤53”的“>50”更正为“>51”,修正后评分标准的分值、噪音指标要求等实质性内容保持不变。
更正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分宜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地址:分宜县行政中心大楼119室
联系方式:*开通会员可解锁*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新余长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江西省新余市分宜县天工美食城277号
联系方式:*开通会员可解锁*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敖先生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