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医疗废物委托处置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十堰市人民医院 | ||
| 行政区域 | 市辖区 | 公告时间 | *开通会员可解锁* 17:08 |
| 预算金额 | ¥197.000000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薛宏龙 | ||
| 项目联系电话 | *开通会员可解锁* | ||
| 采购单位 | 十堰市人民医院 | ||
| 采购单位地址 | 湖北省十堰市茅箭区朝阳中路39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开通会员可解锁* | ||
| 代理机构名称 | 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武汉市洪山区书城路170号SBI创意大厦1303室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开通会员可解锁* | ||
发布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 17:02| 发布单位: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监管地:十堰市本级| 阅读次数:
一、项目信息
1、采购人:十堰市人民医院
2、项目名称:医疗废物委托处置
3、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医疗废物委托处置
4、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197(万元)
5、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1.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根据就近集中处置的原则,及时将医疗废物交由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处置,根据十堰市环保局向湖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十堰市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建设项目的有关情况》汇报(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明确东风(十堰)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在十堰市行政区域范围内享有医疗废物集中处置项目的独家建设及经营权,建设及经营权期限为 30年。 2.综上所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可以依法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故采用单一来源方式从东风(十堰)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处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 称:东风(十堰)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十堰市张湾区郭家湾村
三、公示期限
*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
四、其他补充事宜
/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 系 人:金萍
联系地址:湖北省十堰市茅箭区朝阳中路39号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2、财政部门
联 系 人:薛宏龙
联系地址:十堰市北京北路89号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3、采购代理机构
联 系 人:高欣、孙文鲜、张翠粉、马振伟、涂书军
联系地址:武汉市洪山区书城路170号SBI创意大厦1303室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