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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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概要:
|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浑南区机关食堂食材配送服务工作项目 |
| 品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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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采购单位 |
沈阳市浑南区机关事务保障中心 |
| 行政区域 |
浑南区 |
公告时间 |
*开通会员可解锁* 10:30 |
| 首次公告日期 |
*开通会员可解锁* |
更正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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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杨文杰 |
| 项目联系电话 |
*开通会员可解锁* |
| 采购单位 |
沈阳市浑南区机关事务保障中心 |
| 采购单位地址 |
沈阳市浑南区世纪路15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开通会员可解锁* |
| 代理机构名称 |
辽宁祉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沈阳市浑南区营盘北街7号(招商局大厦A座610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开通会员可解锁* |
公告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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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浑南区机关食堂食材配送服务工作项目更正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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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撰写单位: |
辽宁祉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发布时间: |
*开通会员可解锁*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26-210112-00247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浑南区机关食堂食材配送服务工作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变更为*开通会员可解锁* 09:00:00。 更正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09时55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号)。技术咨询电话以辽宁政府采购网最新发布为准。 2.本项目根据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本要求,采取CA锁电子报名及投标,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外,还需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U盘存储的可加密的备份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投标人仅提交备份文件或仅上传电子文件,投标无效。 3.供应商应认真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文件制作指南,并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投标(响应)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对于使用电子签章的,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CA 认证平台下载签章工具或向CA 认证机构索要电子签章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签章。电子文件中存在图片较多或内存较大等情况,需使用特殊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调整的,应在系统中认真核对调整后的电子文件,确保文件真实有效,清晰可辨,避免影响评审活动。 4.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5.供应商在开标时应携带笔记本电脑及CA证书用于解密电子文件,也允许在规定时间内远程解密,电子解密时间控制在1小时内(如遇系统故障除外),未携带笔记本电脑或CA证书导致无法解密或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关责任,采购人及代理机构可按无效标处理。 6.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技术咨询电话以辽宁政府采购网最新发布为准。 7.因政府采购系统履约期限栏字数限制,实际履约期限以招标文件约定为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沈阳市浑南区机关事务保障中心 地 址: 沈阳市浑南区世纪路15号 联系方式: *开通会员可解锁*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祉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沈阳市浑南区营盘北街7号(招商局大厦A座610室) 联系方式: *开通会员可解锁*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杨文杰 电 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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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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