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昌县看守所(含拘留所)及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医疗卫生服务项目的单一来源公示
单一来源
发布时间:
2026-03-19
发布于
浙江绍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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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内容
项目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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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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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新昌县看守所(含拘留所)及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医疗卫生服务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新昌县公安局
行政区域 浙江省 公告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17:30
预算金额 ¥48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null
项目联系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采购单位 新昌县公安局
采购单位地址 新昌县七星街道坤豪路1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开通会员可解锁*
代理机构名称 详情见公告正文
代理机构地址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人:新昌县公安局

项目名称:新昌县看守所(含拘留所)及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医疗卫生服务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新昌县看守所(含拘留所)及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医疗卫生服务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开通会员可解锁*

单位: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详见采购文件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开通会员可解锁*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本项目严格依法先后于*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两次发布公开招标公告,最终均仅有新昌县中医院提交投标响应,无其他供应商参与。经专家审阅,招标文件无倾向性、歧视性条款,招标失败系市场响应不足所致。监管场所医疗卫生服务具有特殊性,对供应商的资质、医疗技术水平、应急处置能力及本地化服务能力均有严格要求,需供应商具备完善的医疗服务体系、充足的专业医护人员储备,且能快速响应监管场所突发医疗需求、严格遵守监管场所安全管理规定。结合新昌县本地医疗资源实际情况,经过两次公开招标均无其他供应商响应,说明当前市场上除新昌县中医院外,无其他具备相应资质和能力的供应商能够承接本项目,项目供给具有唯一性,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中“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相关情形。故建议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向新昌县中医院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新昌县中医院

地址:新昌县七星街道十九峰路188号

三、公示期限

*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昌县公安局

联 系 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传 真:/

地 址:新昌县七星街道坤豪路1号

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新昌县财政局采监科

联 系 人:任先生

监管部门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传 真:/

地 址:新昌县鼓山中路118号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专业人员论证意见.pdf (887.5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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