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坂雪岗水质净化厂(一期)委托运营项目的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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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5-11-29
发布于
广东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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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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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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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坂雪岗水质净化厂(一期)委托运营项目
品目

其他服务

采购单位 深圳市水务局
行政区域 市辖区 公告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13:25
首次公告日期 *开通会员可解锁* 更正日期 *开通会员可解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罗京
项目联系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采购单位 深圳市水务局
采购单位地址 莲花路水源大厦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开通会员可解锁*
代理机构名称 深圳市加乐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1003号大中华国际金融中心A座10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开通会员可解锁*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项目编号:SZDL2025001742

原项目名称:坂雪岗水质净化厂(一期)委托运营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

二、变更事项

变更事项:招标文件

变更内容:招标文件评标信息-拟投入的服务资源(车辆、场地、工具、机器等)情况更正如下:

评分因素

权重(%)

评分准则

拟投入的服务资源(车辆、场地、工具、机器等)情况

5

(一)评分内容:

1.投标人提供便携式或快速水质监测设备(监测指标不少于总磷、氨氮、COD、溶解氧)不少于1套的,得20%分,本项最高得20%分。

2.投标人自行负责或委托第三方污泥运输单位将污泥从项目水质净化厂运输至处置地点,运输车辆需是密闭罐式污泥运输车辆,密封性能良好,不得跑冒滴漏,每提供一辆得10%分,最高得30%分。

3.投标人需提供项目所在城市内(含深汕合作区)合法的污泥处置点,且能满足项目污泥处置规模需求:有合法且接收量不少于40吨/日的本地污泥处置点,且承诺中标后投入本项目使用。提供1个符合上述条件处置点的得30%分,提供2个符合上述条件处置点的得50%分。本项目最高得50%分。

以上3项累加得分,最高不超过100%分。

(二)评分依据:

1.第1、2项要求投标人提供承诺(格式自定)作为得分依据。未提供承诺或承诺内容不满足要求均不得分。

2.第3项要求投标人提供与项目所在城市内(含深汕合作区)污泥处置单位签订的尚在有效期内的合作意向协议或分包意向协议或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及承诺中标后投入本项目使用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三、其他补充事宜

1.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亦作相应修改,本通知与原招标文件矛盾之处,以本通知为准。

2.投标人有义务在招标活动期间浏览相关网站,在网上公布的与本次招标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深圳市水务局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路水源大厦

联系方式:*开通会员可解锁*

2.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深圳市加乐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路1003号A座大中华国际金融中心10楼

联系方式:*开通会员可解锁*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项目联系人:王芳、范舜炬、刘美娴、康娇艳

采购项目联系人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邮箱:wangf@calebcn.com

深圳市加乐咨询有限公司

*开通会员可解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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