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城市中心城区配水系统更新改造工程(初步设计)结果公告
中标/成交
发布时间:
2026-04-02
发布于
辽宁葫芦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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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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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兴城市中心城区配水系统更新改造工程(初步设计)
品目
采购单位 兴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行政区域 兴城市 公告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14:30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邓海、杨琼博
总成交金额 ¥69.58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贲腾
项目联系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采购单位 兴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采购单位地址 辽宁省葫芦岛市兴城市河东路27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开通会员可解锁*
代理机构名称 辽宁天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辽宁省葫芦岛市兴城市河东路206-5号C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开通会员可解锁*
附件:
附件1 中小企业声明函
公告信息
兴城市中心城区配水系统更新改造工程(初步设计)结果公告
撰写单位: 辽宁天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 、 项目编号 :JH26-211481-00187

二 、 项目名称:兴城市中心城区配水系统更新改造工程(初步设计)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兴城市中心城区配水系统更新改造工程(初步设计)

供应商名称:国兴同盛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贵州省贵安新区贵安综合保税区黔中大道电商科创园1楼

中标(成交)金额:695,800(元)

评审总得分:93(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兴城市中心城区配水系统更新改造工程(初步设计)

服务类

名称:兴城市中心城区配水系统更新改造工程(初步设计)(C11020000工程设计服务)

服务范围:1.对本项目进行初步设计编制,确保设计内容科学合理、技术先进,并通过专家评审。设计内容具体包含初步设计的全套成果文件以及与之相应的详细概算文档。 2.履约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服务要求:一、项目建设地点:葫芦岛市兴城市 二、项目总投资:本项目总投资为10562.21万元,其中工程费用9084.57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695.25万元,预备费782.39万元。资金来源为除积极申请上级资金,其余由地方财政配套。 三、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如下: 1、输水管线改造 改造输水管线DN600球墨铸铁管6.182千米;改造检查井11座,排泥井6座,排气井6座。 2、配水管线改造 改造配水管线31.133千米,其中Del10-315聚乙烯PE1管23.326千米;DN400-500球墨铸铁管7.807千米;改造检查井85座,排泥井27座,排气井27座,更新室外消火栓250套。 3、路面恢复 水泥路面14836.8平方米,沥青路面18401.9平方米,方砖4702.5平方米。 4、老旧小区加压泵站改造 对28座老旧小区泵房更新水泵106台。 5、水表改造 更换NB-IoT物联网水表共96505块,水表规格为DN15-DN25。 四、需求 对本项目进行初步设计编制,确保设计内容科学合理、技术先进,并通过专家评审。设计内容具体包含初步设计的全套成果文件以及与之相应的详细概算文档。 五、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等要求: 1、标准要求 1.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的要求; 1.2按照行业规范和相关技术标准进行研究分析; 1.3根据研究的实际情况,适当参考国内外的成功经验; 1.4报告内容全面、准确,研究方法严谨,数据可靠; 1.5报告的结论明确、具有说服力。 2、规范要求 2.1报告应具有逻辑性和连贯性,每一部分之间的关系清晰; 2.2报告应包含必要的表格、图表、图片等说明材料; 2.3报告中使用的术语、定义和符号应该明确; 2.4报告中所有数据、信息来源应该清晰标注; 2.5报告的格式和版面应该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和要求。 六、其他 成交供应商根据采购人实际需求出具相关报告。 七、完全响应采购人要求。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历天。

服务标准:1.严格按照国家、行业现行设计规范、标准及采购文件要求开展设计工作,确保设计成果合法合规、经济合理、安全适用。 2.按照采购人要求及合同约定的时间节点,保质保量提交各阶段设计成果。 3.设计成果内容完整、深度满足审批要求。 4.积极配合采购人进行方案汇报、评审、报批等工作,按评审意见及时修改完善设计文件。 5.完全响应采购人要求。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杨琼博、邓海(包组编号:001)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兴城市中心城区配水系统更新改造工程(初步设计)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支付标准:成交金额100万元以下,费率按1.5%计取,成交金额100万元~500万元,费率按0.8%计取。成交金额500万元~1000万元,费率按0.45%计取。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10,437.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兴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辽宁省葫芦岛市兴城市河东路27号

联系方式:*开通会员可解锁*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天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葫芦岛市兴城市河东路206-5号C室

联系方式:*开通会员可解锁*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贲腾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十、附件

采购文件:兴城市中心城区配水系统更新改造项目(初步设计).doc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兴城市中心城区配水系统更新改造工程(初步设计)

供应商名称:国兴同盛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1.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jpg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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